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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則來管理的,牧師由信徒推舉。新教的這些原則在尼德蘭這樣一個商業社會很容易找到知音,尤其是加爾文*的管理方式很符合商業社會的胃口,所以最為興盛。而西班牙一直是站在與異教徒穆斯林鬥爭最前線,所以狂熱的宗教氣氛符合與穆斯林的鬥爭,西班牙一直是教皇的支持者。在合併尼德蘭後,宗教裁判所也到了這個地區,他們審判和絞死了很多新教徒。
1566年,矛盾爆發,在拂蘭德和挨若,出現加爾文教徒攻打天主教堂的事件,緊接著,安特衛普也開始了砸壞天主教的偶像。這場運動很快席捲17個省。尼德蘭地區出現動盪局面。菲力普二世派出軍隊*,在控制局面以後,國王增加了新的稅收,導致整個金融界起來反抗,隨後又開始動盪,在這個時候,反抗軍挫敗了西班牙的進攻,西班牙不得不做讓步,允許北尼德蘭地區信仰加爾文教,這樣尼德蘭分為兩半,就是今天的北方的荷蘭和南方的比利時。1588年,西班牙無敵艦隊被英國擊敗,來自海上的威脅解除,北尼德蘭7個省宣佈
獨立,到了1609年,西班牙承認荷蘭獨立。
荷蘭由7個省組成,每個省和每個城市都有自己的議會和獨立的財政,再由各省派出人員組成聯合省議會,並選出執政官來管理整個國家,所以獨立的荷蘭也被叫做聯合省。荷蘭成了一個共和國。與同時期義大利的城市共和國相比,它的經濟總量、領土和人口都大得多,也比歷史上的希臘城邦要大很多,雖然古羅馬共和國經濟總量和領土很大,但是真正實現了共和制度的地區也只有羅馬附近的地區,其他都是殖民地,這是一個劃時代的變革。在歐洲各國都在由封建領主制度向中央集權的皇權社會演變的時候,就象中國在戰國後期商鞅變法那樣加強皇權削減士大夫(他們就是封建領主)勢力一樣。荷蘭政治制度的創新改變了整個歐洲乃至世界的歷史,而這一切與商業社會在荷蘭的統治地位是分不開的,而商業社會的建立則與大航海帶來的商業機會密切相關,這個在以後的社會哲學部分會有詳細論述。獨立後的荷蘭很快不滿足只作為大航海時代的配角,它在成為歐洲商業與金融中心以後又成為了航海中心。1602年,在國家的支援下,荷蘭的大商人成立了一個聯合財團,這就是著名的荷蘭東印度公司,為了解決資金短缺的問題,荷蘭人成立了世界上第一個股票交易所,充分吸收社會上的資金,大多數荷蘭人都購買了東印度公司的股票。關於這些將在經濟史部分詳細描述。總之,荷蘭人啟動了近代資本社會的程序。而東印度公司很快跟隨葡萄牙人進入亞洲,它將葡萄牙勢力趕出亞洲並取得了亞洲地區海上貿易的霸主地位。1624年,荷蘭人佔據臺灣,1661年被鄭成功趕走。與此同時,荷蘭人進入美洲,與葡萄牙爭奪巴西,並在北美建立殖民地,它的首府是新阿姆斯特丹,1665年,荷蘭人將它割讓給英國,英國人把這個城市的名稱改為紐約。17世紀中葉,荷蘭的商業霸權在全世界建立起來,在世界各個地方都有荷蘭商人的身影。在歐洲北部,透過波羅的海海峽的荷蘭船隻是英國船隻的13倍,運送著波羅的海國家的穀物和木材的四分之三,瑞典出口鋼鐵的一半。荷蘭人把中國的絲綢和瓷器、茶葉、印度的香料和紡織品運往歐洲各地,荷蘭人在亞洲的貨棧裡儲存著各種各樣的商品,他們可以在中國的糖和歐洲、巴西以及西印度群島的糖之間選擇,一旦其他國家出現短缺,它可以源源不斷的供應。這個範圍從歐洲到亞洲,從亞洲到美洲,阿姆斯特丹眼觀全球,操縱著整個世界市場。在阿姆斯特丹可以買帶世界上任何地方的商品,中國瓷器、絲綢,印度的香料,非洲的象牙,*的咖啡,來自美洲的糖等等。阿姆斯特丹在17世紀的地位就象今天的紐約一樣控制著全球的貿易和金融。英國運往法國的貨物不直接運到法國,而在阿姆斯特丹卸貨,再由萊茵河運往法國,荷蘭人賺取了中間的差價,法國國王對此無可奈何。荷蘭人憑藉他們在資本和貿易方面的優勢,全世界的貨物都在阿姆斯特丹的掌握中,為此,阿姆斯特丹成為整個世界的期貨和現貨貿易中心。貿易的發達促進銀行業的發展,荷蘭人幾乎給任何一個歐洲君主貸過款。1650年,阿姆斯特丹人口達到200萬,成為世界上最繁華的城市。
荷蘭商業的繁榮與政治環境的寬鬆帶來文化藝術的繁榮,同時也帶來了哲學與科學。作為國家,荷蘭收留了世界上任何地方的逃亡者,並確保他們有避難權,前面(歐洲的文藝復興和大航海時代(三))提到的笛卡兒這時也從法國來到荷蘭,由於天主教徒認為他是加爾文教徒,而新教徒又認為他是無神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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