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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人類,處處矛盾,無法理解,但就是這不協調感,深深吸引自己,就如同當初,那個讓人難以理解的卡加索。
那個笨蛋大概還不知道,小領主卡加索在琢磨空間的事早已不是深遠的秘密,以他那弱小的戰鬥力,得得以活到那一天,完全是因為,覬覦他的人都被自己殺掉了……
弱小的傢伙,任人宰割,在深淵是天經地義的。但現在,阿爾法不禁有些同情他了。一千年的努力化為烏有,原本,他只是好奇,這隻能力低下的惡魔為何如此執著,原本,他只是想見識見識卡加索追求的,到底是什麼寶貝。原本,他只是不屑一顧,只是有那麼一些無聊,同時,他好奇——人類,到底是個什麼東西?
但現在,他甚至有那麼一點點嫉妒,為什麼那麼弱小的惡魔,會發現一個如此有趣的秘密,會知道一個這麼精彩的世界?
這就是人間,他代替他,到達了這裡……
誘人的香味從鼻前經過,阿爾法發現,自己不知不覺走到了馬利馬琪烤肉店。
這裡離兩大事件發生地都頗遠,因此顯得格外冷清。
“呵呵,阿爾法啊,好久沒看到你了。”烤肉店的店長山羊鬍子熱情地跟他打招呼,“上次的豬腳還滿意嗎?今天有三分熟的豬腳噢,要不要來一箱?”
阿爾法隨便找了個桌子,坐下,搖了搖頭。
“那您是要冷凍包裝嗎?實在不好意思,冷凍箱已經全部賣完了。這兩天的客人實在是很大方,都是十箱十箱的買,實在是供不應求啊。”山羊鬍子樂呵呵地說。烤肉賣得好,這位老闆心情總是格外舒暢。
這便是人類,不需要戰鬥,就可以快樂的生活,不需要擔心被殺,不需要思考殺人。
比如說這個山羊鬍子,最喜歡的事,就是研究烤肉,當他研究出新的品種,總是樂於讓人品嚐,並以此獲得滿足。
這是不同於惡魔的生活方式。
“要不要長點別的肉呢?我剛做了點鮮炸小羊排哦,說起來有趣,那還是我小時候,我的外祖父最喜歡做的東西,在野外,捕捉鮮嫩的黑山羊,架在火上烤,放上鮮香的野檜子末和火辣的烈龍紅椒,格外美味,我一直試圖重現它……要嚐嚐嗎?有家的味道哦!”
山羊鬍子得意地託著個盤子,放在阿爾法桌上,然後期待地那胳膊撐在桌邊,循循善誘:“嚐點吧,看啊,多嫩的羊排啊,骨頭上還帶著血絲呢,我記得你最喜歡這樣的烤肉了。”
阿爾法被他說得不好意思,漫不經心用手指拈起一小塊,塞到嘴裡,果然外焦裡嫩,鮮香爽口,猛烈的辣味,把羊肉的特殊香氣瞬間點燃,整個人從上至下一陣舒坦。
他禁不住輕撥出一聲:“好吃!”
山羊鬍子頓時眉開眼笑:“嘿嘿,我推薦你嘗的,還能有錯嗎?”
“不過,什麼是家的味道?”阿爾法困惑地問。
山羊鬍子有些詫異:“傻孩子,當你的母親帶著幸福的笑容時做出的食物,就會有家的味道了。”
“為什麼,會幸福呢?”
“哈哈哈,我精心準備的食物,被懂得品嚐的你吃掉了,然後你對我說‘好吃’,這就是最大的幸福了。想到這些,我做食物,就會帶著幸福的心情。於是,食物裡,就會有家的味道了。家裡的人,總是會帶著期待的心情來製作食物,所以,吃完以後,無論好吃不好吃,都一定要誇讚噢,這對烹飪的人來說,就是最大的幸福了……”山羊鬍子說著,忽然神秘兮兮地笑道,“告訴你一個秘密!”
阿爾法疑惑地看著他。
“食物裡,是有靈魂的!”他說著,指著面前的烤羊肉,“這裡面,有我的靈魂的味道!”他說著,賊兮兮地笑了。
阿爾法一剎那明白了,原來是這樣嗎?
美味的食物裡面,竟然有靈魂!也就是說,家的味道,其實是靈魂的味道嗎?難怪這麼令人眷念啊……
“可是,失去了靈魂,你不會痛苦嗎?”實在難以理解。
山羊鬍子頓時哈哈大笑:“傻孩子,靈魂要拿來分享,才會幸福啊。”
分項靈魂?真是奇怪的思維。
阿爾法不解地搖搖頭,但還是把那一小盤包含了“靈魂”的羊排打包了。
他帶著羊排,走過了幾個街區,但不知為何,就是不想回弗蘭德學院。
菲莉絲,生氣了吧?
他還是不想見她……
他繞著圈子,在城市裡轉悠著,直到熱羊排變成了冷羊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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