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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笑,今次我笑得很真誠,因為她為我解除苦難,雖然這苦難間接是她帶給我。
回到教室,剛好第一節下課,舍友們立即圍上來:“怎麼樣?”
“小事,記了一個大過。”
舍友們驚呼,陳婉不平問:“打架是作記小過處理的,為什麼要記大過?”
我苦笑,看見多數同學都在聆聽我們的談話,說:“沒關係,大過小過還不是一樣。只是嚴重一點罷了。”
“不同的,記小過不會寫進你的檔案裡,而記大過就要寫進檔案,要跟你一輩子的!”
我慢慢從書包裡掏出一胃藥,想,許傑給我的早就是一生難忘的恥辱,這記過的事情,反而是小事。
“該死的許傑!”林琳暗罵。
“還有那狐狸精。”陳婉也罵,指的是餘哲。
餘哲的朋友罵我是狐狸精,我的朋友罵她是狐狸精。究竟誰是真的狐狸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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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這兩章,我費了很多心思,努力運用自己的悲劇情緒來寫。希望能帶出大家的感情。
第十三章
以前我很喜歡國慶節的,因為有七天假期。可是現在很討厭這麼多天休息。我不能回家,要留在許傑的身邊。
其實我看出許傑有很多工作的,可能身為知名企業的後代,這個位置並不好坐吧,不過他給我的感官一點都沒變——衣冠禽獸。
“今天晚上我有個聚會,你到時候要出席。”國慶節當天早上,許傑一邊穿衣一邊對還睡在床上的我說。
“有什麼人去?可以不去嗎?”我問。
“都是我平時的朋友,我要把你介紹他們認識。不可以不去。”
“ 我應該怎麼準備?”昨晚被他弄得很累,我打個呵欠,問。
“不用了,到時候我回來接你去。”他俯身想吻我,我一轉頭,咕噥:“口臭,還沒刷牙呢。”他微笑,在我面額上留下一吻。
“中午我不回來吃飯,你自己叫外賣吧。”臨走,他還在床頭放下一疊錢。這個情形,簡直與恩客完事後付錢沒兩樣。或許,我真的是妓女。
妓女!曾經多麼鄙視這職業的我,也走上這條路。
當天晚上,我挽著許傑來到一家別墅。看來我們來遲了,到的時候大家都已經三五成群聚在一起。
“傑,你怎麼現在才來。”一個男子呼咋著。我認得出,是當天的長髮男子。好像叫“溥池”。
“大家都到了嗎?”許傑問。
“只差你了。”溥池看見我了,樂呵呵地說:“還是逃不出你手掌心啊。傑,好樣的。”
我討厭他的語言,而且當天他給我的感官也不好。所以我略過他,看向大堂的人們。
這些人中沒一個是我認識的,不過我認出當天穿黑色背心的男子。他向我舉舉酒杯。我想起當日他處處幫我解困,也感激地對他微笑。
“貓子,你去那邊吃點東西吧。”許傑對我指指食物那邊的方向。貓子是他對我的專稱,他說我像一隻貓,我覺得他才是貓,我是他捉到的老鼠。
我放開他的手,走過去。食物很多,我夾起一塊牛排,拿起一杯可樂,走到一張空臺坐下。
如果這裡不是過於吵雜,那麼我覺得很享受,耳聽著莫扎特的小夜曲,欣賞著牛排的美味。把所有煩惱暫時拋開。
吃完牛排,已經有幾分飽,懶得再取食物,於是含著可樂喉管,把頭面對牆,聆聽輕音樂。
可是大廳實在太吵了,我丟下可樂走出大堂,走進花園。
花園很漂亮,佈局有點向古代宮廷的後花園,用圓滑的碎石鋪成小路,兩旁是花草,不像一般人家的花園用些矮樹做成欄杆,花草與樹木看似隨意栽種,給人一種大自然氣氛。
大堂的音樂這裡還能清楚聽到,但吵雜的人聲已經完全隱去。我找個偏僻的地方,背靠著松樹坐在草地上。
太陽已經西斜,大地染成紅色一片,卻絲毫沒有熱量,肉眼可以看向太陽,圓圓的,紅紅的。記起小學最喜歡用“圓圓的,紅紅的”來形容人的臉蛋,現在用在傍晚的夕陽,也合適。
聆聽著大堂穿來的音樂。感覺真好。我閉著眼睛去享受。
慢慢地,太陽的臉下去了,最終看不見。留給大地的溫度帶走了。四周開始冷,也暗下來。花園裡的燈卻亮起來,雖然不夠太陽的紅火,也能看清周圍的一切。周圍還是靜悄悄的,只是一點冷,因為我今天穿的是吊帶的禮服,半個Ru房都跑出來了,不冷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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