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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上邁克·里根主持的廣播節目。出乎我意料的,原來他是前總統里根的兒子。沒想到這個兒子竟然是個好相處又風趣的傢伙,而且也對貓非常過敏。訪問我們的前一個禮拜,他在節目中提過好幾次,說自己非常擔心和這隻天才貓的會面,怕會在整段訪談中噴嚏不休。很自然的,就像在所有的慣例裡,諾頓又完成了令人料想不到事蹟:里根不但沒有過敏,他還摸摸諾頓,在節目上宣佈他也要養一隻蘇格蘭摺耳貓。
我們回到洛杉磯參加一場作家與書的午餐會。這種場合就是一群愛書人,通常是女性,認為邀請兩三位作家到場來一起享用煮得太老的蔬菜和沒煮熟的雞肉午餐,以及聽他們講演與討論最新作品,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我受邀參加這次午餐會,因此站在講臺上,對著底下眾多穿皮草的女人說話:其他受邀者包括一個寫有關高中生情緒問題的女作家、一個寫如何讓每個人用簡單的步驟達到心靈滿足的男作家,以及一個真實犯罪小說的暢銷女作家,演講主題是神經殺手的內心世界。我對這群人說了些什麼並不重要,因為諾頓決定搶去所有風采。我穿著筆挺的新西裝站著(灰色的,貓毛沒那麼明顯),戴著眼鏡,盡我所能地看起來像個專業人士,然後開始演講:與此同時,諾頓決定在講臺旁撲通倒下,彷彿它不只跟其他演講者一樣有權待在那裡,事實上還身兼我的翻譯。在我演講的整個過程中,它不斷來回看著我和觀眾,像是在說:“好吧,各位,他真的很努力了。”不管我做了什麼,顯然效果卓越:就受歡迎的程度而言,我想我穩居第三,神經殺手第二,而諾頓,當然是那位冠軍。
西雅圖、波特蘭(這是諾頓第一次到西北太平洋區),還有舊金山的行程都很順利。在離舊金山不遠的拉克斯柏,我們來到一家很棒的書店,叫做“窗明几淨的書房”。當晚的主辦單位是防止虐待動物協會。我發表演說、諾頓坐在我旁邊,一如往常地充當我的翻譯——那天有好幾只貓找到新家,大功一件(不是我要自誇,但我在寫這本書以及上一本書時,都沒有屈服於某種誘惑——說出類似“喵極了”這種話。我會指出這點,是為了那些覺得貓書可愛到令人受不了的人;不過,要我談談其他人在諾頓面前展現出過度可愛的傾向,我可絲毫不覺內疚。有一次在費城,經過一整天在電視、電臺以及書店佯裝機智迷人的煎熬後,我在飯店房間點了客房服務。客房部的女士送來我的晚餐,無法對可愛的諾頓視而不見,於是她友善地摸了它幾下。離開十五分鐘後,她又回來了,這回不僅帶來一大碗的貓餅乾,還有一個貓薄荷做的小球。隨禮物附上的還有一張字條,信封上署名給“小貓蓋澤斯”,字條上則寫著:“希望你在這裡住得喵極了!”你們不會真的以為,在我寫了一整本這類的書之後,還沒有碰上任何充滿“喵極”的趣聞吧?成熟點!)
《貓眼看天下》 3。新書首賣(10)
在西雅圖時,我的確碰上整趟旅程中最愚蠢的一件事。
各位要知道,雖然作家很興奮能有機會去推銷自己的書,因為這大概是他們唯一可能分得一點版稅的機會,但這種旅程可不太好玩。不好玩的原因是,大部分跟你說話的脫口秀主持人和訪問者都沒有讀過你的書,也不曉得你到底為何會來到節目現場:在舊金山的某次報紙訪談時,我走進記者的辦公室、坐下、他做自我介紹、我介紹我自己,然後指著肩膀上的肩包說:“這就是諾頓。”他眼睛瞪得老大地說:“你竟然帶著你的貓來做訪問!!!”
我有些吃驚,聳聳肩說:“對啊。我到哪裡都帶著它。”
“真的???”那個傢伙回答了,“真不可思議。”
大約在這個時候,我開始懷疑那位記者根本就沒看過我的書,因此我說:“你知道的,這本書叫做《生命中不可抗拒之喵》(The Cat Who Went to Paris),我帶著這隻貓走遍世界各地。”
“所以它真的去過巴黎?”那個傢伙現在問了。
“嗯,”我很明確地回答他,“所以才取了這個書名。”
“哇,”那個傢伙說,這一則新資訊讓他驚歎不已,“真是不可思議。好吧,那你想要聊些什麼?”
有些人很糟,但是沒有像這個那麼糟糕。在波士頓,一則算寫得還不錯的新聞報道不斷把我的名字印成山姆·蓋澤斯(我跟那位記者相處了兩個小時,大概沒能讓他對我本人留下什麼深刻的印象);在底特律近郊,就在訪問開始之前,節目女主持人匆忙走進來,自我介紹一番,然後說:“我們只有一分鐘的時間。給我書名、你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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