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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林嬌感覺到了這小妞對自己的不善,也不知道從前的春嬌到底怎麼得罪過她,曉得打聽不到什麼,便也閉了嘴。
“進去吧!”
招娣在步階前停了腳步,朝裡面呶了下嘴,目光裡帶了幾分幸災樂禍的味道。
林嬌深吸口氣,定了下心神,步上臺階邁進了門檻。
☆、第 5 章
楊敬軒回了自己村北的那座祖傳宅子,下馬推開門,見院落的泥地裡還積著幾天前下雨的黃泥水,到處坑坑窪窪,泥夯的土牆上青苔遍佈,簷角張了蛛網,瓦松草長得幾乎有半人高,連瓦都被頂到了一邊,比起前次回來,破敗更甚。心想這次既然回了無論如何要整下。
這座三進的宅子,從前和楊太公家的一北一南矗在村子兩邊,算最顯眼的了。如今他雖不大住這裡,畢竟是祖上留下的,就這樣任由荒敗下去也不好。
楊敬軒牽著老馬到了後面的馬棚,見馬棚的茅頂也漏了幾個大洞,陽光束子東一道西一道地漏下來。這是晴天,要是下雨,那往下漏的就是水了。把韁繩往馬棚柱子上一系,拎了挑土筐出去,想挑些泥先把前頭院子的地先給填平夯實,再來修馬棚。剛出門,就撞見楊太公家的丫頭招娣氣喘吁吁地跑來,光腳糊滿泥,看見他彷彿有些畏懼,縮著脖子小聲說道:“大老爺,我家太公聽說你回來了,喊我請你過去哩,太公說有事。”
鄉人知道他被縣令請去當捕頭,掌著一縣的緝兇和肅盜。從此看見他時,再沒人叫他名字,必定恭恭敬敬地稱大人或大老爺。他從前糾了幾回,見依舊不改,也就作罷。聽到楊太公有請,想必是有事,自己正好也有事想找,點頭便過去了。到了楊太公家的的議事堂——就是上房的明間,見不但楊太公在,族裡另幾個長者和楊百天也在,略微一怔,便猜到叫自己過來所為何事了。
“大河啊,你來了,快坐快坐。”
楊太公看見楊敬軒,顯出很是高興的模樣,招呼落座,站在一邊的楊百天賠著笑臉點頭哈腰。
大河是他的小名。鄉下的娃,出生後一般沒有大名,都是石頭錘子驢拴狗蛋地叫著,覺著這樣容易養活。那些過得去的人家,等小孩到了七八歲啟蒙的時候,就會請先生給取個大名記入族譜,方便光宗耀祖。他的大名敬軒就是七歲入學時取的。如今大河這小名,也就村裡輩分高的年長之人敢叫。
楊敬軒落座之後,寒暄幾句,楊太公便對楊百天說:“大河也來了。你的事趕緊說說,說定了就拿主意。”說完雙手拄著柺杖,閉目養神起來。
楊百天哎了一聲,挪到楊敬軒跟前,剛要開口,忽然覺著自己又太靠近了,怕他不喜,忙不露痕跡地往後挪了一點。
楊百天年紀比楊敬軒大了一輪還不止,又是平輩,在他面前卻這麼小心翼翼,也不是沒緣由的。說起楊敬軒,在本村也算是個有說道的人。
原來也不知道是哪朝哪輩開始,那會兒天下大亂民不聊生,又逢了大災年,連換著吃娃的事兒都成了尋常。一幫背井離鄉的人在路上漸漸滾團。人多了,自然要有個主事的。這楊敬軒的祖宗爺爺能力出眾,被推舉為首,帶著大夥尋落腳之地。說有一天發現少了兩戶人,祖宗爺帶人找到的時候,見地上架了兩口燒水的鍋子,裡面水咕嘟咕嘟冒著白煙,男人手上握著尖刀,女人正死命抱著娃呼號。祖宗爺上去二話不說,掏出刀解了自己褲帶,手起刀落從自個大腿上削下兩片血淋淋的條肉,一左一右丟進鍋子裡,血紅著眼對著倆男人說:“你們推舉我當頭,是信我。如今我無能,讓你兩家落到要互吃娃的地步。這倆娃的命留下。往後你倆熬不住,跟我說一聲,我割肉給你們吃就是!”嚇傻的男人當場丟了刀痛哭,而祖宗爺也因了這壯舉鎮住了所有的人,自此死心塌地。經過千辛萬苦,最後終於帶著一幫人遷到了此地,定居下來墾田闢荒。自那時起,就有個鐵打不動的規矩傳下來,族長必定出自楊家長房長孫,且這一項,被載入族規首頁首條。傳了不知道多少代,到了楊敬軒爺爺當族長的時候,最後養大成人的就只有楊敬軒的爹。偏偏他人到中年,進城竟被人教唆染上賭博的惡習,開始還只是偷偷搬家裡的香爐菸缸出去當賣,到了後來,竟瞞著楊敬軒的爺爺偷地契出去當,等老爺子發現時,家裡的二十幾畝水田被當了大半,當場氣得背過了氣去,沒幾天就撒手而去。沒了人看著,他更肆無忌憚,沒一年,楊敬軒的娘也丟下十四歲的楊敬軒和十二歲的女兒蘭芝,氣得病死了。第二年,楊敬軒的爹在縣城酒館裡喝得醉醺醺,回來路上不小心栽進河裡淹死了。這時候的楊家,已經被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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