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部分(第2/4 頁)
。有些,失望的感覺。
莫成旭笑的溫和,卻硬生生的讓季夢琪背後生出涼意:“是的,我承認,是我殺了他。”
溫柔的笑意,溫和的聲音,如果不聽他說出的話絕對會讓人無限好感。
段安和沒有說話,因為他已經知道了。
莫成旭被逮到的時候,已經出了沙漠,但因為有關於他的照片所以很輕易就被找了出來。
垂目,深深地呼了一口氣,語氣清淡:“那麼,原因呢?”
“繼承權,只有他死了,我才會有完全的繼承權,才不會因為他有繼承權而把我趕出家門。”說的溫和,笑的瘋狂。
段安和沉默,沒有繼續說話。
——又是一個為了權力傷害他人的瘋子。
是的,在他心裡任何的罪犯都是瘋子。
因為心裡沒有法律的束縛才會去犯法。
因為已經越過法律這條線,所以已經不會有任何東西能夠繼續束縛他。
所以,才是瘋子。
雖然已經猜到了這個原因,但心裡依舊不能平靜。
為什麼一定要爭奪這些所謂的權力而殘殺呢?
為什麼不能和平的共享這些所謂的權利呢?
可能因為段安和是獨生子,所以並不能理解這樣為了權力你爭我奪的事情。
但,依舊不能諒解。
任何事情都不是犯罪的原因。
一個穿著便服類似警察的陌生人,從包裡拿出手銬,拷在他的手上,他沒有反抗,又或者已經知道結局,反抗無效的結局。
段安和靜默的看著警察收拾證據,帶著莫成旭離開。
這一次的案件其實很簡單,只是涉及了熟悉的人,還有一個陌路人。
開始時,第一個死亡的人就已經寫下了mc這個謎底。
第一個死亡的人,正好是和他一起旅遊的同伴,但因為無意中察覺到他的想法而被殺害。
mc是莫明成,同樣也是莫成旭。
根據中間空了一段距離,是莫明成的可能比莫成旭的可能要大得多。
但,根據瀕臨死亡時會無力這一點,就說明實際上兩人的可能性同樣。
後來照片的時候,段安和就已經知道了誰是真正的罪犯。
因為脖頸旁的那一個胎記,兩人相處了很長時間,段安和很瞭解他,更何況莫明成的胎記是在手背上,很容易被發現。
第一個人死亡的原因不僅僅是因為察覺到了他的意圖,還因為他是吸引別人注意力的誘餌,總的來說第一個受害人必死。
後面,段安和再一次回到案件現場時,mc兩個字已經被抹去了,只剩下淡淡的粉紅遺留在窗邊。
證據是故意留在江月曉照相機裡的,就是為了誤解。
誤解莫明成是兇手,畢竟原來江月曉和段安和,沈悠然兩人並不是很熟悉,所以也沒有想到會臨時這麼友好和熟悉。
段安和是在這個景點唯一一個知道兩人身份的人。
也就是說,如果不是這一個bug的話,下一個死亡的人就是知道兩人身份的段安和。
因為這一個bug,所以留下了巨大的破綻,只能在路途中截殺,引起別人分散注意力,以為真正的人已經出現了,然後企圖靠近江月曉,偷走照相機,順便把證人殺害。
既然,證據已經暴露了,這不是很正常的麼
路途中出現的人,也並不是本人,只是一個忠誠於他,以他守護者自稱的人。
而,他本人則去到如歸,放火。
做出最危險的一個計劃。
如果順利的讓莫明成背黑鍋,那麼這個計劃就不會有。
如果段安和死亡,這個計劃不會有。
這些都是段安和推理的,實際上和本人的想法相差並不遠。
只是任何人都不知道的是,莫明成會自己殺死自己。
就因為兒時對弟弟的欺辱,而愧疚的心,讓他自己放火燒死自己。
沒有昏迷,沒有躲避,眼睜睜的看著自己燃燒起來,在最喜歡的如歸裡死亡。
莫成旭親眼看見這一幕,也許莫明成是為了道歉,也許就是故意的,也許為了不讓他死亡,這種另類的寵溺。
但說真的,打擊到莫成旭了。
這一點,沒有任何人知道。
不論怎麼說,就算莫明成不是自殺,莫成旭也依舊死定了,因為一個和他一起的旅遊者,也陪同莫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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