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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司法實踐中,明知婦女是精神病患者或嚴重痴呆者而與其發生性行為的,即使女方同意也要以強jian罪論處。可是如果物件換成男人則無法可依。而且我國刑法規定強jian罪的物件只能是女性,也就是說對該案的犯罪嫌疑人無法以強jian定罪。
“什麼時候審訊?”魯劍揚問。
“立即。由你和方晴空審。”黎曦說,“愛優,你帶人到嫌疑人家中搜查。”
“是。”
一旁的蜜兒心中十分失落:明明是我先發現端倪的說——我也好想去審那個變態啊!
訊問室。
年輕男子十指交握,靜靜地低頭坐在椅子上。
魯劍揚說:“把頭抬起來!”
男子緩緩抬起頭來,魯劍揚只是與他目光相對便怒從心起,恨意難平。
“叫什麼名字?”
“朱蘭平。”
“年齡。”
“26。”
他看上去要比實際年齡小。
“職業。”
“農民。”
“有過什麼工作經歷嗎?”
“17歲的時候到鎮上的小飯店當過半年服務員。”
“為什麼不幹了?”
“我爸叫我回來種地。”
“家裡還有什麼人?”
“我媽我爸。”
“你是獨生子女?”
“嗯。”
“知道今天為什麼把你抓到這兒嗎?”
“不知道。”
“你裝什麼傻!敢幹就不敢承認嗎?孬種!”魯劍揚拍案而起。
朱蘭平的目光閃躲了一下,卻沒有顯出害怕的神情。“我不知道你在說什麼。”
魯劍揚輕蔑地說:“那麼今天中午你把那個智障男子帶到偏僻的玉米地裡要幹什麼?”
“不幹什麼。”
“不幹什麼?你這個禽獸不如的東西。你不是正要幹那種醜事嗎?”
“我什麼也沒幹。”
“如果不是我們阻止了你,你還會什麼都不幹?”
“嗯。”
魯劍揚被他的無恥氣得七竅生煙,卻也沒有辦法。當時總不能叫他得逞之後再逮捕他。現在的情形雖在意料之中,還是不由讓人血往上湧,“你再不老實我們可沒那麼好的涵養了。”
方晴空輕聲緩語地說:“我倒覺得喜歡上同性並不是丟臉的事。在現今這個開放的時代,只要兩情相悅、不違反法律和道德,沒什麼抬不起頭的。話說回來,這種私密也的確不好啟齒。不過,以你的條件,為什麼特意去挑了個智障?這不叫人在背後指摘你嗎?好好地交個戀人不好嗎?”
“我只是無意中碰上了他,他讓我給他買吃的。”
“就這樣?”
“對。我就給他買了只燒雞,看他那麼可憐,不忍心拒絕他。”
“看不出來你還是個大好人啊。那麼脫他的衣服是為了什麼?再給他買件新的?”
“……”朱蘭平不語。
“在農村,解決途徑也蠻少的,逮住個智障想跟他來一發?”方晴空故意使用粗鄙的語言,“你是1號?”
朱蘭平仍舊沉默。
方晴空不屑地說:“我還以為你會更有一點男子氣概呢,看來是我高估你了,不過是個破鞋罷了。”
朱蘭平抬頭盯了方晴空一眼,一瞬間閃現了野獸般的兇光。
“像你這種貨色,以前一定是被男人硬上,因為你是個懦夫,反抗不了也不敢反抗,後來就從流浪漢、白痴身上找平衡,正經男人根本看不上你,是不是?結果呢?你早早就不行了吧?老羞成怒,乾脆殺了那些受害人,以為誰都不知道你不行。自以為很高明,誰都懷疑不到你身上,告訴你,就算你逃到天涯海角我們也找得到你。知道為什麼嗎?因為你身上有一種下賤貨的味道。”
朱蘭平攥緊了拳頭。
“可惜,這個倖存者是個智障,沒法評價你的效能力。你殺了幾個?”
“我沒有。”他迸出三個字。
“沒有什麼?沒有享受到快gan?至少享受到了殺人的快gan了吧?你不是還蘸著他的血寫下血書了嗎?怎麼樣?血是熱的嗎?”
朱蘭平一言不發。
“之前的那個受害者,你不是反覆地砸他的頭嗎?什麼聲音?那顆頭可是碎成了12塊,想不想看看?”
朱蘭平沉默以對,全無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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