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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貓都更不馴服。
但它喜歡跟在我的身後。
特別是晚上,如果不是小刁跟在我身後,一個姑娘妹,十七歲,獨自一人走在黢黑的鄉道上,肯定是風聲鶴唳,疑神疑鬼,看到路邊的樹,就以為是人;如果是人,就以為是強姦犯。
吃晚飯的時候,刁德一蹭到我腳邊兩三步遠的地方,它像人一樣看我,又看我碗裡的飯,還圍著我轉圈子,它有點像寵物卻又不像寵物,寵物都是乾淨的,小刁髒,它身上有一塊一塊的泥痕,是隨地打滾的結果。一頭熱愛自由的豬是隨時都要打滾的,它根本不可能像馬戲團裡的動物,讓它打滾它就打,不讓它打它就不打。
我理解它,也不嫌棄。我向來沒有潔癖。
我光著腳,腳背上沾著泥。挑水的時候踩到水井邊的爛泥裡,腳背上就結了一層硬殼。開始的時候有點癢,但很快就忘記了,覺得是自己腳上的一層厚皮。我意識到,我腳背上的感覺無疑就是小刁身上的感覺。這時候,我就由衷地感到,我和小刁之間有一種手足之情。
據美國古生物學家考古發現,人類的祖先是一種外形像豬的動物,它們生活在二點五億年前的南非沙漠中,這是第一種哺乳動物,是智人的直接祖先。看到這則報道我立即就想起了刁德一。現在看來,小刁的所作所為,是它們遠祖的智慧在起作用。
我把帆布挎包背在身上,把電筒拿在手上。我從小路走到大路,小路是田塍,大路是機耕路,路的兩邊,是一田又一田的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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