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部分(第3/4 頁)
話,我就索性跟他撕破臉,當眾大叫說他要綁架我!好不容易出了巴士底,我是死也不要再回去了!
不知道方寧心裡是不是跟我想的一樣,他一直很鎮定,完全沒有試著要跟我單獨說話,看著我喝了安神茶,就回他自己的房間去了,把我留給了駱先生。
第二天早餐駱先生本來想叫客房服務,我不肯繼續跟他關在一起,於是三個人一起下到一樓餐廳─吃飯的人還真不少,應該說倫敦的人真不少,我偷眼打量四周,從窗戶看出去,街頭行人匆匆走過,摩肩接踵的,看這樣子我根本不用等到今晚的首映會,隨便走出去就能消失在人群裡。
我提議吃自助餐,因為那裡的人最多,而且離出口也近,駱先生皺皺眉頭,還是同意了,雖然他只喝了杯咖啡,幾乎沒動任何食物。
我端著盤子在食物堆裡穿梭,費了很大的力氣才剋制住,沒有扔掉盤子從大門直接跑出去─這個想法實在太誘人了,正門現在距離我不會超過三十米。
我放下盤子,向著大門口走了幾步,靠近門口的座位上,有四個男人幾乎同時站了起來,我的心一沉,他們是駱先生的人嗎?
方寧拉住我的手肘,說:「多吃點。」他的手用力握了握。
他也發現了,看來不是我自己在神經過敏。
前門走不通了,我笑笑,說:「我去……方便一下。」
「我陪你。」
「不用。」我拒絕了,一來我們兩個一起離開駱先生肯定會懷疑,再有萬一跑不掉我被抓住就算了,我不想連累方寧。
說完我轉身向裡間走去。這麼大的飯店,不可能只有一個出口。
不知道是不是我自己神經過敏,我路過之處,好幾個人都表現得很可疑。
像有個男人突然把報紙舉起來擋住臉,像有一對男女突然抱在一起,接吻得死去活來─這裡是倫敦的五星級大飯店,不是紐約街頭,還沒開放到這種程度!
我越走越心驚,這些……不會都是駱先生的人吧?
剛轉過大廳,突然有間雜物室的門一開,一隻手伸出來把我拉了過去,緊緊壓到了門上,我一驚,剛要喊,卻被那人堵住了嘴巴,用唇,我聞到了一絲極淡的香芋味道,阿飛!
我想大叫,想狠狠親他咬他,想把自己化到他的身上……阿飛只是緊緊抱了抱我,在我的耳邊小聲說:「冷靜,冷靜,小笨蛋!」
好,我冷靜,我冷靜,我完全可以冷靜的……眼淚卻很不爭氣地流了下來。
阿飛一副清潔工的打扮,正激動地看著我,我狠狠咬了他一口,阿飛吃痛,一邊甩手一邊把我壓得更緊了。我太激動了,這口是一定要咬他的,不然我的胸口會炸開!
阿飛突然開始扒我的褲子,我楞了一下開始反抗,「幹、幹、幹嘛?」有沒有搞錯啊,他是阿飛嗎?還是童哥那個色狼?
「小白痴,趕緊換了衣服,我帶你離開這裡。」
「噢……好!」我非常主動地脫褲子。
一分鐘後,我套上了阿飛從垃圾袋裡面掏出來的衣服,深藍的夾克,淺藍色牛仔褲,方頭皮鞋。
阿飛自己脫去了清潔工的衣服,套上一件黑風衣,然後他突然抓起一把土,抹了我一頭一臉,我剛要抗議,總算及時反應過來他是在替我「化妝」,才沒有又咬他。
我偷眼看身後的鏡子,不得不承認阿飛真的有化腐朽為神奇的功力,不過一把土,我看上去好像老了十歲不止,加上身上的衣服,真的看不出來是我了!
阿飛遞給我一顆石子,說:「把這個放進鞋子裡。」
「?」這是什麼見了鬼的要求?
阿飛嘆口氣,解釋道:「你走路的姿勢很獨特,而且又有人刻意在注意,光靠化妝還是會被認出來的。」
「噢。」我連忙把石子放進鞋子裡,在地上踩了踩,別說,還真夠硌腳的。我一瘸一拐地往外走,剛走兩步又被阿飛拎住了。
「小然,我不是讓你裝瘸子,這樣只能更引人注目。」他翻著白眼說。
「……」開始咬他那口算是咬對了!
阿飛從風衣口袋裡掏出了個修牙器樣的東西,輕輕把門拉開個縫隙,探出去看了看,然後開門側身走了出去,我在後面跟著。
誰知道這傢伙居然捨近求遠,拉著我反而向正門方向走去─這裡明明離後門很近,而要走到正門,就要穿過整個大廳,還要經過駱先生的身邊─我只能儘可能鎮定,也儘可能穩定地跟著他走。
阿飛把一隻手輕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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