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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報道,以《保安員違法事件倍受百姓關注》為總標題,以〃本報《吃霸王飯 打無辜人》追蹤報道反映強烈〃為副題,就銀河村治安員打人之事,發表了七封各地讀者對此事的強烈反響的來信,分別以《媒介要敢於向邪惡勢力開火》、《清理保安敗類刻不容緩》、《何人無法無天 證人提供姓名》、《官兵支援本報激濁揚清》等小標題,發表了駐穗部隊官兵、沙河街保安員顏學東、銀河村村民向記者的舉報打人兇手的來信以及署名為〃佛山全體正義律師〃等有關讀者的來函來信。 更引人注目的是,在這一整版報紙的右面,不但刊發了我在這一晚臨時花了半個多小時趕寫出來的一篇有關此事的採訪後記,同時刊登了我的一幅照片。在這幅黑白近照中,我身著一件極為普通的T恤衫;外披一件灰色馬甲;雖然臉上略顯憔悴;但還是充滿了身為堂堂男子漢的陽剛之氣!書包 網 。 想看書來
報紙上〃叫賣〃我的人頭 公安局:依法嚴懲兇手(3)
這張照片是攝影部同事李向新在辦公室為我所拍,後來此張照片也曾被《華西都市報》採用過,令廣大讀者們大出意外的是,就在不久前報紙刊載出有人威脅和恐嚇我的報道,在我的人身安全隨時會受到危險的關健時候,我卻如此大膽地把自己的近照片赫然在報上刊登出來!我的冒然之舉,又一次在社會各界廣大讀者中激起了很大反響! 眾多讀者早已從相關報道瞭解到我當時身處受人威脅追殺之境,現在又見我將自己的照片如此公然刊登在報紙上,不由紛紛來電錶示驚駭與慰問,責備我不該如此冒險。我的熱心的同事們更為我捏了一把汗。 其實,說句心裡話,我並不是一個不怕死之人。但不是任何時候我都會想到怕死而畏手畏腳。我想世界上還沒有真正不怕死的人,主要是看他如何面對死亡。話說回來,我的〃怕〃又有什麼用?除了嚇唬自己,難道恨我入骨的對方會因我的示弱而網開一面;放你一馬嗎? 作為一名行使輿論監督的新聞記者,作為一名政法記者,平時手中的筆應該怎麼寫,寫什麼,敢不敢為弱勢群體執言仗義,敢不敢為老百姓說真話,不僅僅侷限於其敢撞敢幹,不僅表現於其怕不怕死,而主要取決於他身上是否有一股浩然正氣。一句話,這個記者是否具有正義感。 關於記者的正義感,在同一天,我以《記者的正義感》為題,在1998年1月5日的《南方都市報》的第六版,附在照片後寫了一篇採訪後記,見報後,銀河村有關人士終於忍不住了,他們特派兩位代表趕至報社討要說法,聲稱一定將我告上法庭,他們同時還對我的有關報道列舉了一大堆〃失實〃的地方。 1998年1月7日,銀河村治保會兩位特派代表在報社的辦公室裡,很不客氣地對我〃有關劣行〃進行了一番指責,然後,又向報社領導呈上一份有關〃真實情況〃的反映。 指出了《南方都市報》報道中有許多不真實之處:並稱這些報道已造成不良影響。強烈要求《南方都市報》調查此事,給他們一個公正的說法…… 這次,他們是以天河區興華街銀河村治保會的名義前來報社投訴的,在投訴材料的後面,還特意留下了銀河村治保會一位主任李某某的聯絡電話。 我和報社以平靜的心態一直在恭候對方的起訴。不過,後來對方終究還是沒有與報社及記者對簿公堂。因為就在此後不久,天河區公安分局將9名行兇打人的治安員悉數抓獲歸案了。 1998年4月7日,就有關治安員打人賠償一事,銀河村治保會與黎世冬在醫院簽訂了一份協議書“由甲方一次性賠償乙方9萬醫療費用,(其中甲方已付1萬元),另8萬元於簽字後三天內一次付給已方。今後雙方互不追究任何責任,及醫療費用。 5天后(並非協議書上所說的3天之內),也就是1998年4月13日,銀河村治保會終於將8萬元賠償金送到了病床上的黎世冬手上。 我跟蹤了大半年時間的廣州銀河村治安員打人一案,至此,終於妥善解決。 銀河村治安員打人事件的跟蹤報道,在羊城新聞界的影響是巨大的,在廣州社會各界的影響更是空前的。我這位平日名不見經傳的小記者,不但以敢為老百姓執言仗義而受到各界讀者的好評,同時也得到了《南方日報》報業集團領導的好評。但也有個別領導對我頗有微詞,實行打擊和排擠。尤其是我以生命為代價前往王聖堂暗訪的報道不但一直未能見報,某些部門反而以各種藉口對我進行調查,有關領導態度的冷漠一度令我心灰意冷。恰逢此時,《羊城晚報》旗下的《新快報》為了更好地與其他報紙競爭,正式向社會進行招兵買馬,同事曾華鋒和劉虹等人都先後加入了《羊城晚報》報業集團。身心疲憊的我此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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