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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些題材和內容不允許拍,就算正常可以拍攝的內容也有時長的限制。成年演員一天拍攝八小時是正常的,但是按照英美的法律,高中生演員一天只允許拍攝六小時,中學生演員是四小時,那小學生演員就更短了。至於週末和假期加班拍攝,那是想都別想。所以傑德必須做出個決定,電視版和電影版的“哈利波特”可能不會是同一個人。
這個計劃讓麥瑞博為首的發行公司極為不統一,對於做發行的人來說,你對外的形象越統一那麼宣傳的成本就越低。如果電影版哈利波特是一個人,電視劇版哈利波特是另一個人,那麼宣傳成本自然要翻倍。而且重要的是,觀眾會先入為主,這樣勢必會導致演員自己的粉絲和一部分作品粉絲對電影版、電視劇版雙演員的做法極為不滿。傑德不得不來英國去見一下羅琳,希望能得到她的支援。
沒有人料到一個來自英國單身母親寫的一本有關少年魔法師在魔法校園裡的故事居然會成為新世紀最暢銷的小說,但《哈利波特與魔法石》、《哈利波特與密室》以及《哈利波特與阿茲卡班的囚徒》在全球走紅之後,無數出版社和影視公司揮舞著支票找上了羅琳。他們或為說服羅琳放棄原來的合約加盟他們的出版社,或希望羅琳能授權他們改編哈利波特。
可是他們很快發現羅琳已經和一家註冊在美國的版權代理公司簽署了合約,而這家公司代理的作者其實只有兩個,一個是寫了“哈利波特”的羅琳,而另一個則是寫了“生化危機”、“光暈”和“古墓麗影”的傑德謝爾曼。於是所有的人都放棄了,因為大家都知道這家公司就是傑德自己註冊用來打理自己版權的公司,如今既然簽了羅琳那麼勢必是在人家還沒發達的時候就厚利簽約的。人家於情於理都你不會輕易跳到別家,至於改編權,傑德手上還缺影視公司麼?
2000年7月8日,羅琳全球同步發行《哈林波特與火焰杯》的時候就很高興地向哈利迷宣佈,“是的,謝爾曼先生向我保證,最遲在明年暑期的時候,我們將可以看到第一部屬於哈利波特的電影。對此我感到無比激動,如果不是當初謝爾曼先生在一家咖啡館遇見了我,或許這個世界上就不會有哈利波特這個小巫師了。”
“為什麼要兩個哈利波特呢?”羅琳其實對傑德打算製作雙版本的《哈利波特》也有些不解。“其實我覺得我們拍攝一部電影版就好了,要不然太耗費精力了。”
“羅琳女士,一部電影的標準長度是90分鐘,儘管我們可以最長拉到180分鐘,但是你覺得僅僅三個小時的劇情能容納下一部《哈利波特》小說麼?”傑德解釋道,“作為電影的編劇,我只能保留最具戲劇衝突的情節,例如波特收到錄取通知書的情節、波特與小馬爾福在初識時的矛盾、波特與赫敏認識時的矛盾、魁地奇比賽和最後的魔法石解謎環節……看看,這裡就至少有五個衝突高。潮了,和還不算小說裡的其他一些衝突高。潮呢。既然電影版裡塞不下那麼多情節,那麼我們乾脆拋掉一些次要的情節,將主要的情節集中在電影上,而次要的電影情節上則放電視版裡。這樣我們必須有兩個哈利波特的演員才行,可能除了那些配角之外,主角們都得準備電視版和電影版演員才可以。更重要的是,我不想讓人覺得‘哈利波特’就是演員某某某,這對我們後續的開發非常不利。因為我們不可能長期擁有某個人的肖像權,所以有兩個哈利波特就不會讓觀眾對哈利波特的形象認識過於集中了。”
傑德之所以丟擲後面的那個理由,完全在於他曾經在後世的網路上聽說羅琳對於自己筆下的人物有一種獨有的佔有慾,她定然不希望讓觀眾覺得哈利波特就是誰誰誰。
傑德發現自己果然猜對了,羅琳皺起了眉頭,隨後才說道:“如果時間檔期安排不過來的話,我也認為電影版和電視版採用不同的演員並沒有什麼問題。畢竟我的哈里波特只是一個虛構的人物,只要兩個演員之間的形象不相去甚遠,有誰來飾演我都沒有問題。”
有了羅琳的支援,那麼傑德在選角方面的壓力也會小許多。傑德之所以要做這個預防,為的就是萬一日後哈里或羅恩等人的飾演者的外貌不再符合需要的時候,自己有更換演員的後續招數。既然觀眾能接受兩個版本的哈利波特,那麼再換接受第三個版本的哈利波特也不是難事。畢竟找的演員都是相貌氣質比較接近,再透過化妝術讓彼此之間更加接近。
演員的問題暫時放到一邊後,傑德開始為外景而煩惱。儘管很多細節的地方可以透過搭景拍攝,比如傑德已經找人在倫敦郊區的攝影棚裡搭建四大學院的公共休息室和某些教授的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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