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第7/14 頁)
突然間由原本的戀愛諮詢,轉為這種偏離主題的問題,麻耶的頭腦還轉不過來,她又重新反問了華鈴一遍。
華鈴一度支吾了老半天,不太好意思開口,然而她心想,倘若不將實情說清楚的話,就無法讓麻耶做出正確的判斷,並給她正確的建議,因此她決定說明一切。
“啊……是這樣的,麻耶醫生。我待會兒說的事你能永遠為我保密嗎?”
“……。可以啊,是什麼事要我保密呢?”
“我……我、很想和我哥結婚。”
“什麼?”
“我、我已經知道了。我是抱來的小孩,我和我哥根本沒有血緣關係。所以,我、很想和我哥結婚。”
“……聽你這麼一說,你的意思是你是巫女神家的養女囉。還有,你想和秀治……結婚?”
“是的……。”
“我對這種事情也不是很清楚,你還是願意問我嗎?”
“是的。沒關係。請你告訴我。”
“我想想看……民法中好像是哪一條有明文規定。除去養子女的戶籍時,必須經由養子女的法定代理人與養父母達成協議,答應斷絕與養子女的關係。倘若養子女年滿十五歲以上者,就好像不需要法定代理人……。順便告訴你,要記得向戶政事務所提出斷絕養子女關係的申請書。沒啦……我想應該就這些了。”
“法定代理人……斷絕關係……。哎唷……好麻煩哦。”
“法律這種東西本來就有些麻煩。但是啊,華鈴。就算麻煩,我認為你還是要好好地考慮清楚。因為,只要你還是養女的身分,你就一定無法和你哥結婚。”
聽完麻耶這麼一說,華鈴握緊拳頭,氣勢磅礴地說道。
“所以!所以我才會想要斷絕關係的啊。只要除籍之後,我就不再是她妹妹了吧?只要不是妹妹,我就可以和我哥結婚了……。”
然而,麻耶真正想要表達的意思,其實和華鈴所言之意還有一段落差。
看著華鈴認真的模樣,麻耶感到相當困惑,開始想辦法委婉地向她解說。
“我想事情應該沒有那麼簡單。因為一旦成為養女之後,就算你斷絕和養父母的關係,也無法和你哥結婚的。”
“什麼……。醫生、你說的是……真的……嗎?”
“是的。我記得好像曾經聽人說過。”
聽完麻耶的回答之後,剎那間,彷佛有一股強大的力量,朝著華鈴的腦門狠狠地敲了下去。胸口像是被人放了冷劍,感到心寒……所有的期待全都夢碎。
“…………”
華鈴不發一語,緊緊咬著嘴唇,悲傷地低下頭去。
“華鈴?”
“……我……要回去了。謝謝醫生。”
好不容易擠出幾句話之後,華鈴便朝麻耶乖乖地一鞠躬。就這樣垂頭喪氣地離開了保健室。
目送華鈴離開的麻耶,深深地嘆了口氣,往桌前的椅子坐了下來,用手托住下巴。樣似憤慨地自言自語著。
“和她哥哥……啊。真是場痛苦的戀愛。無論有多麼喜歡對方,最後終究還是沒有結果。但是。為什麼一旦過繼之後。兄妹就無法結婚呢?只要沒有血緣關係,結婚又有什麼關係啊。”
雖然麻耶並不是對著某人抱怨,然而當她說話的時候,保健室的門還是開著的。
“川原醫生。你一個人在嘀嘀咕咕個什麼啊?”
邊說邊往保健室進來的人,是她很談得來的同事之一,教社會科的桂木老師。
“哎呀、桂木老師。偷聽人家說話是不好的習慣唷。”
“我只是碰巧聽到的嘛。”
由於兩人之間常說些俏皮話,所以桂木並不在意。
事實上,麻耶也並不是真的生氣。
“哎唷、是真的嗎。那就不是你的錯囉。話說回來,有什麼事嗎?該不會,你是想找我做那檔事的吧?”
聽完麻耶露骨的玩笑話之後,桂木笑了笑搖搖頭說。
“我只是要來拿個ok繃啦。因為我剛才不小心割到了手。如果真要和你發生關係的話,我也會找個比較有氣氛的地方的你。”
“啊哈哈、真感動。先幫你消個毒作為謝禮。你是割到哪根手指頭啊?”
“謝謝。就是這裡。啊、我想到了。我剛剛好像聽你說養子女結婚什麼的……。”
“啊、是啊。是沒錯啦。……對了、問你比較清楚吧?一旦過繼之後,就算斷絕領養關係,有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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