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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槐樹的枝,可惜,已經到了初秋,沒什麼葉子吃了,養成的習慣讓它勾著樹枝解悶。小狼低眉順眼的在我身邊走。
我不著急,反正我的菜攤沒人敢動,自從送了那次錢給稅務所長,認了他當乾爸,集市裡賣菜最好的地方就一直是我的,沒人敢佔,早晚都是一樣,想想以前,為了佔到一個好的攤位,每逢趕集,都得天不亮爬起來,早早走,晚了就沒有好地方了。現在,唉,一個地下,一個天上呀。
到了集上,也已經是日上三竿,今天的天氣不錯,很爽朗,但集上的人並不多,畢竟正是農忙時節,家家戶戶正忙著秋收。
集是設在一個十字路口,路中央是賣水果的,一條是賣衣服布匹類,一條是賣吃的,一條是賣菜的,頗有條理,可以看出稅務所的人還不是太膿包。這當然是我那英明的乾爸領導有方了。
穿過熙熙攘攘的集中心,向我的攤位走去。果然,我的攤位還是空在那裡,兩旁都排滿了攤子,見我過去,都和我打招呼,我在這裡也小有名氣,大家跟我也比較熟,而且關健時候我能跟稅務所的人說上話,幫幫他們,所以說人緣還是不錯的。
其實這幫傢伙有很多精明之人,是老油條,碰上這樣的人,你可得小心了,還好我比較狡猾,對什麼人用什麼態度,對他們這些老油條就用橫的。農村有句話,叫熊的怕橫的,橫的怕不要命的,像我這樣,孤家寡人一個,身懷絕藝,誰也不敢來招惹。再加上我舅現在在整個鎮裡是跺跺腳都能顫三顫的人物,且是李家嫡系,勢力很大,有這麼硬的後臺,沒人想找死。
在村裡,真正說得算的是書記,村長只是二把手,什麼事還是書記說得算。
每次農忙時,我總要幫書記家幹活,也算巴結吧,但我叫這是會做人。為人就要識時務,要懂得以小博大,你想想,你只是幫他家乾點活,但你得到的可遠遠不止這些,這些都是些好機會。
趕了一上午的集,收益還不錯,由於我的菜成色好,賣起來很快,而且我的菜比別人的都貴,與別人的不是一個檔次,來買我的菜的都是些衣著講究之人,而且大多是些關係戶,她們買菜一般都到我這裡來買。
這也是我的一點小聰明,要知道,在賣菜這一行裡,最忌的就是你比別人便宜,這是擋別人的財路。所以,一般情況下,菜市裡,菜的價格沒什麼兩樣,你比別人貴,可以,還歡迎,但如果你比別人便宜,可不行了,這可是行規。
我發現,現在的人已經有很多富了起來,這樣他們便想顯一顯,炫一炫,那當然要吃的比別人好,穿得比別人好,用的比別人好了。這樣,我就順應時勢,我的菜在菜市裡是最貴的,但不敢說是最好的,可惜他們沒這個膽量,怕貴了別人不買,體會不出買菜也是分三六九等的,便宜沒好貨,這條經濟法則在老百姓心裡是根深蒂固的。
我的手腳麻利,三下五除二的將菜賣個精光,數了數,又賺了三十九塊,便向鎮上唯一的一家書店走去。我一直想買一本書《紅與黑》,是世界名著,講一個農家男人個人奮鬥,卻最終失敗的事,我對他佩服之餘,卻有些不以為然,看來他的手段不夠高明,我想看它,就是想吸取他失敗的教訓,以免重蹈覆轍。
有書萬事足,買了書,我就急不可耐的想讀了。
於是,便騎在大黃身上,開始讀我的書。至於它能不能馱我回家,那是不須考慮的,它可是頭精明的牛,能繞著圈子,專找有草的地方走,還能走回家。小狼也跟著他,順路抓抓兔子。
走著走著,我從書海中拔出頭來,看看,也不知道走到了哪裡,站起來,匆忙看一眼,已經回到了春水村的範圍之內了,只是走的是山路,是來到了我家的北面,腳下都是春水村的地了,只需往前走,就到村裡了,看來這個大黃走了不少的彎路。往前走走,到了村裡著名的聚寶盆。
這其實是一個小形的盆地,田都是一梯一梯的,風吹不進來,這裡比別的地方都暖和,因此莊稼熟得晚,長得沉實,這裡的一畝地能抵得上別的地方的一畝三分,所以稱這裡是聚寶盆,玉米還是綠油油的,沒到收的時候,我極力四顧,發現沒有人。
咦,不對,半坡上的一塊玉米地裡,幾株玉米在不停的搖晃。有人在!是不是有小偷?
我是藝高人膽大,也是沉浸在《紅與黑》的世界中還沒有完全出來,才會這麼幹蠢事,平時,這樣的事,我是不會去管的,這是狗咬耗子,多管閒事。下了牛,拍拍它,讓它在原地吃草,領著小狼走了下去。
小狼走在前頭,很快來到了那塊地,我低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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