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部分(第2/4 頁)
然而,張歆怎麼會來這個海島?這個被倭人佔據了幾十年的琉球島嶼?
“我讓人把她的兒子請到島上來了。”
李元川噌地站起身,居高臨下,憤怒地指著大田宗作:“你劫持了她的兒子?!”
大田宗作俯首回稟:“您放心,那孩子沒有受到一點傷害。我讓人留下了一枚令牌。張氏是一位聰慧勇敢的女性,一定會找來。您將會有很多時間與她相處,慢慢取得她的好感。”大田宗作相信沒有女人能抗拒李元川的魅力。
主人不喜歡日本女人。他的兩個有中國血統的女兒也博取不到主人的歡心。主人又不允許他們去中國沿海騷擾打劫,尤其禁止劫掠良家婦女。能夠用錢買到的中國女人,主人又看不上。
這一次,得知主人喜歡上一個女人,大田宗作決定要幫助主人得到她。正好有那個機會,就把她的兒子抓來,引她上島。這樣做,也沒有違背主人的禁令。
97。血統
陳林氏帶著阿福和小強來到漁村時,正好五叔的兩個兒子回來探家。
李元川性情冷淡。遇上將沉的船,救人,對跑船人是當然的事。幫忙延醫問藥,送回家中,只因船上有人認出那是他兩個手下的父母。
這時,沿海一帶不少“外出謀生”的男人在海上混海盜,甚至加入了倭寇。這也是沒法子的事,朝廷禁止海上貿易,連出海打魚都違法。多山貧瘠的土地養不活這些人。與其去往他鄉做低人一等的賤民,不如投奔他們最熟悉最親近的大海。
有本錢有本事走私做貿易的,只是少數。多數人只能賣力氣。有錢的走私商也要優先照顧自己的親戚屬下,不會也不敢隨便僱人。好在海洋廣闊,魚有魚路,蝦有蝦道,眼前沒有路,有人遠赴番邦,尋找一線機會,也有人乾脆做起無本買賣。反正活一天是一天,混得好,佔島為王,吃香喝辣,也不枉此生。
既入這行,弱肉強食,強者為尊,活命第一,什麼國家民族,血統出生,都一邊站著去了。說到底,原是朝廷斷了他們生計,又不養活他們。
閩南一帶,差不多的村鎮都有做海盜的。家人親屬,有的知情,有的不知情,含糊一句“出海謀生”,也是實情。與海沾邊都是違法,很少有誰會去刨根問底。
之後,李元川一年去兩三次,住在五叔家,連帶他兩個兒子在熊本幫中水漲船高,與幸五郎相熟起來,也得到大田宗作的關心。
五叔的兩個兒子沒有見過小強,聽他們母親說起,那孩子甚得李元川喜歡,回島後被大田宗作問起家中情況,順口說了出來。
大田宗作正好要幫李元川製造機會,親自帶了幾個心腹去,把小強掠了回來。小強阿福兩個與漁村孩子不同,一眼就能看出來。不知阿福是張歆什麼人,本想一同抓了來,給小強作伴。阿福到底大幾歲,蠻性,掙脫了。
小強被抓以後,不哭不鬧不理人,目光鎮靜,該吃吃,該睡睡。
大田宗作哪知道這孩子正自閉著,只道他天生膽量過人,有定氣,小小年紀已達到“威武不屈”的境界,大為驚訝欣賞,連帶對張歆都讚賞到了十二分。能生出教出這樣的兒子,怪不得張氏能打動主人!
城主和主人父子兩個都是九州最出色的武士。主人和張氏的兒子一定英雄了得。就算張氏沒能給主人生出兒子,這個繼子,再招為女婿,足夠繼承熊本幫了。
大田宗作出身武士,卻長於下層,早年在九洲不得志,跟著城主到海上才混得風生水起,早不想回家鄉。他關心的是熊本幫的傳承,對於熊本城歸誰繼承倒不在意。
大田宗作挺喜歡小強,又當作了未來小主人,親自交給做了李元川侍姬的兩個女兒,命她們好好照顧。這兩天得空就去看看,也用了些手段哄誘試練,發現這孩子全都不為所動,竟已到了“無物無我”的地步。大田宗作歡喜得不得了,已經在想怎麼說服城主,找最強的宗師,給這孩子最好的日本教育。等他長大成熟,這一片海域都會是熊本城的屬地。
大田宗作把張歆當作李元川囊中物。李元川自己可沒有這樣的自信。不錯,張歆眼界胸襟比一般男人更加開闊,對浮名虛禮看得很淡,如果已經對他有了感情和依戀,很可能不會在意他的血統。
然而,這樣的女人,不是容易打動的。他們只短短接觸了兩天,縱使她對他有好感,也還淺薄。他的手下劫持了她的兒子——
想起她當日誤以為他可能對她的孩子不利,那付兇狠的樣子,李元川無力地嘆口氣,頹然坐下。父親十五年深情小心,不能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