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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那女人身後跟著個小女孩,一直哭,一直哭。
那女人還打了那個將她男人勾走的狐狸精,罵她同樣不要臉,**,****別人老公,狠狠的踹了她兩腳,才拉著男人離開。
離開時,女人看見了他,俯下身來,緩和了臉色,輕聲道:“孩子,這不是你該來的地方。”
小流楓睜著大眼睛,水汪汪的眨了眨,伸手打了女人一把掌——她打的那個狐狸精,是自已的媽媽。
女人將小流楓與媽媽又狠狠的打了一頓,才轉身離去, 還不忘啐一口:“賤材”
這次,小流楓沒哭,他抱住媽媽,肯切的乞求:“媽媽,我們不住這裡了,行不行?你別再出去工作了,行不行?”
媽媽搖頭:“孩子,我得養你。”
從此,小流楓明白了自已的來歷,明白了自已是個低人一等的‘賤材’,明白了自已想跟別的小朋友一起玩耍,那根本就是妄想。
小小的暖熱熱的心冷了,他不再出門,天天躲在家裡,偶爾為赤果的媽媽蓋一下被子。小小年紀,就開始沉默,想到了以後,想到了未來,想到了死。只是當媽媽拖著疲憊的身體給她帶來一兩塊甜點時,他又捨不得死,媽媽,這都是為了自已。
他不恨媽媽讓他陷進這種境地,他恨的,是那個罪惡的男人,有了他,卻不管不顧,從未出現過,從未給過一丁點的幫助。如果,如果有他在,媽媽就不用做這份工作,他們的生活也會很好,他,也可以跟別的小朋友一起開心的玩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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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話之前,我得先抹把淚。
因為,到了最後,被拋棄的還是我,我終究是個配角。
我的童年是段不甚回首的記憶,母親在時,我搬進楚家完全是為了取悅母親,母親走後,我還是在楚家留了下來,因為我要折磨那個男人。
他是個不負責的人,與母親有了我,卻不自知,直任我們在外飄搖了五年,那五年,對於我來說是黑色的,可怕的,抹不掉洗不去的,我不能原諒他。何況,即使是我跟母親回來了,他也依然不改****秉性,每日在雜花野草叢中鬼混。
我想或許最能打擊他的辦法就是我也****,同被染黑。
雖然我很不恥那些赤果的身體,更厭惡那種行徑,但為了報復他,我還是咬牙做了。只要能報復到他,我做什麼都可以,什麼都可以犧牲,都可以拋棄。
可是他除了偶爾嘆一聲之外,並無大的反應,沒有收到我預期中被報復的效果,我想可能是時間太短,他沒當真。於是,我越落越深,直到有一天,遇見她。
那時,我見過的女人已無數,各種各樣,千奇百怪,卻獨獨沒見過她這種,這種小小年紀就熱忠於做媒婆的……我當時是懷著好奇心接近她的,後來想想,或許,是因為媒婆是個暖人的工作,所以才接近她的吧。
她是個暖人的人。
她像是顆散發著溫和柔光的夜明珠,明亮,溫暖,卻不刺目,吸引著我這個冰冷的人,我想,也許常跟她在一起,我的心不再會那麼冷。
有女人慕名來找我,我驚覺,我,我的身體,我的靈魂,已經髒了,已經染黑了,怎麼能配得上她,怎麼能玷汙夜明珠那純白的暖光,像往常一樣,我自卑的退縮了。
我想我還是躲在屬於我的黑暗角落,偶爾伸手幫一幫她,讓她的光芒溫和的照在別人身上,也不錯。可是我錯了,我還是沒忍住對於溫暖的渴望,我決定要主動了,我想要她留在身邊, 或者,我能留在她身邊,也可以。
一開始我就知道,我最大的敵人,正是我唯一能算得上朋友的人,鍾離秋。於是,我先跟他攤了牌,如果他不要,我則要了,若我要了,他則不能搶。以我閱人無數的經驗來看,他的感情還處在朦朧之中,根本不可能開口跟我搶東西,果然,我賭對了。
我是個冷心的人,我對於自已的親爹,不惜犧牲自已的身體以獲得他的痛苦,我對於自已唯一的朋友,不惜耍用小計兩以保證他不會搶走我的東西。畢業後,我跟她去了上海,我以為,滴水終能穿石,我最終可以留在她身邊。
其實我也不笨,將近六年都一直跟她在一起,我怎麼會沒發現她的小秘密?她手裡至少有兩家不小的產業,她很有可能就是當時名燥一時的陳朝夕,她,不是這個世界的人。如果我沒猜錯,她要麼來自未來,要麼,來自於異界。
可是我不在乎,我只在乎來自於她身上那種自然而然的溫暖,我只在乎,我能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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