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第1/3 頁)
這就很尷尬了。
沈真沒想到臨見面了還會出現這樣的問題。忽然覺得這編輯有些不靠譜啊。
去年,在稿子確定被雜誌社錄用並即將進入連載期時,沈真和出版社簽了一份合同。雖然這份合同的約束力並不是很高,但不管怎麼說仍是一份正式的合同。沈真年紀小,暫時無法辦理身份證,不過好在他已年滿十週歲,而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進行與他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因此合同還是能籤的。他用了戶口本影印件來當做合同附件。
戶口本上很明確地寫了沈真的出生日期。
所以,沈真一直覺得自己的年齡在雜誌社中不算是個秘密。
最早負責沈真的編輯姓陳,陳編輯每月寫信和他聯絡時,用的都是“沈小老師”這樣的稱呼,由此也看得出來陳編輯是知道沈真真實年齡的。後來沈真的編輯換做了現任王編輯,王編輯直接稱呼沈真為“沈老師”,沈真也沒有多想。因為,按照編輯部不成文的規定,他們對作者確實需要用尊稱。
然而,眼前的這位王編輯似乎抱有某種誤會。
沈真趕緊端起杯子喝了一口茉莉花茶,把自己那種“日了狗了”的複雜心情壓了下去,這才站起來,朝著王彥伸出右手,說:“王老師你好,我就是沈真。哈哈,沒想到王老師您竟然這麼幽默。”
沈靈雖然始終板著一張包子臉,但沈真知道,沈靈的內心肯定是笑瘋了。
王彥看了眼沈真伸出的右手,這是要握手嗎?王彥覺得這孩子還挺懂禮貌的。對於禮貌的孩子,肯定要給予獎勵。於是,王彥立刻從自己的口袋裡掏出了一包咪咪蝦條,放在了沈真的右手中。
沈真盯著手裡的咪咪蝦條,已經懵逼了。
沈靈覺得自己臉上嚴肅的表情快要繃不住了。
“哈哈哈,小朋友比叔叔更幽默嘛,真是個聰明的孩子!我們一起等你爸爸回來吧。”王彥笑著說。他已經認定“沈老師”是去衛生間了,就把自己的公文包放在了椅子上,隨意找了個位置坐下。
沈真鬱悶地撕開了咪咪蝦條的包裝。
這包咪咪蝦條是王彥的小侄女今早上硬塞給他的。小侄女才五歲,是王彥弟弟的女兒。她自己還不太會看書。不過,在她上學時,幼兒園的老師把漫畫版《遇妖》在口頭上改編成了一個繪聲繪色的故事,利用故事課的時間說給孩子們聽了。這個老師特別會講故事,一期漫畫夠她講兩個星期的。
王彥現在住的房子是單位分配的。他在出版社工作,他弟弟在文聯工作,都是兄弟單位,分的房子也在同個小區。王彥小侄女特別喜歡《遇妖》這個故事,得知王彥今天會來見《遇妖》的作者,小侄女起個大早蹲在了王彥的家門口,非要把自己喜歡的零食貢獻出來,說是要讓王彥帶給作者沈真。
王彥是懷著哄侄女兒的心情把咪咪蝦條收下的,原本以為送不出去,沒想到沈老師帶兒子來了。
沈真咬牙切齒一般地吃了兩根咪咪蝦條,然後把剩下的全部塞進了沈靈的手裡。
王彥很慈祥地問:“小朋友,你們幾歲啦?叫什麼名字?都念幾年級?叔叔對京城熟,要是有想玩的地方,叔叔週末時就帶你們去。”他知道孩子們一般不喜歡被問成績,因此十分貼心地沒有問。
沈真想了想,從書包裡翻出他的戶口本,推給王彥說:“叔叔,您可以看一下。”
見面就給戶口本,這孩子很有個性嘛!不過,戶口本這種東西太隱私了,王彥作為一個有分寸的成年人,只是笑了笑,並沒有把戶口本翻開,勸著說:“這個東西很重要,小朋友趕緊收起來吧。”
沈靈覺得自己應該做點什麼,就起身給王彥倒了一杯茶,說:“您喝水。”
王彥再一次心生感慨,沈老師的家教真是好啊,孩子們都養得這麼乖,比他家裡的臭小子省心多了。王彥心中升起了一絲羨慕的情緒。不過,話說沈老師這個廁所上得是不是有點久了?便秘嗎?
雖然不渴,王彥還是端起茶喝了一口,然後認真地對著沈靈道了一聲謝謝。
沈真主動把戶口本翻開,再次推給王彥說:“叔叔,您真的可以看一下。”
看一頁戶口本需要多少時間?
王彥疑心自己看錯了,手一抖,杯子翻了,溫熱的茶水全部倒在了他的褲子上。王彥卻顧不上自己的褲子,趕緊拿起戶口本。他飛快地翻了兩頁,都沒有看到成年版沈真,只有一個兒童版沈真。
“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