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女神,校花(第1/2 頁)
時間:不明,應該是很早很早以前。
地點:神舟浩土。
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
第一卷:青雲志。
詳細內容是記不清的,他只能憑自己的本事寫。
前世有許多寫作套路被歸納總結,起點也定期開會搞活動,培養有潛力的新手。一本大火書出現之後,跟風自然絡繹不絕,自從強大的退婚流、凡人流、廢物流出現之後類似情節更是從未間斷,也少有寫出新意的,以至於後來的玄幻小說基本都給人千篇一律的感覺。
好在現在才2002年,網路三大奇書的《縹緲之旅》和《小兵傳奇》都還未開始動筆,目前最火的一本也只是熱銷好幾年的《悟空傳》而已,整個市場完全供不應求。無論從哪一方面,《誅仙》都有足夠的理由脫穎而出。
而這本書之妙,更在於寫情,在於玄幻背景下的奇妙架構。
胡一飛也有自己擅長的,他擅長寫打鬥場景和氣氛烘托。
欲揚先抑,環環相扣的短故事連結。透過小故事不斷烘托,繼而推出大高潮。節奏變換很快,不停換地圖升級,這本就是後世通俗玄幻小說的套路。此時有《誅仙》完整世界大綱的構架之下,完全可以將分支寫的很出彩,多出許多精妙的伏筆。
他的弱項,則是寫情往往不自然。
這也是許多寫手的通病。大男子主義下,女性往往淪為陪襯,莫名其妙就愛上了,然後至死不渝,還不準背叛,背叛就是死。其中最無賴的感情戲,莫過於多女主廣開後宮了,許多情節看在老讀者眼裡簡直不忍目睹。
幸而原版《誅仙》中,情才是最能打動讀者之處,正好彌補他的弱點。
他碼字的時候一向很專注,十指敲打在鍵盤上,腦子裡想的全是小說世界一景一幕。大綱修了又修,完全不用刻意去對照,此刻框架已經在腦海中迴盪,完全不會跑偏大綱。這份專注下,碼字效率是驚人的。
附近上網的傢伙聽見他這裡噼裡啪啦不絕入耳鍵盤敲擊聲,均對他側目而觀。一看之下簡直驚為天人,十根指頭有條不紊在一尺鍵盤上縱橫捭闔,一個個文字不絕蹦跳出來,從未有間斷過。
“這傢伙好牛啊,打字速度這麼快。”
別人來網咖要麼看看電影、打打遊戲,他上網卻開啟word飛快打字……一股莫名的感覺油然而生。比自己厲害一點算不得什麼,比自己厲害太多,那就只有仰望。
“飛哥,你在寫啥?打字速度這麼快。”胖子的問話,也是他們的疑惑。
“小說,寫著玩。你玩你的吧。”
“得,你寫吧!”剛剛受了一份大禮,胖子現在敬他如神,見他手指不停,哪會去打擾。只是那精明的小眼神不是撇過來,看的津津有味。胡一飛也不理他,沉浸在碼字的節奏之中。
寫小說,可真是稀奇,他還有這一手。韓寒《三重門》大火的先例可就在前面,近期那本網路小說《悟空傳》更是在校園裡掀起閱讀熱潮。這個年月在網路上寫小說,也算想相當高階的行為了。只是胖子跟他同寢同桌,對胡一飛知根知底,雖說作文寫的不錯,也不至於就把他甩這麼遠吧。平時課堂上看金庸小說,兩人都沒落下,胡一飛什麼水平他能不知道?!
嘿,就瞧瞧你寫個啥。
抱著這樣的念頭,他連玩遊戲的興致都放下了,一眨不眨盯著看。
《誅仙》?
簡介寫的挺玄乎,“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他不是很懂得,卻在心底不自覺的將胡一飛的小說抬高一檔。
第一章也只是交代青雲門和兩個小孩,沒什麼,只是覺得這傢伙的文筆還真不錯,難怪每次作文都能得四十幾分呢。到第二章戰鬥打起,立刻就讓他看入了迷。全因著,這打鬥場面,與熟悉的武俠過招完全不同。
電閃雷鳴,七尾蜈蚣、毒血幡、六字大明咒、神劍御雷真訣等等新奇的玩意,都讓人浮想聯翩。越看越覺好看,似乎看到什麼了不得的東西,心裡有一窩小螞蟻在攀爬的騷動,按耐不住。
忽地道:“飛哥,這個成語打錯字了。”
“哦,哪裡?”
胡一飛停了下來,修改錯字。
這是難以避免的,所以才會有一遍遍的修稿。正好藉此停一下,喝口水活動一下手指,“寫的怎麼樣?”
“牛!好看!真不愧是我飛哥,竟然還有這一手!”胖子豎起大拇指,馬屁拍的一個比一個響,“就是太慢。”
胡一飛臉一黑,眼皮抽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