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蝙蝠蝙蝠(第2/2 頁)
麼事了,他也就放心了。
主要之前擔驚受怕,是怕自己穿到的世界是什麼末世之類的,現在發現不過是加了個美國隊長,安心了,他是不是可以再申請幾天假期?說大姨夫來了?
不行,被姐夫知道非衝來揍他不可,他倒不怕姐夫來揍他,反正也打不過自己,把姐夫氣的腦淤血就不好了,那就太對不起小外甥了。
想想他果然是善良的好青年,結果休伯特給報社打了個電話,就說自己出去跑新聞了。
做記者就是這點方便,自我放假什麼的,他可能會告訴別人嗎?
現在休伯特需要惆悵的是,要怎麼不露痕跡的認識男神,還不能引起懷疑,最後還人財兩得!多完美!(認識男神加賺到積分。)
不過既然男神住在他家隔壁,就不用擔心遇不上,總歸是近水樓臺先得月,刷存在感什麼的是必須的。
基本上好基友的訊息休伯特每天都能從新聞上得知,上班又要拯救世界,超人真心的忙碌。
能力越大,責任越大,等等這話是誰說的?
這不重,重要的是,他來不及多想又接到電話,他家姐夫竟然第一時間知道他曠工,直接來逮人。
不帶這麼兇殘的!
他姐夫是怎麼知道他偷懶來著的?
管不了這麼多,只聽說哥譚市出來個蝙蝠俠還是什麼的,讓他去追上一追。
休伯特整個人都不好了,特麼別欺負他地理學的不好,高譚市是個什麼鬼!不是傳說是虛擬的城市嗎?
翻了地圖,還真有這麼個地方,休伯特想給這個無情無理取鬧的世界跪了。
沒辦法,主編給的任務,他只能收拾行李,其實也就幾身內在美,外衣什麼的,太重太麻煩。
找蝙蝠俠說說容易,看過電影的都知道,這貨是超級有錢的富翁,白天是花花大少,晚上就是身披黑甲的黑暗中的守護神。
這個世界也是夠狠的,竟然活生生的多出了一塊,還變成了蝙蝠俠的老巢。
說起來,他還真的是不太記得蝙蝠俠到底是何許人也,花花公子的設定,和某個紐約的花花大少神似啊……
只不過紐約那只是真花,而蝙蝠俠麼,算是掩護吧。
他唯一記得的就是他當初在電影院裡傻看了三個小時的電影,差點睡死過去,最終看到精彩片段,蝙蝠俠被他睡過的妞給桶了腎,好像是這樣的吧……
所以血的教訓告訴我們,泡妞需謹慎,否則要傷腎。
為了一時爽,就要拿腎還,這等買賣實在是太不划算了,也就這樣的敗家子能做的出來。
說來要找到蝙蝠俠應該不算什麼難事吧?
只需要去那哥譚市打聽一下哪家敗家子強,應該就能有眉目了,要真遇上了,他那不太靠譜的系統也會給出正確的提示,一般三流四流的配角,系統連鳥都不會鳥一下的。
走一步算一步,只希望男神不要等他回去前被別人給勾搭了,不然他真要跳波托馬克河去了。
很快搜集情報小能手休伯特就從n個敗家子裡找到了有可能是蝙蝠俠的人,那就是布魯斯韋恩。
布魯斯韋恩,哥譚市首富韋恩家族的獨子和繼承人,父母在他年幼時遭到搶劫身亡。
對他父母遭到搶劫什麼的,他就不發表什麼看法了,作為首富,出門竟然連個保鏢都沒帶,也好意思叫首富?
反正不管怎麼說,他算是找到目標人物了。
現在剩下的就是接近蝙蝠俠,其實挺簡單的,對方好歹也算是個公眾人物,還是個從國外遊學歸來的公眾人物。
休伯特用那僅剩不多的記憶挖掘,這個布魯斯韋恩,應該是去東方學習武術什麼來著。
只是他找的老師似乎也不是什麼好東西,還是被蝙蝠俠自己幹掉的?休伯特是完全想不起來了。
比起男神,他對蝙蝠俠什麼的關注度完全不夠。
能想起這些就夠給面子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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