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分(第3/4 頁)
民黨風雨飄搖,處境維艱,斷然決定把外交部的全部檔案運到臺灣,這就使從清朝起到國民黨大陸撤退時所有和外國簽訂的條約、協定等重要文獻完整無缺地得到儲存,因而蔣介石對葉公超在撤離大陸時既沒有丟大印,而且又保留了重要檔案的超前意識十分佩服。當1950年3月1日蔣介石復職“總統”時,葉公超被留任,一直到1958年4月14日調任“駐美大使”為止。
葉公超出任外長前,當局曾提名傅秉常或胡適出任,後他們兩人均感到國民黨赴臺後守的是爛攤子,工作無法開展,堅辭不出山。當時的形勢的確對臺灣大為不利:1949年8月初,美國政府發表《中美關係白皮書》,對臺灣有不少“惡言”,使其對外關係蒙上一層烏雲。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北京莊嚴宣告成立,蘇聯及東歐各國,還有緬甸、印度、巴基斯坦、瑞士、荷蘭等國紛紛承認。1950年1月6日,英國正式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葉公超為此夜不能寐,從此有了服安眠藥的習慣。
葉公超任“外長”期間,有不少雖非純粹“外交”卻也“涉外”的高度敏感性事件,例如“巴拿馬公使與委內瑞拉代表國際販毒案”,“《自由中國》雷震案”,殃及王士傑被解職的“兩航飛機案”,美國顧問團雷諾槍殺劉自然導致群眾忿而以磚石投擊“美國大使館”案,等等。此外,與“外交”有關最重要的有兩項:一是於1952年4月簽訂“中日和約”,為*與日本接觸製造了一大障礙;二是於1953年12月與美國國務卿杜勒斯簽訂了“中美共同防禦條約”,為臺灣三十年的安定和日後的經濟繁榮打下了基礎。葉公超在任內曾兼任國民黨中央評議委員,並先後以首席代表身份出席聯合國大會四次,他是國民黨政權歷任“外交部部長”中任職最長的一位。蔣介石在“中美共同防禦條約”簽訂後單獨約葉公超在官邸共進晚餐,不久以政府名義頒授一等青雲景星勳章給他。
葉公超(4)
葉公超的外交才能不管如何嫻熟靈活,但均改變不了臺灣“外交部”成了“斷交部”,以致像“王小二過年,一年不如一年”的悽慘局面。如法國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後,臺灣駐巴黎聯合國文教組織還賴在那裡不走,後*代表把臺灣代表團從辦公室驅逐出去,那位首席代表——即《西瀅閒話》作者陳源(陳西瀅)當場昏倒,後竟吐血,不久死於倫敦。面對這種許多國家紛紛與臺灣解除“外交”關係的事實,葉公超下屬的一位司長說:“我們現在是開殯儀館,到處斷交閉館,料理後事而已!”也有人當面質問葉公超,如東北籍的國民黨*錢公來罵葉公超辦“外交”“只知道辦喪事”,乾的都是“喪權辱國”的醜事,這使有“文壇鉅子”、“外交雄才”之美譽的葉公超竟無言以對,使那些久仰“喬治葉”的記者大失所望。
葉公超最傷心的是莫過於1961年被免“駐美大使”一事,起因是蒙古人民共和國加入聯合國問題。蒙古於1946年元旦脫離中國宣佈獨立。蔣介石對此一直反對,乃至臺灣現在畫的“中國地圖”仍包括“外蒙古”。1961年春夏之交,聯合國為蒙古國入會問題,徵求葉公超的意見,希望他作為五名“常任理事”之一不要用否決權。葉公超考慮到臺灣的“外交”愈來愈孤單,朋友愈來愈少,為了擴大國際生存空間,勉強同意蒙古國入會。蔣介石知道後勃然大怒,質問葉公超:“是做‘美國大使’還是做‘*大使’?”蔣氏本著所謂“漢賊不兩立”的原則,堅決反對蒙古國入會,並認為使用否決權與否,權在最高當局,葉公超已超越職權範圍,何況葉氏在其報部公文中有引述美國國務卿魯斯克對蔣介石不敬之語句。於是蔣介石一個急電,把葉公超召回罷黜。葉公超當時不知內幕,更不知早就想取葉公超而代之的沈昌煥打小報告給最高當局,說他洩露“國家秘密”。矇在鼓裡的葉公超連雙橡園的辦公桌都沒有整理,只帶了幾件襯衫、領帶,提起皮包就飛回來了。“總統”將其召回,可“總統”不召見,到了第三天他才得到一個不必回任的傳諭,這完全出乎葉公超的意料,致使他在下榻的博愛賓館繞室彷徨整整三天三夜。葉公超後來請求回美國收拾行李,也未獲批准。
葉公超自以為才高八斗,學富五車。他的英文水平曾為眼高於頂的英國首相丘吉爾所稱讚。在任“駐美大使”期間,他極受美國總統艾森豪威爾的器重。正因為有“達官兼名士”的資本,故葉公超常給人恃才傲物之感。1961年“副總統”陳誠代表蔣介石出訪美國,他在記者聯誼會上發表演講,並答記者問,許多人均認為陳誠講得恰到好處,唯獨坐在貴賓席上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