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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千人的血?說此人平生轉戰無數,當時雖無現代武器,但其殺人毫不遜後人。直至他自己甘願死才死,在戰場中像他這種人物,實少之又少,可惜大好頭顱(價值當時千金萬邑——金價和地產,這顆頭比中六合彩好得太多),送給了出賣他的朋友,實在是送錯了人。
英雄對決,死的是一兩個人的事,似西方剛發明手槍不久後,不知哪個聰明人又發明了背對揹走十步開槍看誰中彈身亡的“決鬥”,他們的最需要的條件是信任而不是勇氣,勝負的憑藉是運氣而不是槍法。以藉藉無名之輩,或身懷絕技異人,獲起發難搏殺叱吒萬夫的人物,這些“異人”也往往因事件而著名,通常都叫“刺客”。刺客古已有之,已成傳統,終身吞炭不惜身的“死士”作風,創了日本的武士道,不僅講究殺人,連自殺的方式“切腹”也有講究,多一寸、少一寸、死得太快太慢都不行,一引刀成一快,不負少年頭,實在不只是武俠小說裡才有的事。刺客有的為了崇高理想而進行“暗殺”以達目的,如2200年前的燕太子丹說服了懷州河內的庶人荊柯,進行一場“暴政必亡”的“政治謀殺”,帶了樊大將軍的頭顱作為獻札,致使在九天之稟的咸陽殿上、圖窮匕現的刺客“追斬”威震六合的秦王。可憐贏政命不該絕,做皇帝的端委(禮服)長得適當,做刺客的匕首短而無當,結果只割斷了袖子,匕首擲入了龍柱,並沒有刺入龍身,反教贏政的長劍當眾表演以天子之尊“搏殺”刺客之威風,事後難免大吹大擂一番,文武大臣更稽首不起,所謂“俯首稱臣”。武俠小說裡的“一寸短、一寸險”在該次暗殺中道盡。荊軻未完的事業,有張良來承繼,結果搏浪沙天外飛來大鐵椎。比徐夫人替荊軻造的匕首更失準頭,只擊碎了“御軾”。這是幾千年前中國刺客可能因武器未夠精良而致謀刺獨裁的國家元首不遂,而今21世紀將近,以自由民主為立國精神的西方國家領袖——美國總統——也一樣遭受暗殺,不過,這暗殺每況愈下,更缺乏了正當和正義的理想和理由。
華盛頓時間下午1時30分離刺殺現場半里路上
1981年3月30日,一個金髮青年欣克利從國心酒店走向希爾頓酒店途中。他懷裡有一柄手槍,他的心情既緊張又刺激,但又有極大的驚恐與不安。他不喜歡這種心情,他一直反覆的告訴自己欣克利,你下一刻起,就是一個舉世聞名,人所皆知的英雄了,欣克利,你是20世紀末最偉大的悲劇英雄之一,你完全不是為了私仇,而是為了使這衰敗沉寂、不公平不美麗的世界裡,做一件驚天動地的事。
謀殺總統!
想到這件事的名號,今日人造衛星爭相傳播電視的新聞,明日變成皆知巷聞的標題:
神秘男子槍擊總統
列根遇刺中彈身亡
他想:最好,“神秘男子”間還加“金髮”,他一直對他一頭金髮很榮耀,金髮顯示出高貴,純粹的民族血統,是太陽的眷顧、神的榮耀,不像列根總統那一頭不銀不灰的稀發,怎有資格當國家領袖!
他自小就覺得,有一種激盪不安,因為他生下來就是上帝賦予他要幹一番大事業的;而這番大事業,除了他自己以外,別人幹不出來的。可是他一直沒有機會,他家庭那麼安穩,那麼富裕,越南戰爭又結束得那麼快,蘇美核子戰又始終沒打起來,誰都不敢先去按那公事袋裡的核戰紐扣。也許……也許在他槍擊成功之後,波蘭局勢無法控制,掀起世界大戰,這無趣的地球才又活潑熱鬧起來,他倒還居功不少哩。……若蘇俄入侵美國,他仍在監禁之中,那定必獲得釋放,而且還是萬民敬仰的英雄……
想到這裡,他不禁得意地微笑起來。
槍殺,好一場槍殺!
手槍真是精彩的東西!
他要用這柄點二二卡輪證明給別人看,他約翰·欣克利,跟別人是不一樣的。勇氣和成就都是超人的,不是昔日那些嘲笑他無所事事,一無所成連苦都念不下去的同學所能達到的,他那時沒有表現,是因為他不要表現而已,現在他表現了,哪個不感到震訝,哪個不覺到驚駭。
“瞧,我們的總統遇刺身亡!上帝啊!”
“兇手竟是欣克利!”(好一個“竟是”!)
“看不出欣克利……”
看不出吧?我欣克利的才華和目的,在一夕間成名,而不像你們忙忙碌碌如螞蟻般無聊又無謂地努力,那在世界上而言,只不過是徒勞無功而已。看!我只要一個人,一支槍,就舉世聞名,這就是勇氣,這就是膽魄,你們所不瞭解的。以前你們言語中有意無意的表露,說我是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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