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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力量方面勝過王剛的張啟,無疑屬於他們心目中的強者。
張啟對王剛的印象不好,對於打敗王剛也是覺得理所當然,依他的性格也不會假惺惺的說什麼承讓之類的話語。
這讓王剛的面子更下不來了,而溫平心裡惱怒王剛的不爭氣,但是他是門外漢,覺得力氣大也沒什麼,王剛打架才是厲害,相對於王剛,這張啟看起來瘦骨伶仃的,馬上的溫平就用叢勇的眼神看著王剛。
“張隊長,呵呵,這力氣方面我算是服了,”王剛強忍著心裡的不舒服,嘴裡謙謙有禮的說著服氣,但他那表情,就差在額頭上寫著不服兩個字。
果然,接下來的話就揭露了王剛的真實心思,“想必張隊長身手也應該不錯,接下來就不用留手了,大家盡力的切磋切磋如何?”
第七十四章 還好留手了
“不用留手?”張啟好笑的搖了搖頭,只覺得王剛這小子傻的可愛,勇氣可嘉,可惜現代可沒有切磋的時候各安天命的說法,奉承的殺人犯法。
而且警察殺人,殺的還是大明星的保鏢,那就是罪加一等,若是張啟不用留手的話,王剛這好看的身板,頂多算是大一點的沙包而已,但是一拳也足夠打爆了。
“行,該怎麼打就怎麼打吧。”張啟不會好心的和王剛說什麼會注意會留手之類的廢話,張啟的想法就是:憑什麼要我自廢武功,該怎麼打,到時候看心情,你算哪根蔥。
先搖頭,又狂妄的看不起自己,王剛覺得張啟表現的得太過了,心想:“還真以為力氣大就了不起啊,我就讓你看看,力氣並不是戰鬥的唯一勝利因素。”
楊峰很有錢,負責包辦楊峰此次演唱會的商家更有錢,所以給楊峰住的是總統套房,裡面更是有一個健身房,倒是解決了切磋所需要的場地。
見識過了張啟的力氣,王剛猶豫了一下,穿上了護具,很有沙包的覺悟,而觀戰的人為了安全,勸說張啟也穿上護具,打傷倒還好,要是一不小心打死了,那可就鬧大了。
武者切磋,實力相差較大的反而不會打出真火,受傷的情況也少一點,反而是實力相近的兩者比較容易出意外。
打過架的都應該知道,打傷和打死其實只差在一線,通俗一點的說法就是一拳砸在手上,骨折了,那是傷到了,一拳砸在脖子上,骨折了,那就是死翹翹。
所以練武之人在切磋的時候,防護措施很重要,那些個重點部位更是包了層厚厚的墊子,動手的時候也會很注意不去攻擊容易致死的部位。
穿護具不止是保護自己,也是給對手起碼的尊重,古人比武死得多,就是因為少了這個觀點,而張啟也沒有穿護具的意識。
不過入鄉隨俗,為了讓大家放心,張啟還是選擇穿上,只是他沒有脫去他身上的襯衫。
“張隊長,還是換一件衣服吧,你那件,施展不開。”王剛要徹底的打敗完全狀態的張啟,以挽回自己力氣方面的丟的面子,看到張啟不怎麼認真的樣子,出言相勸。
人肉沙包強烈要求,張大俠只好滿足他的想法,無奈的脫下襯衫,也不去找衣服穿上,直接就打著赤膊了。
“靠!”張啟身上的傷疤直接就把王剛震撼住了,心裡狂罵:“你丫的是華異市的警察還是蹲阿富汗的軍隊啊?”
圍觀的幾人本來也是比較看好王剛,但是一身傷疤的男人實在拉風,其實張啟現在身上的傷疤好了許多,最少一些比較淡的傷疤現在看起來已經是隱隱約約了,就只是剩下那些比較致命的深一點的傷痕還留在身體上。
穿上了護具,張大俠雖然從來沒有嘗試過這麼麻煩的切磋前奏,不過已經好些天沒鬆鬆筋骨的他心裡還是樂意的,畢竟現如今華尚已經學精了,見到他手癢就繞道走,就算是被揍那也是堅決不還手,很是無趣,王剛送上門來確實屬於及時雨。
“開始吧!”準備完畢之後,張啟興奮的說道,壓抑了這麼久,王剛又很是討人厭,他今晚可不準備放過他,讓自己過過癮那是跑不掉的。
看著張啟興奮的眼神,王剛心裡閃過一絲恐懼,嚥了下口水,點了點頭,心裡第二次的催眠自己,“他是裝模作樣的,他是裝模作樣的。”
等到王剛先踏步向前衝過來之後,張啟才側身而上,一絲真氣也不執行,但也不會裝逼的任由王剛當做訓練的物件,他給王剛下的定義可是人肉沙包,而不是切磋物件。
戰鬥三要素,力量速度經驗,力量速度方面,即使不運用真氣,張啟也甩了王剛好幾條街,武入先天,那可不止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