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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這裡?想起緋歌說的時間,如果真的是這樣的話,那就是說明金錦並沒有回洵郡,而是私自留了下來。天走來頭。
既然知道了那人是誰,這就有了方向,金鷂說道:“既然是南昭王,那麼咱們現在不用找了,直接去洵郡。南昭王早已經向孤王辭行回了洵郡,如果他陽奉陰違……咱們趕在他之前回到洵郡,只要能證實他不在洵郡,那麼阿離就一定在他的手上。如果阿離真的被他劫持……孤王絕對不會輕饒他!”
明溍就有些不同意,看著金鷂說道:“既然已經肯定是南昭王所為,那麼咱們順著往洵郡的路線找過去豈不是更好?為什麼還要去洵郡守株待兔豈不是浪費時間?”
明溍這樣的質疑金鷂並沒有生氣,慢慢地解釋道:“南昭王素來狡猾,你就看昨晚上他故佈疑陣讓我們不停地奔波忙碌,由此可見他定然會在回洵郡的路上故技重施。這人心機深沉,詭計頗多,且又心狠手辣,與其與他在路上糾纏,咱們不如抄了他的老底,到時候人贓俱獲,豈不妙哉?”
“那……那他要對大姐不利怎麼辦?”緋歌實在想不明白這個龜毛男男不男女不女的為什麼總要針對緋璃。
金鷂搖搖頭,道:“他不會的。”
語氣如此的肯定倒是令明溍跟緋歌吃了一驚,不過明溍到底擔心周硯的安全,只得說道:“王上有這些護衛的跟隨想必一路上安全無虞,我還要去找周硯,他的安全同樣重要。周硯還不知道他的敵人是誰,我總是不放心。”
他們之間的親密關係金鷂倒是知道的,於是點點頭說道:“這樣也好,追到小王爺還請不要親自動手,不要打擾南昭王讓他警覺,孤王就在洵郡等候他的大駕。”
金鷂的意思明溍懂得,於是點點頭,道:“只要他對大郡主守之以禮,我等自然不會魯莽動手壞了王上的大事。”
金鷂點點頭,道:“如此多謝了,你們一路上相比也是危險重重,我撥一隊人馬給你調遣如何?”。
明溍搖搖頭,道:“我們是尾隨跟蹤,不宜人多,驚擾了敵人反倒不美。我跟緋歌輕裝前進,反倒是有利於我們的安全。”
明溍主意已定,兼且他說的也是實話,金鷂也沒有勉強,兩下里分手告別,各自踏上征程。
朝陽升起一人高,遠遠的望去那火紅的圓球正散發著點點光芒,茫茫雪地裡,不消一會金鷂的身影就消失在地平線上,除了凜冽的寒風,就只剩下明溍跟緋歌縱馬賓士。
這世上的事情往往就是計劃不如變化大,明溍跟緋歌一路尋來除了頭幾天還能找到周硯的留下的記號,可到後來便連記號都沒有了,越發的令人不安。
雪早已經融化,緋歌跟明溍一路打聽著過來,神情很是憔悴,看著緋歌一臉的倦容,明溍道:“先找個酒樓用飯,休息下再繼續趕路。”
緋歌這個時候不敢強撐,只得點點頭,天不亮就開始趕路,現在已經是晌午了,的確是又渴又餓,渾身都沒力氣了,應道:“好,磨刀不誤砍柴工,還是要填飽肚子再說。”
明溍伸手默默緋歌的頭髮,這十幾天明顯的瘦了,卻很難想象一個不會武功的女子能這樣一路堅持下來。
牽著緋歌的手就走進酒樓,緋歌眼睛一掃,突然間興奮起來,喊道:“戰大哥!”
☆、110:吃醋是件糟心事兒
人生最開心的事情莫過於他鄉遇故知,更何況這個故知還是緋歌的救命恩人,明溍眼睜睜地看著緋歌小鳥一般的飛向了酒樓裡眯、某一個男人的身影。
抬眼望去,只見此人一身佛頭青刻絲白貂皮襖,領口袖口翻著厚厚的毛邊,腰束青玉帶刻著海水雲紋,腳踏小牛皮靴,這時看到緋歌便露出了一個大大的笑容,明溍再也沒有比此刻更覺得有危機的,這男人的確是一個好皮囊。
更何況此人眼眸雖然看似圓潤平和,可是越是武功修為高的人反倒是越能反覆歸真,就是所謂的人劍合一的地步。緋歌說過這個人救過緋歌不止一次,倒是個品行端方,行俠仗義的人物。
以男人對男人的眼光,這個人倒是值得相交,不過以看情敵的眼光……就有點糟心了!
明溍向來是個腹黑的人,此時就算是見到緋歌如此熱情似火的奔向另一個男人,心裡不悅,面上卻未表現出來,冷靜的吩咐了掌櫃的上的酒菜,這才邁著腳步緩緩的走了過去。
緋歌正唧唧喳喳的跟戰天下說著什麼,見到明溍走過來,便拉著他的手說道:“明溍,我們跟戰大哥一桌坐好不好?”
明溍心裡不悅,默默地咬咬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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