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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不會時,媽媽不許發脾氣,不許敲桌子,要耐心講解;週末晚上給王寶貝放鬆時間,不能硬性規定必須21點睡覺。
2 寶貝要主動跟媽媽談心,不亂花錢,不瞞著媽媽做事情,每天洗自己的碗,疊自己的被子。
3 合同有效期:本學期。
從王寶貝和媽媽簽訂的合同裡,我們能得到什麼樣的啟發呢?
合同是作為一種教育方法或手段意義上的“君子協議”,即使它並不像法律條文那樣嚴格、正規,但對親子都具有約束力,避免了口說無憑和隨意更改,體現了親子之間講誠信、相互尊重和平等的人格關係。
如何與孩子簽訂一份合理的親子合同,我的教育建議是:
規定要具體。每一個規定要客觀、具體,不能太籠統。如協議中的第一條如果寫成“媽媽不能嘮叨”;第2條如果寫成:“王寶貝得聽媽媽的話”,協議可能在實際中不好執行了。遇到事情時,媽媽可能會爭辯:我就說這一句話也算嘮叨嗎?我這麼做難道不是聽你的話嗎?
確定協議的有效期。這能提醒父母和孩子,任何行為都必須堅持下去,不能出爾反爾,哪怕有困難,也要克服困難堅持。
規定懲罰方式。有可能由於孩子年齡小一時無法遵守協議,或者父母由於某些原因違反協議規定,這該如何處理呢?一個完整的協議必須有違反協議的懲罰措施,這對於違反者不僅有一個警示作用,而且會漸漸使家庭形成按規則辦事的氛圍,這能更好地促進家庭內部民主的相處模式。例如,有的親子協議規定,孩子如果違約,一天不能看電視;父母如果違約,去爬12層樓梯,因為父母較胖,這也是孩子為父母著想的懲罰。這就是可行的懲罰措施。
雙方簽字。讓父母和孩子都感受到協議的嚴肅性,只要簽下自己的名字,協議就開始生效,就開始對各自的言行具有約束力。
寫信給孩子是交流的好辦法
2006年04月12日14:15 【字號 大 中 小】【留言】【論壇】【列印】【關閉】
傅雷是我國著名的翻譯家和教育家,他寫給他的孩子的《傅雷家書》,早已經成為膾炙人口的一本好書。此書可謂經久不衰,至今仍在重新印刷。這本書以書信的方式把一位關心孩子成長的父親的話用平實的、語重心長的語調記錄下來,讀來倍覺親切。所以,儘管這本書是傅雷先生多年書信的結集,儘管這些信只是寫給他自己的孩子的,但《傅雷家書》至今仍成為許多人用來教育孩子的經典之作。
書信,是人們交流情感的重要方式,但大多數人往往把它用在具有一定空間距離的交往中。尤其是現在,通訊工具越來越發達,人們寫信的機會也越來越少了,打電話、發手機簡訊幾乎代替了書信。當父母和孩子同處一室的時候,就更覺得用不著寫信了。但在教育孩子方面,寫信交流常常是一個非常好的辦法。當您覺得和孩子進行口頭交流效果不太好的時候,當您希望自己的話語充分引起孩子關注的時候,就可以用這種方法,即使您和孩子近在咫尺。這是因為書信交流,父母在寫信的時候大多平心靜氣,思路清晰,條理完整,是一種“潤物細無聲”的教育方式。而且,孩子容易會對父母的話當成耳旁風,但如果您寫成文字,孩子就不會不注意了,這樣更容易觸動孩子的思想。當孩子給您回信的時候,他也能夠充分表達自己心中的喜怒哀樂,並且在寫信的時候鍛鍊文字表達能力。
父母與孩子進行書信交流,內容非常寬泛。一位叫於秀娟的母親給女兒寫的信的主要有3種內容,一種是關於讀書的通訊,一種是關於花錢的通訊,另外一種通訊則是關於成績的。她舉例說:
女兒小學畢業前夕,她提出要拿錢給同學們買紀念卡,以表達幾年來同學之間結下的真摯友誼和濃濃的情感,這是人之常情。面對女兒的合理要求,我們無法打擊她的熱情,便答應下來。晚上,我經過一番思考和準備,給她的抽屜裡放了一封信。在信中,我給女兒算了一筆經濟賬,詳細列出了她一年來為同學、為朋友過生日、送禮物等的種種花銷,同時我還引用了一篇來自貧困山區希望小學的報道,裡面介紹了幾位不畏生活困難、勤奮讀書的小學生。隨信我還附上了幾張我親手做的精美賀卡,裡面還夾著自制賀卡的方法。第二天,女兒看到了信,她先是緘默不語,靜靜地思考。接著,她驚訝地說道:“真是不算不知道,一算嚇一跳。我竟然花去了幾百元,夠那些小朋友幾年的學費呢!”她拿起了我給她做的賀卡,愛不釋手地看著,說:“哇,這賀卡比買的還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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