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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媽媽不讓她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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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乖”說:當我發現爸爸有外遇時,我十六歲,我告訴了媽媽並提供了爸爸的罪證,慫恿媽媽離婚。但媽媽和爸爸談了以後卻告訴我們:“那只是爸爸朋友的老婆……”
從此以後我討厭爸爸媽媽,一直和他們作對,在家也變成叛逆的小孩……
媽媽在世的時候還能為我和爸爸的關係作調解,媽媽去世後,我更覺得爸爸不可原諒。
現在,我們姐弟對婚姻都有恐懼感,總覺得婚姻遲早都會面對背叛……
而我和爸爸也變成在逃避對方,相對無語。有時會覺得爸爸一個人很可憐,但就是沒辦法原諒他……
5。“不如歸去”說:這樣的事情我也正在經歷,同樣是父親背叛了母親。現在我已完全不相信愛情,我想我這一生都會獨身。
6。“無解”說:這件事情也發生在我身上,後來父母沒有離婚,但是過得相當不快樂。
這件事讓我失去了對父親的感情,也改變了我的愛情觀。大概我們都習慣了一種家的完整,當這完整被破壞的時候,我們本能地保衛。可是怎麼處理這件事,我認為:女孩應該儘快自立,比如在假期的時候打工,比如爭取獎學金;讓媽媽不要過沒有自我、沒有感情的生活。
婚外情多數都是不堪一擊的,因為它不牽扯到責任。媽媽回到家,婚姻可以挽留,但感情可不可以。
( 3 )親情是利益博弈 出軌是基本人權
還有一類留言表面看來在客觀地就事論事,不動感情,但深入一步,也可以想象到他們各自的身份和立場。
1。“心碎”說:不該管,這是父親的私事。即使他是你父親,或者是兒子,都有他出軌的權利。這是基本的人權。
2。“撒瑪利亞”說:這種事情很多呀,我家就是。沒有什麼大不了的。男人都一樣。就算身體不出軌,心靈也會出軌,不可能一輩子守著一個女人的。
3。“冬咚”說:沒了感情的家庭,卻一樣受到社會的祝福和尊重。比起社會利益、家庭整體利益、家庭其他成員的利益來,個人感情好像渺小得不值一提。所謂親情,同樣只是利益博弈。
4。“孤獨的思”說:夫妻分居三年,男人有出軌行為我認為非常正常。我覺得小女孩應先單獨與父親溝通,把自己的痛苦說出來,如果沒有任何改變,時機成熟再告訴母親。男人大部分情況是不會付出真感情的,只是偶爾調調情,找點刺激而已!況且這個父親經濟狀況不會很好,再養個二奶的可能性根本不存在。
5。“住在頂樓”說:孩子成長就是社會化的過程。爸爸媽媽有人在偷情,這就是現實。讓他們知道一下,瞭解真實的社會,才不會在玻璃瓶里長大。
( 4 )孩子無權“管教”出軌的父母
還有一些留言從法律和成本的角度談了看法。
1。“楊清律師”說:爸爸背叛,媽媽出軌,子女不能“管”!
成年子女面對自己父母的情感問題,我認為只能是商量,不能“管”。
有些子女將父母這一類問題貼上網路,讓大家來“管”,我認為不妥,一是造成對成年人隱私的侵犯;二是將家庭問題社會化;三是可能導致矛盾激化,從方法論的角度來說這樣做不利於解決問題,被“管”者會因為網上曝光而改嗎?
“管”是什麼?是一種法定的權利和義務,現實中像父母對未成年子女、學校對學生,可以“管”。但是子女對父母,除非父母有精神類疾病,在法律上屬於無行為或限制行為能力的人時,子女才有法定權利義務去“管”。
就像許多成年子女面對父母對他們的“管”,他們在成年後可以理直氣壯地說:不要你們管!
的確,在子女成年後,父母沒有法定的權利和義務“管”成年子女。
同樣,成年子女也沒有權利和義務“管”父母,不論父母犯了什麼錯誤。
畢竟,成年人的行為是由社會上的法律和道德規範來約束的。
2。“發達”說: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不一樣的地方在於:發達國家修舊房子,發展中國家蓋新房子。為什麼?發達國家的土地太貴了,拆遷的成本太高了。
對待婚姻和對待房子一樣,如果拆舊換新成本太高牽涉的方面太多的話,積極的態度就是:修修補補。有些人對家裡漏雨的房子採取“將就”的態度,寧可投機取巧到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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