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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第2/4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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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乾脆遺臭萬年,總之範志在他的小圈子裡絕對不是泛泛的無名之輩,惹人嫌的程度至少在賀寧的閱歷裡算是十分罕有的了。

在離開范家之後,準備在樓下分頭上車之前,法醫科的人又給湯力和賀寧帶來了一個新的訊息,經過快馬加鞭、加班加點的努力,男性乾屍和出租屋內的血跡對比已經有了結果,暫且先不管那名男性死者到底是不是範志本人,他都與出租屋脫不開干係了,有足夠的事實證據證明那屋內的血跡就是來源於這具男屍。

這個訊息並沒有讓賀寧和湯力感到太過驚訝,畢竟他們早就有這種猜測,不過兩個人倒是不約而同的鬆了一口氣,一樁命案肯定是跑不掉的,只是在這種情況下,一樁命案總要好過兩樁。

這邊範潔和范家老太太的dna樣本被拿去進行比對,那邊湯力和賀寧也抓緊時間對範志的個人情況進行一番摸底,透過範潔提供的範志身份證號碼,湯力很快就找到了範志的戶籍和身份資訊,他只有初中學歷,也似乎從來就沒有過特別正式的工作,至於違法犯罪方面的記錄倒也比較乾淨,並沒有想象的那麼壞。

順便湯力也查了一下那個叫做柴元武的人,a市倒是有不少個叫柴元武的人,但是沒有更具體的個人資訊,很難鎖定具體是哪一個柴元武與範志之間結了那麼大的一個樑子,他只好把比較有可能的人選先統計出來,留著等到有了進一步的結論之後再用來做排除。

賀寧首先聯絡了住在出租屋裡的那個男青年,告訴他房子裡確實出了人命案,那裡已經是命案現場,暫時不方便回去居住,男青年一聽也是嚇了一大跳,連忙答應下來,說自己絕對不會跑回去搗亂。對此,賀寧還是十分信任的,畢竟正常人沒有誰會喜歡去命案現場那種地方亂晃,更何況男性乾屍的死亡時間至少是一年多到兩年之前,而那個男青年搬過來的時日還比較短,與被害人的死亡時間出入比較大,因此可以把他的嫌疑完全排除掉,這樣就更不用擔心他會居心叵測的跑回去破壞現場、銷燬證據了。

好在那天男青年基本上已經把他的個人物品收拾得七七八八,剩下的一些小玩意兒,一聽說房子裡出過人命之後,他也是覺得十分別扭,表示其餘的東西不要了,他寧可重新買,也不打算再回去取,想一想就覺得十分的害怕。

發現自家天花板被染紅了的那一對教師夫婦的反應也好不到哪裡去,他們在公安局刑技人員對天花板進行了拍照之後,就自己買了工具和塗料,著手重新粉刷起天花板來,按照那家男主人的話說,這種事還是越少人知道越好,這房子他們也不敢繼續住了,就打算等公安局這邊調查的差不多,案子有了結論,正式落幕之後,風聲稍微過去一陣子,他們再想辦法把房子賣掉。

然而即便到了這一步,這個案子也還是讓人感覺略顯棘手,最主要的問題就在於本案的被害人的死亡時間已經過去了很久,在這期間出租屋換了兩個房主,每一任房主拿到房子之後,都是用作出租之類的用途,截止到目前,在這兩年多的時間裡,在這個房子裡住過的住客也不止一夥兩夥,除了水泥地面上的血跡還可以透過化學試劑被檢查出來之外,其他的痕跡早就無從找起,這就給他們的調查增加了很大的困難,只能試圖從歷任房客的身份資訊,以及那套出租屋周圍鄰居的口中看看能不能得到什麼有價值的線索了。

想去詢問鄰居,肯定首先要明確死者的身份,這樣目標才比較精準一點,那麼眼下比較容易獲取的資訊,恐怕就只有歷任租客的個人情況了。

賀寧先聯絡了許強,倒不是需要他提供租客資訊,畢竟男性乾屍的死亡時間已經超出了許強擁有那套房子的時長,許強接手之後的房客基本上是沒有嫌疑的,只不過是作為現任房主,賀寧他們有義務對他進行告知義務。

許強之前的房主是張信達,根據張信達的表述,房子抵債到了他的手中,他就一直閒置著,並沒有出租或者用作其他方面,那麼真正想要弄清楚房客資訊,就必須要找到最初的房屋擁有著時浩然。

第二十三章 厚臉皮

想要找到時浩然,難度仍然和大海撈針差不多,賀寧和湯力花了不少的時間去試圖掌握時浩然的行蹤,最終都是一無所獲,這個時浩然簡直不像是躲債,更像是人間蒸發了一樣,他的親戚朋友,甚至是父母親,麼有一個人在他外逃躲債之後還跟他有過聯絡,除了臨走前打電話拜託親戚照顧父母之外,時浩然就再也沒有聯絡過家裡面的任何人了,湯力和賀寧甚至找到了時浩然的前妻,他的前妻早就已經重組家庭,過得十分安穩,對於前夫時浩然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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