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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4部分(第3/4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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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是,我剛剛是不是太入戲了?為什麼我感覺如此的真實。

還有耳邊的滴答聲,為什麼如此的密集。

滴答。

滴答。

滴答。

十一日(8)十年

我叫丁凡,一個網路寫手,寫過兩本書,現在正在創作我的第三本書。前兩本都是在網路上寫的,寫的不好,不夠出名,老覺得網路不太適合我這樣的嚴肅作家,所以託關係找到了一家出版社的編輯,好說歹說要了一個題材,打算創作一本小說。

這個小說是關於一個三十天生命倒計時的故事,找到的編輯是我女朋友的姐姐,一個從來都不喜歡我的老姑娘。

結果,我不知道是我寫得太差還是她真的不喜歡我,在我寫到一半的時候,稿子被斃掉了。她給了我三天的時間修改,可是我的腦漿好像被榨乾一般,一個字也寫不出來。所以我失去了這個機會,那一天的我很尷尬也很狼狽,就好像是一條野狗夾著我的稿子落荒而逃。

哦,對了,我從她那裡落荒而逃的時候,整個世界都彷彿失去了色彩,那一天下著暴雨,我卻在人群中看到了唯一的色彩。

一個穿著紅裙子的女人,她的頭上戴著蓋頭,在馬路的正中靜靜地站著,好像是一個待嫁的新娘。

我之所以提出來這個女人,是在之後的十年裡,我看到了她無數次,我總能在人群中看到她,她永遠在那裡站著,永遠都帶著蓋頭。

我不知道她從那裡來,到哪裡去,也不知道她想要嫁的是什麼人。

我甚至從來都沒有靠近過她,她也沒有靠近過我。

唯一可以確定的是,每一次她的出現都會讓整個世界失去色彩,一切都是黑白的,只有那鮮豔的紅如血一般滴在我的世界中。

我在這個世界生活了十年,小愛沒有嫌棄我的不爭氣,她還是嫁給了我。十年間我們有了一個可愛的孩子,有了一座不大不小的三居室,我在這個城市裡當一名網路編輯,小愛在醫院是一名白衣天使。

對於我來說,生活或許不完美,不精彩,但已經足夠。

不是麼?

漸漸地我遺忘了過去的一切,我甚至都想不起來我到底為什麼會成為一個網路編輯,偶爾會想過去的時候,一切似乎都被什麼東西給割裂。

我想我得了一種病,從我看到紅衣女人之後,我的病癒發嚴重。

最後我悄悄地去了醫院,醫生的診斷結果是,我得了臆想症,換句話說,我是一個精神病人。

你們可不要惹精神病人喲。

我把診斷塞入垃圾桶中,站在樓下點了一根菸,抬頭看著自己家裡亮著的黃燈,心頭一暖。

不管我的病情有多麼的嚴重,我還有她們。

那黃色的燈光卻慢慢地失去了色彩,我知道她來了,那個紅色的新娘子又來到了我的世界裡。

我把菸頭掐滅,看著遠方,一個紅點在空間的盡頭慢慢地飄過來,她依然跟我保持著距離,但這一次我不再逃避了。

醫生告訴我,如果我的病情嚴重下去,那麼我的幻覺會干擾到我的生活,會擾亂我對世界的認知,會讓我模糊虛擬與現實的界限,最終會讓我崩潰。

這個女人就是我的幻覺,是我今天必須面對的。

我向前走了一步,她與我的距離並沒有縮短,我向前走了十步,我們的距離還是不遠不進。

我跟她之間就好像有一把尺子,在丈量著我們之間的距離,這讓我更加確定她是我的幻覺,我快速往前跑,但距離我無法逾越。

我用盡了全力,突然之間好像突破了一個壁障般,我耳邊傳來了嘭地一聲,然後我看到那個紅衣女人站在我的面前,這是她第一次開口對我說話,她說,你找我?

我看著鮮紅的蓋頭,忍著沒有伸手把它取下來,我說,滾出我的世界。

紅衣女人說,這是你的世界?

我說,滾出我的世界。

紅衣女人說,你還記得你是誰麼?

我說,當然,我叫丁凡。

紅衣女人說,那你還記得過去麼?你到底是做什麼的。

我說,我是網路編輯。

紅衣女人說,我說的是,你寫過一本小說,你知道麼?

我愣了愣,腦海中隱約記起了什麼,可是好像是抓不住的尾巴一般,嗖一下消失不見了。我晃了晃頭,紅衣女人說,你不記得了麼?你寫過一本小說,記錄一個三十天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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