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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
其實聶火更想寫小說,可惜這個小本子太小了,他可能在這裡呆上很多歲月,得珍惜紙張節省著用。
當一個人的身體失去了自由的時候,靈魂和思想卻依舊可以海闊天空。
聶火不知道現在是什麼時候,就問老頭:“大爺,今天的日期是多少?”
老頭沒有說話,就在聶火決定用記憶中的瑪雅歷來計算的時候,老頭說道:“阿歷二三零三年十月二十八日,阿提亞沒有農曆。”
老頭的聲音柔和磁性,和劉芒想象中的那種沙啞低沉完全不同。
老頭說完話又忙碌起來,劉芒很好奇的問:“大爺,難道你不需要睡覺嗎?”
老頭沒有回答他,只是默默的幹活兒,劉芒見過很多脾氣古怪的人,對老頭的反應不以為然。
劉芒先在小本子的硬質封面上寫了四個字:獄中日記,後來想了想又加了三個字:牛虻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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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芒並不是想讓這本日記傳揚於世,只是他現在需要精神支柱,這本日記就是他的精神支柱,他需要認真的態度和精煉犀利的文筆,即便是日記,也不能馬虎。
翻開日記的第一頁,他沒有塗掉那上面原來寫就的一行他不認識的文字,不過他知道那是阿提亞文字。
劉芒直接在那一行文字的下面工工整整的寫下日期,再寫三個字:天氣很冷。
接下來,劉芒就寫了他從那天早上被逮捕到今天發生的事情,一不小心,就寫了好幾篇,劉芒看了一下總厚度,有些後悔寫多了,以後必須更加簡練,只挑最重要的事情寫。
距離放風的時間還早,劉芒很有繼續寫下去的慾望,可惜小本子只有一個,那是他以後的精神食糧,用完了就白瞎了。
劉芒有些鬱悶,不過,他無意間掀動身上的夾衣,他發現者衣服都是用一層層細密白布做成,那白布看起來質地比紙張要好多了,用鉛筆輕輕劃了一下,立刻就留下了一道痕跡,十分的清晰。
於是,劉芒就把衣服脫下來,拆開下襬,發現這衣服竟然有好幾十層這種輕薄的白布,不過並不是完整的,而是由一片片碎步縫綴而成。
這倒是正和了劉芒的心意,他一邊感慨阿提亞人做事的認真態度,一邊罵罵咧咧把衣服裡面的白布拆下來一片。
那看起來薄薄的白布仔細一看,好像還分著層,劉芒搓了一下,就把一片白布分成了五片,拿鉛筆試了一下,依然不耽誤寫字,只是寫字的時候必須要鋪展平整。
這絕對是個意外之喜,劉芒計算一下,這麼多的白布,寫個千萬字應該不是什麼問題。
用鉛筆寫字不是用用電腦,他每分鐘能寫個四五十字就不慢了,這樣計算下來一個小時才能寫三千字,一天寫上二十個小時才六萬字,一個月能寫一百八十萬字,這些布能夠用半年左右。
不過鉛筆可用不了那麼長時間,這個還是個問題。
算了,不管了,先寫著再說。
劉芒把小本子先留著,用來記錄平時的靈感,比較方便,他把白布鋪在自己的床頭,他坐在地上,認認真真的寫下了兩個字:逆天。
這兩個龍飛鳳舞的字躍然紙上的一剎那,劉芒的腦海中就有了這個故事的全部,有了一個名為葉煙雨的男人形象,他從少年到青年到中年到老年的種種,這個人在這一剎那就在他的腦海中活了過來,就好像那裡原來就埋藏著這樣的一個人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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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叫做靈感,靈感來時,如同泉湧,如同大江奔流,如同洪水決堤,如同天塌地陷,一發不可收拾,無法阻擋!
劉芒奮筆疾書,渾然不覺時間的流逝,更沒有注意到那個老頭好奇的看了他一次,然後又低頭刻石頭,輕輕的搖了搖頭,一聲嘆息。
第650章殺死哈特
一聲鐘響,把劉芒從《逆天》的世界裡拉出來,他站起來活動一下自己的身體,把筆和白布收好放在口袋裡,跟著老頭低頭縮肩佝僂著腰沿著走廊來到巷道里。
巷道里結滿了冰,外面比裡面還要冷,犯人們出去呆了一會兒就都頂不住了。
但是在放風的時間裡不能隨便回到牢房,就像平時不能隨便出來放風一樣。
劉芒站在牆根底下,貪婪的看著頭頂那一道天光袖著的雙手微微有些熱乎氣,很奇怪,他的心境竟然非常的平和,突然間有了種即便在這裡度過一生也不錯的奇怪想法。
“小子,胖爺叫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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