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部分(第3/4 頁)
亡……
不由自主惋惜地嘆了一口氣,秦默將叉子上的香腸送入口中。
味道不錯,不會因為油炸變得過分油膩,又適度保證了香腸裡的水分,因此也不會令人感覺乾巴巴得很難吃。
其實這個刑毅做飯還挺有一套……
“好吃嗎?”刑毅託著下巴望向他,眼裡毫不掩飾地露出期待嘉獎的神色。
秦默用刀叉將吐司切成均等的幾塊,才抬起頭,衝刑毅笑了一下。
儘管沒有言語,刑毅卻明白秦默的意思——這個反映就代表‘好吃’。
秦默雖然變得沉默寡言,但他露出牙齒笑時,從他的笑容裡依然有陽光的氣息散發出來,爽朗又迷人。
刑毅注視著秦默的臉,嘴角也不經意微微翹起。
看來唐韻說的沒錯,拴住人必先擒其胃。
吃完早餐,刑毅主動把餐盤收進廚房,挽起襯衫袖子,擰開水龍頭。
——他的衣服昨晚就幹了,當然這是秦默家中一流烘乾機的功勞。
看著個頭超過一米九的男人一身正裝站在水池邊洗碗,秦默心裡開始覺得有些複雜。
覺得這男人很危險是他偏見了嗎?或者說刑毅居家的這一面只是假象?
看刑毅洗完碗,用毛巾擦乾了手走出來,秦默拿著車鑰匙站起身,“我送你走。”
平緩的語氣說明這並非是趕人離開,而是秦預設為刑毅應該也有自己的事情要忙,對方為自己做了兩頓飯,再不送送,於情於理都說不過去。
對於這份難得的好意,刑毅自然是欣然領受,“我還以為你很煩我。”
“你說對了。”秦默輕巧地接過話,並用眼神對內容進行肯定。他確實很煩刑毅,但這不代表他不懂得感謝。
刑毅穿上自己的西裝外套,轉過身衝秦默笑了笑,那不拘小節的態度彷彿在炫耀‘我果然料事如神’一樣,顯然是把批評當成了誇獎。
因為浸過雨水再烘乾,又沒有熨燙的緣故,深黑的西裝上衣和長褲褲腳都微微發皺,這為刑毅增添了幾分凌亂不羈的野性美感,再者他沒系領帶,襯衫領口敞開使他身上減少了幾分拘束和死板的味道。
秦默換鞋的時候,聽到刑毅在他身後低聲說,“我過兩天再來看你。”
沒有任何粉飾,好像他來看他是件再自然不過的事情一樣。
“你不要搞錯。”秦默站直身子,面對著刑毅,鄭重嚴肅道,“我們連朋友都不算。”
刑毅笑著回視他,反問,“你都說你不需要朋友了,是不是朋友又有什麼關係?”
“當我沒說。”翻了個白眼,秦默走出門。刑毅把門關好,跟在他身後。
兩人一前一後走下樓,推開防盜門的瞬間,雨後明媚的夏日陽光傾盆灑落在他們身上,地面淺淺的水窪也反出動人的光澤。
秦默頭髮被微風拂亂揚起,露出額頭一角結痂的傷疤,髮梢的刮蹭令他感覺有些癢……
他抬起手摸了摸,結出的痂已經有些鬆了。
刑毅在這時忽然一把抓住他的手腕,“別摳,會感染。”
“我知道。”他又不是沒有生活常識。
目光在傷處停留片刻,刑毅從上向下注視他的雙眼,“我可以問問這是怎麼回事嗎?”
秦默不禁覺得刑毅多事,大男人受點皮肉傷,有什麼好奇怪?
“你看不出?”他不耐地撇了刑毅一眼,便試圖把手抽出來,但刑毅手勁奇大,他的手腕被握得死死的,根本掙不開。
“誰做的?”突然嚴肅起來的口吻代表這是個絕對認真的問話,相應的,刑毅此時此刻的臉色也不太好看。
“一個……”秦默皺眉,他該怎麼定義自己和李天華之間的關係?朋友?以前的朋友?
不知怎麼的他忽然想起和李天華剛認識那會兒,讀高中的時候他們兩人都喜歡打籃球,都是班隊的主力,秦默高一,李天華高二,一次校內賽他們對上了,兩方實力旗鼓相當,場面一再陷入白熱化。
比賽結束高一以107比105險勝高二,學長們都感覺臉上掛不住,開始言辭激烈地譴責學弟們小動作頻繁,裁判偏心。
學弟們年輕氣盛,哪裡受得了學長們這樣橫加指責,兩方從一言不合轉為對罵,眼看就要動起手來——這時候李天華叫了停,說,“咱們做前輩的不能這麼沒風度,輸了就是輸了。”
那時候站在人群裡的秦默便覺得李天華這人不錯,而賽後他們也真的成了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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