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七章 收穫(第2/2 頁)
刻就死了心。想想若真的做到那一步,只怕這個外孫也往死裡得罪了,再籠絡不回來。有些事還是不能太急的,需得下點兒水磨功夫。於是溫老爺也不再提讓趙陌為他引見兩家侯府話事人的事了,又重新回到了噓寒問暖的好外公狀態,順道還許諾了趙陌,可以把他亡母溫氏留下的陪嫁,交一部分到他手上。
溫氏當年嫁入遼王府時,溫家滿心以為從此就能成為王府親家,因此是花了大力氣為她置辦嫁妝的,嫁妝的數量與價值,都絕對豐厚驚人。除去各色首飾、皮料、綢緞、藥材、傢俱、古董珍玩等死物外,金銀等浮財也有一二萬兩,還有大同附近的兩處田莊,以及在遼東置辦的一處林場。
那林場是溫家特地派人去買下來的,在鐵嶺附近,佔地上百頃呢,有幾個山頭。山上不但林木蔥蔥,還盛產各種藥材、山貨,以及許多野物。溫家還在林場中建了一處別莊,預備溫氏閒暇時帶了丈夫兒女過去避暑遊玩。林中有溫家陪嫁過去的管事打理,也有侍從。
大同那邊的田莊,是溫家派人去代為打理的,每年只將入息送往遼東給溫氏就罷。倒是鐵嶺的這處林場,每年都能給溫氏帶來相當豐厚的收入。這就是她的私房了,就算遼王與遼王繼妃如何刻薄,也輕易動不得這筆收入。靠著這筆錢,趙碩與溫氏在金錢上並沒有受太多苦。
溫氏如今已死,趙碩進京後謀求儲位,沒錢是萬萬不能的。雖然有王家支援,但他也不可能什麼錢都指望王家來出,那他豈不是等於吃王家的閒飯了麼?皇帝也曾賜過他一些產業,他手頭上又另有新置的小產業可以賺點錢,但主要的經濟來源,還是靠得亡妻陪嫁來的產業。
送嫡長子趙陌回大同的時候,趙碩想著兒子還是自己的,不能完全指望前岳家來養,便跟溫家人說好了,溫氏陪嫁的兩處位於大同附近的田莊,都交給兒子了,往後兒子的日常用度,就從這兩處莊子上來。至於鐵嶺那邊的林場,以及亡妻留下的財物,他還有用處,因此通通都留在自己手上了,只將一些溫氏生前的日常用品,送回了溫家,給溫家人做個念想。
溫老爺今日跟趙陌提的,就是把這些念想重新交到他手上,大同附近的兩個田莊,也都歸他所有。反正這些都是溫氏的陪嫁,溫氏只有他一個兒子,陪嫁的財產遲早都是給他的,現在不過是提前交到他手上罷了。至於田莊上的人,若他想要留下,那就留,他不想留下,也無妨。溫家會幫他善後的。
鐵嶺的林場仍舊在趙碩手中,溫家無法控制,自然不可能交還給趙陌,但林場裡使喚的人手,身契卻是在溫家人手裡的。溫老爺說,這些東西他都帶到京城來了,本來是想交給趙碩的,如今想想,還不如給了外孫趙陌,也省得東西都落到了小王氏手中,那些曾經忠於溫氏的管事、僕從,沒能落得個好結果。
趙陌在遼東長大,林場是他所熟悉的,年年都要去幾回。林場裡用的人,他也知根知底。若要挑選身邊使喚的人,從林場的佃戶裡選,比別處更可靠百倍。林場的收入固然是到不了他手上,但林場的財富,可不僅僅在林場本身而已,更珍貴的,是幫著溫氏經營這處林場的人!
有了這些人,遼東哪裡沒有林場?鐵嶺的那一處林場在溫氏去世後,因趙碩需要籌集資金,搜刮得比往年更厲害幾分,遲早要荒廢了,縱使到了手上,也維持不了多久,就給了父親吧,只當是盡孝心了。
趙陌覺得今日之行,實在是再完美不過了。他有了一筆收入,有了一項可以帶來豐厚收入的生意,有了可靠又能幹的人手……而讓他今日的收穫更添驚喜的是,臨離開的時候,溫老爺向他透露了口風,說會到趙碩面前說項,把自己將溫氏陪嫁交給外孫的訊息告訴趙碩。以趙碩的性情為人,一定受不得激,或許會將更多的溫氏嫁妝交還到兒子手裡,也未可知。
趙陌對此相當有信心,他笑著從袖口中掏出一疊紙來:“這個是昨兒我去給父親請安的時候,他給我的,五百兩銀子,有些少了。不過,也算是意外之財吧?”
秦含真忙問:“你昨兒過去,可曾遇到你繼母了?當時情形如何?”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