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鬥敗的公雞上了車,須臾,七人車再次動了起來。
“美女怎麼稱呼,你叫我楓哥就成,叫他洛哥吧。”捲髮男指了指自己,又點了點駕駛座上開車的男人,男人開著車也帶著墨鏡,遮住了大部分面容,不過從那剛毅的下巴不難看出男人是個略微嚴肅的人,男人從後視鏡朝後麵點了點頭。
伶俐回道:“楓哥好,洛哥好,我叫歐陽伶俐,你叫我小伶就可以了。”
“對了,來的路上看見一輛停在路邊的汽車,周圍還停了兩輛警車,是你們坐的那輛長途車嗎,出什麼事了?”楓哥好奇的歪著身後,朝後面的伶俐問著。
“啊,就是那輛車……我們倒黴碰到劫車的了,雖然後來沒事了,但我們趕著去A市,所以就先走了,還好碰到你們,不然,我們恐怕走到天黑都很難搭上車。”伶俐認真感謝著,畢竟對方幫自己這邊兒解決了一個大問題。
“不用客氣,出門在外的,能幫一把是一把,我們是去A市旅遊的,你們幹嘛去的?”楓哥從口袋裡拿了包香菸朝後座一一遞了過去,不過,其中一個不抽菸,一個不抽便宜煙,一《無〈錯《小說 m。QulEdU。coM個不在車上抽菸,所以沒有一個人接過香菸:“看來一個個都是好男人呢,那我也不抽了,畢竟有女士在場。”默默地收了香菸。
“我們在網上查到A市周邊一個山坳裡的小村子風景不錯,我們四個商量趁有時間去那兒看看,說不定會有奇遇。”伶俐從袋子裡拿了一包雞爪子兀自啃了起來,並遞了一包餅乾給楓哥。
男人接過餅乾的手一頓:“……那個村子是不是叫玄鰲村。”
“對啊,你知道在哪兒?”
“哎呀呀,這還真是巧了,我們也是去哪兒。”
“……是嗎?”這就有點兒意思了,雖然對方說是去旅遊,但是後車廂裡放的東西好像不是旅遊用的,而且,我們正好需要順風車的時候,他們就來了,未免就有些巧了,伶俐雖說單純,但是她可不傻,一次巧合是偶然,兩次巧合是運氣,三次巧合就是故意而為之了,不留痕跡的同其他人對視一眼,敵不動我不動,先看看他們想做些什麼再講。
而且,他們自己也是奇怪的綜合體,雖然他們說去旅行,但是除了自己的這個不大的揹包,其他的都是食物,根本就沒有旅行的工具,對方居然沒有質疑,一是他們真的沒發現,二是他們本身也有問題,本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理念,不予理會。
於是,接下來的汽車裡,瀰漫著一股異樣的氣氛,有些寂靜,有些詭異,伶俐受不了的打了個哈欠,不管了,兵來將擋,水來土掩,她現在要睡大覺,困死了,倚著軟乎乎的墨笙,漸漸陷入了沉睡,在伶俐睡著以後,車廂內再也沒有了交談,就好像一群不認識的人搭乘一班車,中間的隔閡顯然易見。
一直到晚上,夜幕降臨,伶俐從熟睡中甦醒,才打破了看不見的屏障,伸了個懶腰,揉了揉眼睛,在車裡睡覺果然很難受啊,揉了揉肚子:“你們吃飯了嗎?”
不管是前面的,還是後面的都用看待傻瓜的眸子望了過來,伶俐疑惑的撓著頭,怎麼了,隨便啦,人家現在餓了,要吃東西,在超市袋子裡不停翻著,拿出了水、袋裝烤鴨、麵包、餅乾、榨菜,大概也就這些了,畢竟那家超市很小的,再多的也拿不出來了,隨便拿了一些扔到了前面:“洛哥找個地方停下來,吃點兒東西再上路吧。”
“謝啦。”楓哥接過吃食,率先開啟烤鴨啃了起來,雖然有些冷,但是味道還是可以的,總比他們準備的饅頭要好。
“又是這些東西,我覺得自從和你在一起就沒有什麼好事發生。”西門捏著烤腸,額上冒著冷汗,不吃就得餓肚子,吃了就得鬧肚子,他真是越活越回去了。
“也沒有這麼差吧……你肯定一輩子也沒享受過坐車旅行和在車上吃東西吧,就當是體驗生活好了。”伶俐啃著雞腿,嘴裡含著食物,說話不清不楚的。
“我倒是覺得挺有意思的。”墨笙一手果凍,一手話梅吃了起來,伶俐幫他把手裡的東西給換了,塞了個奶油麵包和一顆滷蛋,順手揉了揉墨笙柔順的長髮,要好好吃飯啊。
拿著一盒午餐肉換掉了藏獒手中的德芙巧克力,這隻小狗也不怕把牙給吃壞了,藏獒不滿的咬著手中的午餐肉,權當是伶俐身上的肉了。
就這樣,一行人在經過兩天枯燥乏味的汽車旅行後,終於來到了A市邊緣的山坳邊兒,再往裡面走,就要棄車了,要麼靠雙腿,要麼僱傭村子裡的牛車,還能勉強進去。
從汽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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