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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10章 會讓人擔心(第1/2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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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時期,自己到底打過多少次架,又掛彩過多少次,杜毅已經不記得了。

不過,剛做混混時,孔文磊教導的混混圈混跡準則,他依然記得很清楚。

能主動就絕不被動,該下重手就絕不手軟,在氣勢上要壓倒一切,在手段上要果決狠辣,這樣其他混混,才會馬首是瞻的不臣服也膽怯。

前世一直到高三畢業,杜毅都沒能做到這一點,所以他也沒能像孔文磊那樣,在清河小混混圈,混出個“小龍頭”的名號。

事實上,清河的年輕混混,能做到這條準則的,可謂鳳毛麟角,畢竟不是誰都有個做著市政法委書記的老爹,也不是誰都一門心思地想做陳浩南。

大多數的混混,最大的實力所在,也就是他們能夠抱團,擅長於一擁而上。

真要把他們割裂成個體,基本上全是色厲內荏的紙老虎。

杜毅並不覺得做混子是多光彩的事,他本身一開始也不想成為混子,在初中時,他對混子的態度,從來都是深惡痛絕。

之所以在高中階段,以前一向以文靜示人的他,讓人大跌眼鏡地成了張牙舞爪的二流子,無非是為了保護自己,免得在網咖裡,被一幫混子,一再敲詐勒索。

這世道就是這樣,在其他途徑保護不了自己的時候,以暴制暴,是唯一選擇。

這一條,同樣適用於保護身邊重要的人。

面對以狠和死纏爛打出名的李歡,動了要保護好夏小麥心思的杜毅,別無選擇。

他只能比李歡更狠,就像孔文磊說的那樣,主動,果決,氣勢要足,手段要毒。

當然,實際有著二十六歲的杜毅,還是很有尺度的,他沒敢用水筆,去刺李歡的其他部位,而是衝著皮糙肉厚的胳膊去。

李歡很健壯,所以就算他的水筆筆尖,如入無人之境般,刺入李歡肌肉突起的胳膊中,筆管受到前後阻力,隨著“啪”的清脆一聲,炸裂成紛飛四射的塑膠片,場面看上去蠻嚇人,其實李歡也沒受什麼傷,就是感官上很疼。

杜毅要的,就是這種能夠震撼人心,又不會造成嚴重後果的效果,他知道自己這麼陡然一手,即便不能讓李歡對他產生畏懼,也肯定能讓李歡心生忌憚。

讓杜毅始料未及的是,炸開的筆管碎片,沒能傷著李歡,倒是把他自己的右手食指,割開了一個皮開肉綻的大口子。

鮮血頓時從傷口中湧出,順著食指,急速墜向掌心。

心中驀地生出一個趁熱打鐵的念頭,被吃痛後痛嚎著掙扎的李歡,險些顛下身去,又看到跟李歡一起的混混們蠢蠢欲動,杜毅迅速一蜷手,將鮮血儘可能地塗滿整個掌心,然後乾淨利落地一巴掌甩在了李歡的臉上。

“啪!”

相當有力的一巴掌,震的杜毅的食指傷口生疼,抽的李歡一陣發懵。

隨即,四周的圍觀群眾,在李歡臉頰上,看到了一個觸目驚心的血手印。

驚呼聲,四起。

那些個看到李歡被杜毅撲到刺傷後,想要上前幫忙的混混,一見此景,立即嚇得不敢有任何舉動。

驚慌不已的他們,一時搞不清,這血是杜毅的,還是李歡的,他們只知道自己眼中所見的,非常嚇人。

趁著混混們,都沒能反應過來,杜毅將血淋淋的右手,在李歡臉上一抹,留下更為滲人的一片血紅後,迅速站起身。

“要報仇的話,記得先去找孔文磊,他是我哥。不要再糾纏夏小麥,要不然見你一次揍一次。知道胡彪吧,不想跟他一樣到醫院裡,躺上幾個月,還弄個腦震盪的話,就識趣一點。”

此時的孔文磊正在讀高二,因為把真正混社會,名頭還不小的胡彪,給一磚爆頭,拍進了醫院,昏迷了好幾天,絲毫沒賠償不說,還靠著他家老頭,把人家一個團伙,給連根端了,他“小龍頭”的綽號,已經被人喊了出來,但凡在清河做混混的,基本沒人不認識他,杜毅相信李歡他們,肯定也聽說過孔文磊的大名。

自己的手段夠狠,又有孔文磊做靠山,雙重保險之下,他覺得李歡應該會害怕退縮。

如杜毅所期望的,在感覺到不對勁,摸了一把自己的臉,結果摸出一手掌的血跡斑斑後,李歡看他的眼神那叫一個畏懼,甚至還下意識雙手撐地,向後爬了兩步。

杜毅很滿意李歡的反應,想著李歡怕是被嚇得不輕,估計沒膽再糾纏夏小麥,也不敢報復他,他又掃視了身前的另外幾位混混一眼,寒聲道:“你們也一樣,哪個敢招惹夏小麥,我一定不會放過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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