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一章大神,請留步(二)(第1/2 頁)
(二)
不管暮歌怎麼想,在吳煜看來,暮歌就是在跟她不斷的作對。
在大學校園裡,吳煜和暮歌的名聲是兩個極端,一個熱情火辣,極盡妖嬈,一個冷漠安靜,不近人情。但是,最大的相同點是,兩個人的顏值都很高。
可以說,在黑吳煜的人,也就總是在拿暮歌做對比。所以,慢慢的,在吳煜心裡,暮歌這個人就不是什麼好形象了。
當然,最瞭解女人是還是女人,比女人還要了解女人的就是女敵人。
在吳煜心裡,她跟暮歌兩個人就是不能共存的敵人。知己知彼,百戰百勝。所以,暮歌這段時間的反常,吳煜怎麼可能看不出來呢。
旁敲側擊之下,終於知道這個平日裡總是對待什麼都無動於衷的乖乖女,竟然喜歡上了一個寫網文的,還是從來沒有見過面的人。
對於傾城這個網文界首屈一指的至高神,吳煜以前是有所耳聞的,甚至也掃過幾眼他寫的小說,但是,根本沒有把這麼一個人放在心上,再厲害不也是個寫網文的嗎?
再說了,吳煜心裡這種寫小說的大神都是鬍子拉碴,不修邊幅,宅的不能再宅的宅男,實在的不對她的胃口。
不過,現在嘛,既然暮歌都對這麼一個人感興趣了,她還是勉為其難的去看看吧。
由於傾城過於神秘,低調,網上根本沒有流出他的任何一張照片,無奈之下,吳煜開始僱傭私家偵探去查傾城這個人。
有錢能使鬼推磨,不過三天的時間,傾城的資料就放在了吳煜手裡。
書香門第,父母都是大學教授,而他本人也是a大剛畢業兩屆的學長,這資料真是普通的不能再普通了,不過,照片上的那個人,真是驚為天人,一下入了吳煜的眼。
一雙溫柔得似乎要滴出水來的澄澈眸子鉗在一張完美俊逸的臉上,細碎的短髮,光潔的額頭,濃密而纖長的睫毛上,一件再是裁剪簡單不過的白襯衫,在午後的陽光下,無時不流露出高貴淡雅的氣質,配合他頎長纖細的身材。
一眼,吳煜便斷定了這是一個外冷內熱,溫柔如水,澄澈乾淨的男子。
或許吳煜之前還只是抱著殺殺暮歌的勢氣才對傾城感興趣,不過,在看到傾城的照片時,吳煜就告訴自己,這個男人她要定了。與其留給暮歌,不如她先試試。
好不容易碰到這麼一個極品,簡直是比她以往交往的任何一個男人都要好看,如果無動於衷,恐怕天理難容。
吳煜的第一步,仍舊是和暮歌走的是一樣的步驟,打賞,並且粉絲位置絕對是第一名,遠遠領先於以前的跟著傾城一路走來的粉絲。
不是說傾城的粉絲裡沒有比吳煜土豪的,只不過吳煜志不在此,需要一鳴驚人,所以投入也就不免多了些。
整個網站都知道了傾城又有了這麼一個絕對絕對土豪級的粉絲,吳煜進群,直接被授予了管理員的位置。
當然,傾城仍舊是沒有現身,就好似他根本不在意這種粉絲多一個還是少一個的事情。
每天固定的更新,就連作者的話每天都是空白一片,高冷範兒端的是足足的。
不過,吳煜可沒有在意傾城暫時的冷淡,她萬花叢中過,還沒有失手的時候,她就不信自己還拿不下一個小小的網文界的大神。
與暮歌不同的是,吳煜在進群的第一天,就在群裡所有人的見證下,發表了轟轟烈烈的告白宣言,所有人都知道,吳煜這是奔著傾城大神來的。
吳煜那豪爽不羈的性子,很快的跟群裡的那些男書迷稱兄道弟,打成了一片。
每天一句的火熱直白的示愛宣言,在持續了整整99天之後,大神終於是在群裡冒了個泡。
“我不喜歡吵吵鬧鬧的人,煩。”
大神的一露面,群裡簡直是要爆炸了似的,訊息快的幾乎要把手機卡了似的。
“大神,你喜歡什麼。”吳煜可不是那種被傾城一句煩就能解決了的人,這樣清冷的模樣更是激起了吳煜的好勝心。一個對誰都是冷冰冰的人,唯獨對你是溫柔如水,千依百順,豈不是更有成就感。
“安安靜靜的寫書。”大神極為難得的回答了這麼一句,便再一次銷聲匿跡了。
不過,群裡的人可沒有安靜下來,因為這是大神第一次回應女書迷的告白,雖然仍然是拒絕,但是在眾人眼裡,吳煜對大神來說已經是極為不同了。
吳煜這般轟轟烈烈的降臨的傾城盟主群裡,一直關注傾城的暮歌怎麼可能不知道。但是,她不知道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