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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凌從隱蔽處鑽出來,對在附近開石穴做臨時住所的褒姒道:“你們真的只是傷了羅薩爾混血人國王的手臂?”
“真的,但有毒,氰化鉀。產自地球,無藥可解。相信那國王現在已經‘割皮’了。”
“還放血呢,是嗝屁。”
“哦,你說粗話。聖徒說粗話。”
“大驚小怪!我還**+**呢!我又不是教廷的神職人員。”羅凌道:“你們殺了它們的國王,還怎麼去它們的國度混?”
“我們是扮作尼薩爾混血人乾的。”說著褒姒搖身一變,成為了一個穿著黑色緊身金屬甲冑的性感女郎,面板涅白,黑眼圈、猩紅的嘴唇,犬齒尖長,耳朵也有些尖,到沒有精靈那麼誇張。“怎麼樣,變裝體系可是我設計的。”
“尼薩爾混血人是吸血鬼?”
“對啊!羅薩爾混血人是狼人。”
“靠,都他媽來了外星球了,怎麼還離不開這俗套的段子。這羅薩爾和尼薩爾都是混了誰的血?”
“尼薩爾是納斯雷茲姆和人類的混血後代,羅薩爾是厄拉希斯姆和人類的混血後代。”
羅凌聳聳眉,這兩個惡魔種族,一個是惡魔世界的無賴,一個是惡魔世界的惡棍,一個若是賊,另一個就是強盜。兩族從很久遠時就是死敵,起因嘛,說好聽點是看不慣對方的行事風格,說難聽點就是狗咬狗。惡魔們互砍的理由有時候或許就是一起喝酒時因為酒杯的拿法不同這麼可笑的理由。不過相互砍個幾萬年,就不可笑了,而成了世代積累的血仇。而有意思的,這並不影響它們同時為更強大的惡魔效力,當然,暗中使絆子捅刀子那是必須的,不然還叫惡魔麼?
“那萬一羅薩爾人順著氰化鉀的路子查到地球呢?”說實話問這個問題時,羅凌自己都覺得噁心。但有時候裝一下是必須的,否則就成了本色演出了,容易被褒姒識破身份。
“堅持為父報仇,幾千年如一日的事,只會發生在聖徒身上,我敢肯定,派出空騎和狼騎追兇,這已經是為已死國王獻上的最後體面,而且下達這樣命令的不是任何一位王子或公主,它們正在為了那張王位大打出手呢。”褒姒笑吟吟道:“別說是羅薩爾混血人,就算厄拉希斯姆,想要查也得差個幾千年,然後它們會發現地球當時確實有納斯雷茲姆。另一方面,尼薩爾混血人知道這個訊息後,會第一時間跳出來說是它們乾的。而且我們去尼薩爾混血人的王國的話,只要能證明,就會受到最高階別的款待,這就像地球的大航海時代,a國的通緝海盜,回到b國,則是國家英雄。”
“麥爾菲斯的骨骸是怎麼回事?”
“確實有,報酬也是真的。但那重要麼?”褒姒笑。
是的,一點都不重要,而且如果那些四階被這個世界的生物們抓了,再怎麼嚴刑拷打,割肉炙魂,也只能得到麥爾菲斯骸骨的情報,那些狩魔人就是高價誘餌,但這誘餌當的並不算太冤枉,最起碼拿著骨頭回去,不會被坑。有錢能使磨推鬼,這就是金錢的魔法。這讓羅凌忽然想到了早年的pc遊戲《仙劍奇俠傳》中的究極大招——金錢一擲,如果是用金山遊俠之類的改過錢,那扔出去是連最終boss都可以轟殺的,當時玩只是覺得搞笑,現在想想,寓意深遠啊!
“帥羅,要不要交易光幕營帳,頂級品,體積小,靜音,有濾氣系統,話說這個世界的氣味真的是差了些。”褒姒抱著膝蹲在一塊岩石上,曲線異常誘人。作為一個魅魔,她的每一個動作都會將自己最美好的一面展露出來。跟這種人在一起,年輕人天天都得為自己的小錘子太精神而煩惱。
“不要。”羅凌拒絕了褒姒的好意。選了個背風的石臺坐下,繼續鼓搗他的魔巖。
褒姒湊到一邊,搬塊石頭坐下。羅凌看她,她便嫣然一笑。
最低等的魔巖,羅凌先提煉出來液態的魔精,然後是充分的混同,使其不再有清晰的各色光斑,而是一團明亮、白色的液體,再然後就是凝晶,非常的苛刻,大約每巴掌大的一團,只能凝出比鵪鶉蛋還要小些的一塊,凝晶剩下的物質,就像是油渣般酥散,但同樣有光澤,羅凌將之放在一邊,然後重複同樣的工作。直到將中等的魔巖也全部用掉,才湊夠了所需。這些凝晶,重新融化,並再次提煉,提煉出來的是籃球那麼大、發著光的玻璃般的物質。
將提煉所剩再擱到一邊,第三次聚煉,這是個相對漫長的過程,褒姒就見空中飄浮的透明玻璃球中有一點點的象鑽石般閃光的物質出現,並向核心聚集,最終,聚集出一顆拳頭大小的晶瑩刺球,這刺球的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