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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立健全無形資產質押融資體系
針對中國推行無形資產質押業務在理論和實踐方面所遇到的困難和問題,以下幾個方面亟待解決,以期及早健全中國的無形資產質押融資體系。
(一)提高企業及銀行的認識,儘快制定操作規範
第四節 無形資產質押融資(3)
企業和銀行都應該充分認識到無形資產質押的經濟意義。企業應努力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加強對無形資產的管理,從戰略高度實施對無形資產的開發和利用,重視其融資功能。銀行應儘快建立一套嚴密、科學的操作程式。首先,確定無形資產質押的條件與範圍,在明確商標、專利等可質押的基礎上,探索依法可轉讓的特許經營權、計算機軟體及積體電路布圖設計權等無形資產質押的可行性。其次,各銀行應儘快制定無形資產質押管理辦法,合理設計信貸品種,對無形資產質押貸款年限、貸款折扣率、合約簽訂等細節做出明確規定,使其更具可操作性。加強對信貸審查人員的培訓,並利用相關中介機構的專業服務,確保質押業務的順利開展。
(二)完善計量和評估等中介服務
加強無形資產會計和評估理論的研究,尋找更為科學合理的無形資產價值確認、計量方法,使會計資訊更準確真實地反映企業無形資產的狀況;改進無形資產評估方法,建立統一規範的評估標準,建立從業人員准入制度和評估機構信譽等級制度,加強對評估機構的監督管理,提高評估人員的專業水準和職業道德水平,保證評估結果的客觀、公正和權威性。
(三)完善無形資產質押合同登記管理制度
政府智慧財產權管理部門要完善無形資產質押登記管理,還要與銀行建立資訊溝通機制,共同完善監督管理體系。可專設一個職能部門,統一管理商標、專利以外無形資產質押合同的登記。有學者甚至建議將智慧財產權局與商標局合併,如果得以實現,由合併後的部門設專門機構,統一負責無形資產質押合同的登記管理,也不失為一種可行有效的辦法。
(四)建立風險分散和補償機制
無形資產價值不穩定和不確定性的特點,使其價值實現存在較大風險。為減少銀行的風險,可以建立風險分散和補償機制。如,鼓勵信用擔保機構為企業無形資產質押提供擔保,允許企業以無形資產再輔以企業主要負責人的個人信用做連帶質押,實行有形和無形資產捆綁式質押貸款,並建立相應的風險控制及補償機制。透過這些方式降低金融機構的風險,提高銀行貸款的安全性,確保質押成功。
(五)健全無形資產產權交易市場
只有存在活躍的無形資產交易市場,便於質押物的轉讓或拍賣,保障債權的實現,銀行才願意為無形資產質押提供貸款。早在1999年,上海就率先建立了技術產權交易市場。目前,全國各省市已先後建立技術產權交易機構40餘家。要進一步完善這些交易市場,健全中介服務,保證無形資產質押業務順利開展。
(六)建立健全相關的法律法規
將無形資產質押納入擔保法的調整範圍,明確其操作程式,使其具備充分的法律依據。進一步明確無形資產質押的條件和範圍,質押合同的具體內容、生效、變更及登出的條件和程式,出質雙方和第三人的責任與義務,權利實現的保障措施。進一步完善質押合同登記管理制度,對相關職能部門的權利和責任做出明確規定。完善無形資產評估業的政策法規體系,有效調整政府主管部門、中介機構以及佔有者和使用者之間的種種關係,界定各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規範從業人員的性質、標準和職業道德,保障無形資產的佔有者、使用者的各種權益,使無形資產評估有法可依。
第四節 無形資產質押融資(4)
四、無形資產質押貸款案例
2006年10月,北京市科委在國內首開先河,聯合交通銀行北京分行面向中小企業推出“展業通——智慧財產權質押貸款”,透過將中小企業所擁有的、合法有效的智慧財產權變現,破解中小企業融資難題。截至2008年8月,已有31家企業成功申請到智慧財產權質押貸款,金額共計億元,這些資金助企業破解融資難題一臂之力。
(一)智慧財產權“閒置”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