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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才成。你會什麼,咱也會。
你有什麼,咱也有。在國外呆過的,最懂得國力的重要。當然國力強了絕不可欺負人。可有了國力才能不受人欺負。這國力靠什麼?靠的就是每個人的個人奮鬥:不光當螺絲釘,而要出類拔萃。
人是動物,總有個配偶問題。我當年一到20歲,好像成天就忙這件事。為它連性命都豁出過。我好像整個青少年時期都在忙這件壓倒一切的大事。人到了中年,才開始有所覺醒。這的確是一件大事。可正因為它“大”,就更得在感情之外,講點理智。不然,害人害己,是生命最大的浪費。所以80年代初,我寫過《終身大事》那個系列。得有那一瞬間的激|情,可我後來逐漸(透過不少痛苦的經驗)懂得了光有那還不夠。西方講究共度個週末,游水跳舞,然後各奔一方。東方人不成。一旦合得來,就非往“白頭偕老”上去想不可,而這就不再是個純感情的問題了,得有點理智的考慮:人生的旨趣合不合啊,以至性格和生活習慣的差異。我希望年輕的朋友們能比我少折騰一些。我算是十分幸運的。因為多少美滿婚姻在階級鬥爭的暴風驟雨中硬是被拆散了,我沒有。如今,子女長大,各有各的事業,我們兩個也在合譯著一本“天書”。
這些年我時常在思索著在階級社會里如何做人的問題。我想最重要的是把是非放在利害之上,不然,就會做出種種傷天害理的事,然而這又談何容易!80年代以來,巴金老人對國家最大的貢獻是大力提倡說真話。我在稱讚之餘,卻做了點保留,我說:要儘量說真話,但堅決不說假話。這是根據我個人對生活的觀察而做出的。
1955年在文聯批判並宣佈胡風為反革命分子的大會上,書生呂熒跑上臺去說了句“我想胡風的問題還不是敵我性質。”他馬上被臺上兩位文藝界領導制止,隨著就有人上臺把他揪了下來——一直揪到監獄裡去。幾年後,胡喬木雖然把他救了出來,“文革”期間還是死在監牢裡。至於“文革”期間,像張志新和遇羅克那樣死於說真話的人就更多了。是這些活生生的事例使我對“說真話”做了那樣的保留,但我堅決認為不能說假話。能保住這一原則,有時也需要極大的勇氣,甚至也得準備做出一定的犧牲呢。“文革”中,我敬佩那些不拉山頭,不參加打砸搶的逍遙派。政治上,在逆境中寧可當個灰色人物,也不可當急先鋒。
人生是大海。就得學會掌舵。要根據自己的旨趣、條件和愛好來確定航向。最沒出息的是隨波逐流地混。得學會辨別生活中什麼是重要的。什麼是過眼浮雲。我認識並結交了不少文藝上大有成就的朋友,還沒見過一位是把眼睛盯在稿酬或名位上的。拿到一筆稿酬後約上幾位知友吃上一頓是常事,但這只是結果而不可是動力。寫作最大的報酬是看到所寫的變成了鉛字,讓千百讀者分享自己所恨和所愛的。
人,只能活一次。這是外國交通警對行人的警言。在生活中,我們都是旅人,所以這也適用於每個人。做到完全無悔是很難的,儘量少做日後會悔恨的事卻是可以做到的。
1994年新正月初四。
給我一點水
臺港文學選刊
張曉風
“假如,你在鄉下,在湖泊分佈的高地上,不管你隨興走哪條路,十次有九次,你會沿路走下溪谷,走到溪流停貯的潭畔,這件事真有不可思議的魔力。只要那個地區有水,你就是找個沉浸夢境而精神最恍惚的人,叫他站著,開步走,他也會把你一路帶到水邊,一點也錯不了。……玄思冥想一向和水結了不解緣,這是人人都知道的。”
上面那段話是麥爾維說的,時間算是百把年前了。
那個時代的人是幸運的,因為還知道什麼叫做“乾淨的水”。水仍然可以很無愧地作為凡人的夢境。
如果,讓我有幸碰上好心的神仙,如果神仙容我許一個願,我大約會悲感交集,失聲叫道:“不,什麼都不要給我,我什麼都不缺,我只求你把我失去的還給我。哦,不,我失去的太多,我不敢求,我只求你還給我一片乾淨的水,給我鮮澄的湖,給我透明的溪澗,給我清澈的灌溉渠,給我浩淼無塵的汪洋!”
水,永遠是第一張詩箋。
“關關雎鳩,在河之洲……”不學詩,無以言;不觀水,無以詩。三百則“溫柔敦厚”原是始於一帶河洲啊!
沙漠中的旅人需要一皮囊水潤喉,我需要的更多,我需要一片水,可以為鏡鑑來攝我之容,可以為淵藪來醞釀詩篇,可以為歌行來傳之子孫,而且像黃河,像洙泗,讓我祈求無依的心有所歸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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