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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令他恨不得扒開胸膛對天長號。
何勾魂的“面”真的很“鐵”,因為曾經有人在他臉上砍了一刀,給他留下了一道從額頭劃過鼻樑直到下巴的疤痕,但那人的刀也因此而崩斷。而何勾魂手裡的銀刀。也的確是勾過不少人的魂,染過不少人的血。他生平有三大愛好:好酒、好馬、好殺戳。他最喜歡做的事就是騎著快馬一陣風般闖入仇人家裡,用銀刀割開仇人的脖子,讓激射而出的鮮血落到酒中,然後一仰脖將和著血的酒一飲而盡。對於何勾魂來說,所謂天堂就是能夠讓他騎最烈的馬,喝最好的酒,殺最難殺的人的地方。而平庸乏味的高平鎮,對他來說無疑就像是一個地獄。
顧道人臨行前有吩咐,不準對高平鎮的人“亂來”,不準招惹丁喜。這話就像緊箍咒,牢牢鉗住了何勾魂不斷膨脹的殺性,他只好天天以酒為伴。
“丁麻皮。”有時候何勾魂喝醉了,就會毫不客氣地對丁喜說,“我想殺人。你去找個人來讓我殺殺。”
起初丁喜裝作沒聽見,待何勾魂叫喧得越來越大聲了,他就走到何勾魂面前,定定地看著他的眼睛說:“不要叫我丁麻皮。我這人小氣、記仇,會恨你一輩子的。”
何勾魂很生氣,剛想拔出刀,突然記起顧道人的叮囑,於是氣就洩了。拖著他的血刀,抱著酒罈子。搖搖晃晃地去了。
顧道人賞下的那包銀子本來沒有花玉香的份兒,但丁喜力排眾議,他說不管怎樣,花玉香也曾經是七路香壇的人。別的不說,她一個寡婦人家,日子本來就夠難的,鄉里鄉親的,我們不幫襯她誰幫襯她。
旁人早看出來,已經結了婚的丁喜現在看花玉香眼神分外不同,雖然從未和她說過話,但一提起她的名字聲音也變得輕柔許多。丁喜是香主,大傢伙又都知道他心眼小,沒必要為這點小事讓他記恨,於是就紛紛點頭贊同了。丁喜就捧著銀子,來到花玉香的家。
盪漾在屋子裡的方飛玉的氣息早已消失,只是整間屋子看起來更加地破敗了。花玉香正在燒飯,這對她來說是比揮舞雙刀刺穿春風中的柳絮還要困難的事。她嬌嫩的雙手已被木刺紮了好幾個泡,臉也被燻得黑一塊白一塊,然而灶裡還是隻冒青煙不冒火。丁喜沉著臉不說話,把銀子往灶上一擱,用肩膀把她頂開,三下兩下地就把火生起來了。
花玉香倚在牆邊默默看著,直到丁喜轉身出門時,她才輕輕地咕噥一句:“我好悔。”丁喜停下了腳步,頭也不回地問:“你悔什麼?”
花玉香張了張嘴,眼睛撲閃了半天,卻發覺自己說不出來究竟該悔的是什麼。是悔愛上了方飛玉?還是悔當天在灘塗上架住了方飛玉的刀?抑或是悔那天沒有據理力爭,洗刷方飛玉的冤屈?
陡然,花玉香心中生起一絲明悟。其實無論她做了什麼,又或是愛上了誰,都與她淪落到現下的處境毫無關係。她或許最該悔的,是老天為什麼要賦予她一張讓男人們神魂顛倒的臉。眼淚一滴滴地掉在花玉香的衣襟上,落在地上,花玉香咬著下唇抽泣:“我不甘心。”
丁喜的心劇烈地跳了一下,他剛想伸出手擦去花玉香臉上的淚痕。卻彷彿看到方飛玉從熊熊的火焰中走出來,死死瞪著他。丁喜重重咳了一聲,幻影就消失了。
“人哪。要認命……”丁喜說完,快步離開這個讓他心神不寧的地方,進了家門,按倒正在補衣裳的翠蘭,狠狠地胡天黑地了一回。
第二天,花玉香起來掃院子的時候,發現院子裡堆了高高的一堆柴禾。這些柴禾極乾燥,也劈得極細,整整齊齊地碼在院子一角。花玉香一下子把柴禾堆推翻,帶著哭腔叫起來:“我為什麼要認命?我不認!我不認!”
哭聲驚動了院外的人,從門口探出兩個腦袋,疑惑地往裡看。花玉香趕緊拭拭眼淚,問:“你們站在外面幹什麼?”
兩個腦袋相互看看,怯生生地說:“丁香主說,寡婦門前是非多,讓我們每天巡查時多注意著點,把那些想佔便宜的人趕跑。丁香主還說,晚上得有兩個人在門外替你守著,他每天晚上都會來查夜。要是看見哪個人偷懶睡覺,他掄大巴掌抽他。”
花玉香冷笑,心想就憑你們這幾個廢物,也能守得住我?想著,她捏捏衣角。衣角里藏著一封信,是小刀堂主鄧東侯寫給她的信。
我會幫你的!現在,也只有我才能夠幫得到你——鄧東侯在信中信誓旦旦地如是寫道——如果你願意接受我的幫助,就在門口的槐樹上綁一隻手絹。晚上三更時分,我就會如約而至。
花玉香當然明白,接受這種“幫助”的代價是什麼。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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