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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追殺一位早就沒了訊息的大魔法師。
更有意思的是,都克鎮當年只接到了協助追緝貝爾的法令,事後埃居帝國並沒有通告哈梯王國貝爾已經被消滅的訊息,哈梯王國自然也沒有將與自己無關的公告轉發境內各地,理論上來講,都克鎮對此毫不知情。
而實際上,都克鎮上的人們對此確實一無所知,三十年前的法令根本就沒聽說過,除了老瘋子之外,其他人連貝爾是誰都不清楚。今天達斯提卻把這條法令翻了出來當眾公佈,而這條法令仍然有效!
鎮民們都很意外,貝爾是誰?聽鎮長說的話好像是一位魔法師,一位讓埃居帝國和哈梯王國聯名下令追緝的魔法師,那一定是非常難對付的人,有那麼多神術師和武士,用得著從小小的都克鎮派人嗎?鎮長大人幹嘛這麼熱心,就算想媚上也用不著拿這種事來表功啊?
大家正在面面相覷、竊竊私語間,老瘋子尼采上前一步問道:“鎮長大人,您說本鎮出現了一位這樣的勇士,他是誰啊?”
達斯提面無表情的一指人群中某處:“被神靈眷顧的人,我們都親眼見證了神蹟,知道守護神是怎樣賜福於他,就是阿蒙。”
阿蒙一聽鎮長宣讀這樣的法令,立刻就明白了是怎麼回事,就是昨天夜裡老瘋子和歌烈與達斯提商量好的,找個藉口讓他離開都克鎮或者說將他放逐。可是別人並不明白,立刻就有人喊道:“什麼,阿蒙!鎮長大人要派一個孩子去消滅魔法師?”
荒唐,簡直荒唐透頂!且不說追殺魔法師,就算將一個孩子送到險惡的叢林中也是胡鬧,如果這話不是達斯提鎮長說的,恐怕早就被人們罵得狗血淋頭了。
達斯提鎮長冷冷的反問了一句:“哦,那麼派你去?”
這一句話打消了絕大多數企圖質問的聲音,但有一個人卻顫巍巍的走了出來,向著鎮長跪下道:“大人,請派我去吧……”
這個人就是阿蒙的父親,今天他難得沒喝多。達斯提鎮長看著他,面無表情的問道:“你是勇士嗎?你得到過守護女神的特別眷顧嗎?很抱歉,我已經決定了,就派阿蒙!”
阿蒙的父親嘴唇囁嚅著還想再說些什麼,阿蒙與老瘋子已經一左一右把他扶了起來,分別在耳邊低語了幾句。他聽見這話顯然很震驚,但最終還是點了點頭。
事情就這樣決定了,阿蒙作為被都克鎮派出的勇士,深入叢林去追緝邪惡的大魔法師貝爾,執行王國的法令。鎮長大人只給了阿蒙一個時辰,讓他回家收拾行裝立刻出發,並不允許任何人去送出鎮外。
作為監督,令眾人散去之後,達斯提親自陪著阿蒙回家。在阿蒙的印象裡,這位鎮長大人還是第一次走進自己家的院子。阿蒙是都克鎮“選”出來的“勇士”,理應享有榮譽,鎮長公事公辦,以全鎮人的名義送給他一個錢袋和一把刀。
勇士出門也是需要花錢買東西的,同時也要有武器,鎮長給阿蒙的這把刀,自然是打造的非常好的精鐵刀,既鋒利又堅韌,很耐磨損還不容易折斷。就是尺寸稍微小了點,連把不到一尺長,與其拿去追殺大魔法師,還不如用來給獵物剝皮切肉更好用。
阿蒙沒太多東西,他只帶了那根樹枝和兩個皮囊,一個小皮囊可以揣在懷裡放貴重物品,一個大皮囊可以挎在肩上裝不少東西。他將手裡那二十枚神石都要留給父親,而父親卻堅持要他帶走一半,在外面肯定需要用錢。
達斯提鎮長在一旁道:“阿蒙出門需要的錢應該本鎮出,我已經把錢袋送來了。”
阿蒙的父親開啟了錢袋,發現裡面有五枚神石、五枚金幣、十枚銀幣和幾十枚銅幣。阿蒙看了一眼,將五枚神石拿了出來道:“父親,這些留給你,我帶剩下的就夠了。”
父親直搖頭:“你還是全帶神石,多帶些神石,這樣方便。”
達斯提又忍不住插話道:“老酒鬼,你並不太瞭解外面的世界,在很多地方的鄉村小酒館,喝一杯酒只需要一個銅幣,如果拿一枚神石付賬,恐怕連酒館都能買下來。必須帶零錢,這樣既方便又不容易惹麻煩!”
一枚神石相當於二十銖黃金,大陸上通行的金幣每枚重量就是一株,銀幣與銅幣每枚重量是半銖,每枚金幣價值二十個銀幣,每枚銀幣價值一百個銅幣。換算一下,假如某個地方一杯酒賣一個銅幣,阿蒙喝了一杯酒拿一枚神石付賬,酒館得找給他三萬九千九百九十九枚銅幣!
阿蒙的父親嘴張得老大,他在都克鎮買一瓶酒需要一個銀幣,自己家不大的杯子最多隻能倒五杯而已,他愣了半天才說了一句:“孩子,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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