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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對那個男孩說,該是你進行面壁思過的時候,然後把他帶到房子的角落或某個房間去。孩子可能不願意,所以父母要準備好以強制的方式(在不傷到孩子的原則下)拉他離開。這時孩子可能又踢又叫,父母要清楚地告訴孩子,他必須面壁思過一會兒,冷靜下來,控制自己的行為。(許多父母發現這時候利用定時器來設定時間很有用。)只要孩子再犯,父母應該立即命令孩子再去面壁,直到他真的冷靜下來,不再做出不適當行為為止。
“面壁思過法”也可以用在外出的時候。當孩子在公眾場所,像超市、百貨公司或餐廳,出現不聽話或破壞性行為時,你也可以執行“面壁思過法”。你冷靜地告訴孩子,他必須面壁思過,然後帶他回車上坐著。
這時,你和孩子一起呆在車上,其餘就遵照一般的原則和時間來進行。你們可以靜靜地坐在車上,也可以讓孩子看書、安靜地玩或休息。
【提醒】
如果孩子當時極度抗拒面壁思過,試著使用“忽略法”(參考“方法1”),待回到家後,晚上要孩子提早半小時上床睡覺。並告訴孩子,因為他這天早上不肯為不適當的行為面壁思過,所以要提早半小時上床。
在孩子學習自我控制這門困難的課題時,父母應該做個好榜樣。在進行“面壁思過法”的過程中,你越是顯得自制,孩子就越快學會控制自己的行為。
【適用2~5歲/6~12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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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沒收物品
學生如果在課堂上出現類似嚼口香糖、吃糖果、傳紙條、看漫畫書、看雜誌等這類不適當行為,老師最常用的制止方式就是把東西沒收。所以,當孩子也出現類似的不適當行為時,就把那樣東西沒收。如果孩子年紀未滿2歲,你可以等到孩子年齡夠大,能夠適當地使用該項物品時,再把東西還給他。(把東西沒收的目的不是為了懲罰孩子,而是為了保護他,也避免東西受到損壞。)我建議,如果孩子的年齡在2~5歲之間,把東西沒收1天;6~12歲,沒收2天;如果孩子已經到了青少年階段,則沒收1個星期。你必須清楚地向孩子解釋沒收物品的原因,以及你要保管這件物品多久。
絕對不要以剝奪與孩子的健康及安全有關的基本需求,作為懲罰的方式。例如,取走孩子的食物、衣物,或把孩子趕出家門。
取走孩子的某樣東西,以制止他不當的行為
◎如果孩子拿玩具打人,那麼沒收玩具。
◎如果孩子整夜打電動玩具,那麼沒收電動玩具。
◎如果孩子不好好照顧寵物,那麼把寵物交由成人或某個朋友代為照顧幾天。
◎如果孩子到不該去的場所,那麼沒收孩子的代步工具(例如滑板、腳踏車、直排輪等)。
當然,就跟老師的做法一樣,這些東西你都要再還給孩子,並且讓他們明白那個不適當行為不該再發生。如果再發生,你會再次沒收他的東西,直到他糾正自己不適當的行為為止。
【適用2歲以下/2~5歲/6~12歲/青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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