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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意的人說了他們的理由:“不行,我們還要在縣城裡生活,我們搶官印就是想在縣城裡有套房子,以後能過有房有地的生活。一旦現在取下面罩,被人認出來,萬一以後洩露,被官府通緝了,我們還怎麼在這裡生存?”
同意的人反問道:“殺人放火,殺官造反的事都幹了,你們還怕被看到,還怕被官府通緝?”
“幹了壞事只要不被人看到、抓到,依然還可以當個好人,過平靜的日子。我們蒙臉來搶官印不就是想以後有套房子,過平靜幸福的日子嗎?在這裡摘下面罩,一旦被人認出,傳了出去,我們就做不回好人了!”不同意的人繼續說著他們的理由。
一個同意的人對著不同意的人說道:“你別扯了,我還不認識你麼?你不就是來山鷹縣,暫時住在長樂街的二子麼?一聽你的口音我就知道你是誰了,你別忘了,我們還帶著老鄉一起在城隍廟裡守過夜呢。”
聽了他的話,那人回嘴道:“胡說,小馬你亂說什麼,我才不是二子,我根本不認識你,你也不可能認識我。只要我們沒摘下面罩,我們就是陌生人,沒見過面,而且據我所知,二子今晚在家睡覺,怎麼可能來這裡?是你看錯了。”
“裝什麼裝,你現在不摘面罩,就找不到官印,找不到官印,兄弟們就白死了,這次險也白冒了。”
“我們可以互相搜身,同樣能找到官印。”
“那太慢,我們沒時間,就算你現在不摘面罩,到時你拿到新房契地契,誰還不知道你今晚幹了什麼?猜都能猜出來。”
聽了他的話,那人義正言辭的說道:“那是我花錢買的,誰也不能誣陷我。”
……
第一七零章 用官印製作新房契
暫時解決了所有明面官府中的人,把黃頭人也抓起來了,本來應該分享勝利的果實,但官印沒找到,黑衣人內部發生了矛盾。
藉著摘不摘下面罩這件事,黑衣人又大吵了起來,同意的一方認為只有這樣才能找出隱藏在他們中間的官兵,從而找到官印。
反對的一方認為,面罩一摘,他們的身份就會暴露,現在的人各有小心思,難保以後不會洩露出去,自己一旦被人認出很可能會被清算,就算現在是做做掩耳盜鈴的樣子也不能摘下面罩。
看到他們為了摘不摘面罩這樣的小事而爭吵,明顯是被那個出來勸架的人帶彎了路,這不是他想要的結果,於是林某決定自己親自出馬。
現在場分小團體,小團體又結合在一起成為大一點的聯盟,分成了幾方勢力,彼此之間有矛盾有衝突,既然言語無法挑動他們火拼,林某決定來點實際的。
他走過一個正在爭吵的頭領,故意撞了一下他的傷口,那頭領正在氣頭,被人撞到了傷口,於是要拔劍相向,林某立刻躲腳一滑溜進了他對面爭吵的那群人中,躲藏到裡面。
由於對面那群人的阻擋,還有另外一些人的勸架,被撞之人只好不動手,由於他佔了一點道理,受了一點委屈,其他人只好忍受著他氣勢洶洶的破口大罵起來。
林某躲進人群之後,開始後退,躲在一個角落,拿出從剛才撞的那個頭領懷裡偷到的一疊精品紙張,開啟一看,那是一疊老的房契地契,而面寫的房主基本死在了鬼物洗城的那天晚。
林某抽出其中一張房契地契,又從懷裡拿出一張專用的空白房契地契,把它放在在舊的面,再在它們面滴下一滴從那個頭領傷口擠來的一滴血,最後拿出官印蓋在面。
做完這些後,放在底下的老房契地契迅速老化碎裂,風化成碎屑,一陣風后散落到地消失不見了,而蓋在它面的空白房契地契,它面出現了許多文字圖印,這些文字圖印是從老房契地契面拓印過來的,只是有一點改變了,房契地契房子主人改變了名字,變成了那個被撞了之人的名字。
就這樣,按照這個方法林某為那個頭領做出了幾十份有他名字的新房契地契,當然做的時候也碰過失敗的,那是因為房契地契的原主人還沒死,如果要變更的話,還要找到原主人的血和新主人的血一起滴在面,才能變更房契地契的名字。
為那個頭領準備好這一份大禮後,他抽出其中一張新房契地契放進懷裡,其他的疊好藏在袖子裡,走了過去。
這次他沒去撞那個頭領,輕輕擦過,把袖子裡那疊放進了那人的懷裡。
順便又偷了他手下幾受傷之人的老房契地契,和他們的一些血,找了一個角落,做好新房契地契,再次偷偷放了回去,並且儘量放在了他們身容易掉出來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