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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這起惡性事件;同時,我還披露了這一令人髮指的事件發生後,有關主管部門冷漠甚至是蠻橫無理的態度,以及受害人黎世冬上告無門的情況。在報道顯著位置,特意配發了一幅採訪當天黃皓所拍的一幅大照片,上面是受害人黎世冬躺在病床說起不堪回首的凌辱記憶,忍不住流下男兒熱淚。 當時廣州眾多媒體之中,雖然也曾多次披露過有關保安和治安員違法亂紀之事,但像《南方都市報》用如此大篇幅來披露的尚不多見。 報紙上市後,從當天上午開始,眾多讀者或致電、或傳真、或親臨報社,強烈指責治安員的暴行,並呼籲有關部門應依法嚴懲違法亂紀的治安員。這天,我和編輯部同仁先後接聽了一百多位熱心讀者打來的電話,收到傳真5份,接待來訪讀者6人。 隨後數天,我和編輯又接到有關傳真、來自全省各地的信件兩百多份(件)。 沙河街保安員顏學東先後兩次給報社和我來信,在信中寫道: 我在看到記者石野以實事求是、公正、不怕種種威脅,連續報道了銀河村治安員毆打無辜者事件,貴報記者發揚〃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革命精神,受到社會各界人士的高度讚揚。 1977年12月22日,佛山市幾家律師事務所的數名律師,來信對我表示聲援,他們說,“正義的人們實在不願看到這些惡人逍遙法外。我們希望黎世冬向法院起訴,我們將透過媒體聯合全省律師為他提供法律援助。石野先生,請把我們的心聲反映給善良的、正義的人們。” 廣州軍區政治部的湯曉榮少校在接受我的專訪時,義憤填膺地說:銀河治安隊員打著執法的幌子,知法犯法,實在令人痛恨!
無良保安激起公憤 30萬買記者的人頭(4)
南海艦隊廣州海軍某司令部吳志剛少校:我對銀河村治安員的野蠻行徑感到強烈義憤。這樣的治安員是怎麼上崗的?靠這樣的治安員,社會治安能好嗎? 廣東省公安司法管理幹部學院,廣東公安高等專科學校副教授,著名法學專家莫德升先生:銀河村治安員的毆打無辜市民黎世冬等人的惡劣行為實在令人髮指!法律絕不允許他們逍遙法外。我認為,當事人可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其有關責任人的刑事責任。同時還可以向法院提出附帶民事訴訟。此事不得到嚴肅處理,不足以平民憤。 深圳市檢察院刑偵科周先生認為:黎世冬應該起訴,因為打人的保安至少已構成了兩條罪:搶劫罪和故意傷害罪,傷者應提起訴訟。 …… 基於社會各界對此事的反響,從12月23日起,《南方都市報》在頭版顯著位置,不惜以較大的版面,分別以“無良保安激起公憤”、“不處理不足以平民憤”和“我為人們鼓掌”等為題,相繼發表。 像其他報紙專門設有新聞述評或時事評論專欄一樣,改為日報後,《南方都市報》第二版設立了一個名為《世事論語》的專欄,主編關健是此欄目的固定撰稿人,當日針對本報或其他媒體上特大及重大新聞進行評述,形成了報紙一大特色,很受讀者歡迎。 當我第一次報道銀河村治安員打人之事時,已引起了正在值夜班的老關的關注,他向我詢問了有關採訪過程後,當即表示要為我的報道寫評論。12月21日,老關這篇題為“有恃無恐”署名無為的文章予以刊出。他詞鋒犀利筆墨如刀,不僅進一步披露這些治安員藉著執法的幌子,做起了百姓頭上的土皇帝之實,而且中肯地分析了對方之所以如此囂張地執法犯法,主要是因為地方有關部門對其督管不嚴。此文既表明了他本人對此事的態度,亦表明了整個《南方都市報》的嚴正立場。 在我受到社會各界及眾多熱心讀者的大力支援的同時,從報道見報的第二天起,我也開始不斷收到匿名電話的騷擾、恐嚇及威脅。 次日上午,有一青年男子以匿名方式打電話到我辦公室,語氣極其不友善:〃別以為你們這些臭記者有什麼了不起,你們不就是會寫幾篇沒人看的爛文章嗎?我今天只是好心提醒你,識相的別再提治安員的事兒,再不要報道這件事了,否則叫你後悔也來不及!〃 說著,對方〃啪〃一聲掛上了電話。 隨後,一操蹩腳普通話、滿口粵語腔的中年男子氣呼呼地在電話裡叫道:〃你們記者當時又不在現場,誰能證實治安員打人?誰能證實?簡直是胡說八道!你們亂寫亂說是要付出代價的!我××××!〃接著,一磁性聲音男子在電話裡再三對我循循善誘,請我不要聽信一面之辭,並徵詢我能否按其意思做些正面報道,聲稱願意支付所謂勞務費。我拒絕,追問對方是何人,誰想,該男子不陰不陽丟下一句〃×佬,給人腦袋搬搬家的事我們經常幹,最近正好手癢癢!〃然後啪一聲扔掉了話筒。 第三天,又有一個粗聲大氣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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