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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兩個什麼都沒有說。
直到雨小了下來。
我的臉上不知道是淚水還是雨水,反正我擦擦臉。很不好意思地對這個丫頭說:“謝謝啊。”
這個丫頭的聲音很清脆:“大哥,我覺得你很眼熟,但是並沒有見過你。”
“哦,是。”我想乞丐大概都是一個樣子。
“大哥,你也沒有瘋是嗎?”
“是,我很正常。”
我轉頭看著這個丫頭,這個丫頭的眼睛亮亮的。
“你呢?一個人?”我問她。
“是的,我一個人,我來這個城市大概3個多月了。”
“我剛來沒多久。”
“大哥,我說話你別笑話我,我覺得,你是個好人。”
“是啊,是啊。”我破涕為笑。
“你是北京人嗎?”
“是的。你呢。”
“我忘了。我忘了我是哪裡的人。”這個丫頭說完就沉默了。
我看著她,覺得她很可愛,但是她為什麼和我一樣,是一個乞丐?
“你叫什麼?”我問她。
“也忘了。大家都叫我喂,臭要飯的。”
“呵呵。哈哈。哈哈哈。”我伸出手去,拍了拍她的頭。
她也跟著我笑了起來。
這是雨夜裡的兩個乞丐之間的浪漫情調。儘管是城市中一個不起眼的角落,卻充滿了溫馨。彷彿一道橙黃色的溫暖的燈關照耀著這個小角落,衣裝襤褸的兩個陌生的人,儘管外面下著密密的大雨,但是隻要就這樣擠在一起,已經足夠的溫暖而幸福了。
冒死記錄第一部《開端》(11)
十一、兩個乞丐的家
丫頭帶我去了她的“家”,一個低矮的像雞窩一樣的廢棄的平房,一進門就是亂糟糟的,但是走進去的另一間屋子卻顯得很乾淨。外面的路燈的光灑進來,也顯得格外的世外桃源。
“呵呵,你能找到這麼好的地方?”
“我聰明啊。黎明哥。”我給我自己起了個名字叫黎明,就是香港那個明星一樣。而且我也給她起了個名字,叫雨巧,因為是我在下雨天的時候巧遇了她。她很喜歡,一路上蹦蹦跳跳的,說自己有名字了。
雨巧到屋裡把自己髒兮兮的像雨衣一樣的外套脫下來,又摘掉了她的爛帽子,齊耳的短髮亂糟糟的,但是看的出來,還是精心的打理過。雨巧掏出一塊小毛巾,把自己臉擦了一下,用手把頭髮
梳理了一下。轉過來衝著我笑。
雨巧真的很漂亮,看上去也就17歲的樣子,下巴尖尖的,眼睛大大的,有漂亮的堅挺的鼻子。如果在我平時的時候,我一定會認為她只是一個高中生。她的臉上有幾條很長的傷痕,似乎是尖利的物品割傷的,臉頰儘管非常的消瘦,但是卻並沒有顯得病態十足,看著還是非常健康的。
我看著,呆了。這麼長時間第一次這麼仔細的看一個女子,我絕對不承認當兵三年,母豬賽貂蟬這句話,我還沒有沒見過女人到這種程度。雨巧真的是一個很漂亮很乖巧的女孩子。
雨巧臉紅了,低下了頭。低聲說:“很醜嗎?”
“不是,不是!”我趕緊說著。
然後,在雨巧的強烈建議下,我也擦了擦臉,並用雨巧的剪刀把我亂七八糟的鬍子減的差不多。雨巧用一個耙子一樣的鐵梳子,把我的頭髮梳起來。然後站在我一步開外打量著我:“嗨!沒想到你是個帥哥!”
我哈哈的笑著,的確我並不醜,曉雲能看上我也絕對是我因為我的樣子不醜。我177的身高,儘管以前臉上有些發胖,但是這段時間,我應該臉頰恢復到我大學時代的樣子。應該值得女孩子看上兩眼而不會說醜八怪的。
我笑著說:“真的帥嗎?不過你更好看。”
雨巧就紅著臉笑著躲開了我的目光,然後我們兩個對坐在雨巧屋裡的兩個破箱子上面。
雨巧並不說話,我們兩個沉默了一會。
我突然說:“怎麼,你不怕我嗎?”
“不怕,我一直害怕所有的人,但是不知道為什麼,看到你一點都不害怕。”
“為什麼呢?”
“我也不知道,我只記得我三個月的事情。這三個月,我見了任何人都非常害怕,我拼命的躲著他們。”
“哦!所以你變成了乞丐?”
“是啊,我也沒有別的辦法,只能變成這樣。”
“哈哈,你還真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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