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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第2/4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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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小說。

注:幻之女(Phanton Lady),威廉。艾利希(William Irish1903…1968)於1942年發表的名作,未有中譯本,但在日本是家喻戶曉的推理傑作。

'受影響的作品或領域'

在寫作上影響我最大的是電影,我其實不常看電影,成為作家後才積極地看電影。為了學習故事構成的方式所以我常看電影。還有電影的長度有限度,一般都是一個半小時至兩個小時內要有結果,所以我覺得,編劇,製作都花了相當大的功夫讓故事順利進行。我就是靠著電影來學習這些技巧,以及創作故事的方法。

'興趣'

(寫作之外的時間從事那些休閒活動?)

除了聽音樂之外,玩玩電動,看錄影帶,外出喝酒等等,還有因為喜歡運動,所以也常作重量訓練,慢跑,不做什麼特殊運動。

'寫作'

(大家都說歌野先生是位作品不多的作家。)

如果可以的話,我也想一年可以寫個十本,二十本,但是我做不到。我現在一年寫不了一兩本,所以希望一年能寫兩本左右。並不是因為要寫本格推理所以寫不出來,真要認真起來也不是不能,只是一旦寫起來都得要花上很多時間。也學是我不想一直被時間追著跑,也許會失去玩樂的時間,反正只要一想到非寫不可,非寫不可,就算不想玩也一點都靜不下來寫書。(笑)

(算起來歌野先生出道至今(2003)已經十五年了)

我覺得好像也沒做什麼時間就這麼過去了,也許多寫一些書就不會有這種感覺了;反倒有一種才寫了這麼點兒東西,十五年一晃眼就過去了的感慨,所以便認為得更努力不可。

'文庫解說'

(歌野先生文庫版的書幾乎都沒有附解說)

簡單的說,原因之一是我所寫的書都不難懂,沒有必要。還有另一個原因是,我不知道有誰能為我的書作適當的解說?如果是隨筆的話,我覺得沒有必要,並不是我拒絕,是真的不知道該拜託誰來寫。

'評論與書評'

剛成為作家時,我真的十分在意書評或是對我個人的批評。例如看到正面肯定的批評的話當然高興,若是被抨擊了還是會生氣。由於也不能反擊這些批評,如果一直忽憂忽喜那就沒完沒了。如果因此而改變自己的寫作風格,或是失去自己的方向是最恐怖的,所以從某一段時期起我就不再看這些評論了,當然我現在也不在意了。不過或許實際上還是有必要對被批評的事做一番反省,改進吧

'關於作風'

我不喜歡與別人做相同的事情。我很討厭買時下正在流行的東西,儘可能不和別人一樣才帥。還有衣服,我也是認為只有自己穿的衣服最好看。

這不僅是我寫小說的態度,生活中我也不斷地尋找自己與眾不同的事物,也學我在寫作時也有同樣的意識。不過與其說是想嘗試新事物,不如說是為了振奮自己。

'人物造型'

我習慣隨著故事情節展開的需要,創作任務,所以不會事先考慮。不過關於信濃讓二,我曾先思考過身為一位偵探是不是會吸大麻之類的事;在我創作前也有這種先塑造人物特徵的例子。

我曾有過協助電玩製作的經歷,知道人物設計真的非常費事。遊戲中明明不會出現,仍需要精密的設計人物何時出生,星座,血型,喜好,甚至小時候因為父親過世所以導致個性上有何特徵等等細節;我當時就對中西你的工作方式大為佩服。

像《ROMMY》也是這種型別的小說,我是先把細節確定之後才動筆的;除此以外的作派,沒有一本是先全盤規劃好,我想,如果嘗試與我以往的創作方法完完全全不同的方式進行寫作,或許可以創作出截然不同的作品。

'關於名偵探'

我還是喜歡啊,不過喜歡歸喜歡,但是由於現在多了許多本格推理作家,是的名偵探的人數也節節上升,多到一種我不寫也無所謂的狀況。畢竟是以偵探為主角,角色性格總有許多相似之處。要塑造一個與眾不同的偵探是一件很困難的事,如果能成功寫出的話也罷,不然我覺得沒有現在非寫不可的必要。

'推理小說'

對我而言,推理小說就是本格推理,沒有詭計就不是推理小說。所以一般被認為屬於推理小說的作品,例如冷硬派之類的,我就不認為它是推理小說。本格推理最重要的就是詭計,推理小說的精彩之處在於一直無法理解的謎團最後終於被解開,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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