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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因為這個能力,讓丁逸在經過了五年堅持不懈的科學化鍛鍊之後,擁有了如今相當於普通歐美成年人八倍左右的身體素質。
不過到了如今,丁逸獲得的這個能力也快到了極限。
這個能力的極限便是十倍普通人的身體素質,達到了十倍就升無可升了。
饒是如此,十倍的身體素質,也足夠丁逸辦到一些在普通人眼裡只有超人才能辦到的事情了。
如此強大的力量,丁逸自然不會傻乎乎的暴露在人前。
在外人眼前,他依舊是那個成天只知道花天酒地的未來洛克菲勒家族繼承人,只不過比起以前,更加懂得身體是一切根本的道理罷了。
不過雖然是外人眼裡的紈絝子弟,花花公子,可身為未來洛克菲勒家族的繼承人,丁逸還是按照家裡的意思,完成了幾年的學業,而且也沒有給洛克菲勒家族丟臉,拋開他的生活作風不去說他,他本身也是斯坦福大學的雙學位博士,只不過外人更多看到的是他今天又跟某某好萊塢女星傳出了緋聞,隔天又跟某某著名超模出入酒店之類的花邊新聞罷了。
對於外人習慣性的將他當成一個不學無術的花花公子,丁逸也是樂得如此。
拋開這些明面上的身份,他暗地裡還是一名世界排名前三的殺手。
準確的說,他偶爾會進第二,偶爾又會被擠到第三,但自從三年前開始,他就從沒被擠出過前三的名次。
而他的任務完成率,跟排名第一的殺手,代號“哈迪斯”的那傢伙一樣,都是百分百,唯一的差別就是,丁逸執行的任務數量還不到對方的十分之一。
畢竟,他又不是靠著殺手這個身份過生活,身為洛克菲勒家族的未來繼承人,錢算什麼?無非就是一堆數字罷了,他根本看不上那些佣金。
之所以選擇當一名殺手,一來是他不想暴露自己的實力,二來也是需要上面的那些任務來測試一下自己的真是戰鬥力。
要不然,擁有一身強悍的身體素質,但是卻根本不會用,充其量也就是一頭蠻牛罷了。
丁逸可不想成為一頭空有一把子力氣的蠻牛。
三世為人,殺人什麼的,他一點都沒有心理壓力,第一次執行任務,他就乾淨利落的將目標割喉致死,也是那一次,讓他明白了自己的力量已經達到了一個普通人根本無法企及的高度。
那一年,他的身體素質剛剛達到普通人的五倍。
之後的幾年時間裡,他平均每年會執行七次左右的暗殺任務,相比起那些動不動就二三十次的殺手,他執行的任務數量確實少的可憐。
更別說世界排名第一的哈迪斯完全就是個任務狂,平均一年就要接下超過五十次的任務。就算這樣,他依舊能夠保證百分百的成功率,其實力也是足可見一斑。
第一千一百一十章:不為人知的秘密
不過跟那些以殺手為主業的人不同,丁逸當殺手的目的僅僅只是為了測試自己的實力罷了。
不過發展到後來,執行這些刺殺任務更多的也是成為了他的一個興趣。
人活在這個世界上,總得培養一些興趣愛好的,而丁逸跟其他的富家子弟不同,他不喜歡收集跑車、名錶什麼的,對女人也僅僅只是身為一個男人的基本需求罷了,真正讓他感興趣的,還是親手終結他人性命時的那種一切都在他一手掌控之下的感覺。
不過丁逸並不是一個沒有自制力的人,他雖然享受那種感覺,可並不會讓自己完全的沉淪其中。
所以他一年只會執行六七次的任務。
到了如今,雖然他手上也是掛著幾十條的人命,可比起那些動不動就千人斬萬人斬的殺人狂式的殺手,他簡直就是個好人。
。。。。。。
在莊園裡用過早餐,丁逸便是搭乘著自己的私人直升機,飛往洛杉磯機場。
至於他莊園裡那些女人,等她們醒了自然會自己離開,對於這一切,丁逸早就習慣了。
抵達機場,登上自己的私人飛機,飛機起飛後徑直的飛向東海岸的紐約,這座國際化的現代大都會。
來到這個世界五年,丁逸只來過三次紐約。
而且三次都是為了女人來的,畢竟他表面上可是個全美知名的花花公子,這也正常。
而這一次來紐約,明面上他依舊是為了女人來的,不過順便的,也完成一下昨天接下的那個刺殺任務。
陸澤坤這個名字是丁逸第一次聽說,什麼紐約唐人街的地下皇帝,從前丁逸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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