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部分(第2/4 頁)
好,保證你喝了之後即解渴又頂餓!”
林同茂又是一怔,不敢相信似的重複:“五分錢一杯?”
她手裡晃著的杯子,比兒童用的玩具杯大不了多少……現在是什麼年代?1986年哇!兩分錢買一顆糖果,一毛錢就能買到奶油冰棒,而像那些質量不好的冰棒,也只需要五分!一杯水,五分錢,量還不多……
容不得他遲疑,上林已經利索的舀了一杯果汁遞到他面前,甜甜的笑著:“保證你喝了一杯還想喝第二杯!”
林同茂的無奈的搖搖頭,掏出五分錢遞給她,接過杯子一仰而盡。
別說,還真好喝!酸酸甜甜的,涼意十足,在人仰馬翻的討價還價聲中;在炎熱的天氣裡喝上一口,透心涼,別提多舒服了!可惜這一杯量太少。想了想,又掏出五分錢遞給她,說:
“再來一杯。”
上林笑嘻嘻的盛了一杯給他,得意不已:“好喝吧?這可是大城市裡才能喝到的飲料!”
她這話倒也不算說謊,在這個年代確實只有大城市才有果汁——不,或許現在還沒有果汁也說不定!
有了開張,四周好奇的買賣人都紛紛來品嚐新鮮的果汁,尤其是帶了小孩子的家長,拗不過小孩子的獵奇心理,難得趕一次集市,也紛紛掏錢嚐個新鮮。別看村裡有錢人沒幾個,放到鎮上可就多了去了。
單單附近聞風而來的商戶,已讓上林忙到不行,至於備下用來洗杯子的水,更沒有派上用場。這個時代人們的衛生意識還比較差,不在乎是否跟大家同用一個杯子。等到集市接近散場的時候,上林總共賣出去了四十六杯果汁。
也就是說,半桶濃果漿兌水,總共出產四十九杯果汁——上林和下林各喝了一杯,送給李大嬸一杯。她背在身上的小書包裡,裝了二百三十分,也就是二元三十分!爸爸是正式的工人,一月工資僅有二十八元,而臨時工的張紅衛更少,僅僅是十九塊五!換句話說,秋建國一天的工資才九毛多,秋上林只用了半天不到,就掙了他兩天的工資!
上林雀躍的同時,卻也清醒的認識到,土法子賣果汁,能維持一時,不能維持一世,莫說一世,恐怕不出一個月,就會有人跟風而來,畢竟果汁的製造工藝不難,購買的人群更少——大部分人都嚐個新鮮,真正要他們天天買,沒幾家吃得消!
她一面跟著村裡趕集的人往家走,一面盤算:規矩是五天兩個集,分大小集,今天是鎮子上的大集,來的人也多,至少要等到兩天以後才會有集市,考慮到民眾的購買力,有可能賣不到四十九杯,也許可以考慮降價,比如三分錢一杯?沒有集市的時候可以在小學門口賣,或者初中門口也可以,那兒孩子多,手裡也大都有幾個錢…
下林不管他姐的算計,樂顛顛的拿著剛買來的冰棒小口小口的舔。冰棒是最便宜的大冰塊,五分錢一根,同果汁一樣價錢,家裡輕易不會買給他吃,姐姐慷慨,一次就買了兩根,自己不吃,全讓給了他。
剛才那根已經吃完了,這根眼看要化,下林仍然捨不得幾口吃掉,愛惜的一點點舔著。突然,餘光瞥見一個人影,嚇得手上一哆嗦,冰棒險些掉了,趕緊的往他姐身後藏,怯生生的喊:
“姐,姐,你看!”
上林回身,循跡看去,一個小孩子坐在驢車上,對視幾秒,迅速的轉開頭。
她納悶:“怎麼了?”
下林說:“就是他,姥姥那兒揍我的臭蛋!”
噢,上林恍然,原來是罪魁禍首,自己打不過就找幫手的臭蛋哇。眼看弟弟給嚇得縮在身後不出來,溫柔勸誘:
“不怕不怕,他打不過你,你是男子漢,他再敢欺負你,你就揍他!”
下林本合計叫他姐幫忙報仇,誰知她只是勸了幾句,並沒有幫他報仇的意思,再想一想自己那天受到的侮辱,怒上心頭,大喝一聲:
“我揍死你!”
舉著冰棒就要往前衝。他忘記一件事,他的衣襟跟他姐連在一起還沒解開呢!他往後衝,上林可沒停下腳步,一直在往前走,兩人一拉一扯,下林沒站穩,豪言壯語剛出口,人就趴到了地上,冰棒也摔成個稀巴爛,上林比他站得穩,只打了個趔趄,反應迅速的扶住了村人,只是刺啦一聲,兩個人的衣襟都裂開了……
上林傻眼的看著他趴在地上,半天沒動靜。
受到李大嬸託付照看他們回村的村人見狀連忙扶起下林,連聲問:“摔著沒有?摔著沒有?”
下林愣愣的盯著地面,半天沒出聲,把村人嚇壞了,害怕他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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