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部分(第3/4 頁)
下洋相出得可就有些大了,咱可是眼下名動洛陽的雲探花,居然連自己親叔叔的字都認不出……還好,不幸中的萬幸是這糗事只有小妍兒知道,嗯,想來她是肯定不會露咱的老底的,還好還好。
雲錚忍不住朝那匾額再看一眼,心裡卻不禁有些奇怪了,都說從看字可以看人,我這叔叔可是出了名的謙和寬容,雖然他自己一貫自律慎言,卻一向與人為善,用通俗的說法就是脾氣很好。可是這就奇怪了,莫非這看字可以看人的說法不準,要不然怎麼叔叔那樣好脾氣的一個人,手下的一筆字卻寫得如此崢嶸盡顯?
雲錚習慣性的摸摸鼻子,稍微有點尷尬地道:“這個,呃,一時沒注意,走眼了,走眼了……再說,咳咳,說來妍兒也許不相信,其實這是我第一次瞧見叔叔的墨寶。”
雲錚這番話一出口,卻惹得十三公主嬌笑連連,搞得雲錚一頭霧水,莫名其妙的問道:“誒,妍兒,你這是笑什麼呢?沒見過叔叔的字很奇怪麼?你又不是不知道,咱們家考槍考戟考帶兵,就是不考寫字……”
“咯咯,妍兒可不是笑這個,妍兒是笑……嗯,嘻嘻,錚哥哥,你真不知道遠山大人其實跟你一樣,是從來不在外面留下墨寶的?”她指著這三寶樓上的匾額道:“這就是他考中進士十幾年來唯一留在外面的墨寶。”
哦,原來叔叔也跟咱一樣啊……等等,這話不對啊。雲錚抬頭再看了看那“三寶樓”三個大字,心裡一陣無語:這可不一樣,叔叔這字寫得完全是一派大師風範,咱那幾下子拿出來跟他的字一對比,估計就跟雞扒灰差不多了,得,還是別比,何必自己給自己找不痛快呢。
“哦,是這樣呀,嘿嘿,這事我還真沒注意……嗯,那個啥,我不在外面留字跟我叔叔這可不同,我那是字太醜了見不得人,這是完全不能比的。”雲錚臉皮厚,在十三公主面前承認自個字寫得醜倒是沒覺得多丟人。
十三公主認真地道:“錚哥哥以前不愛讀書,卻不過一年下來就如此才驚洛陽,妍兒相信如果錚哥哥願意練字,用不了多久就能大有一番成就的。”
雲錚心說,我那“才華”可不是一年就學得到手的,這練字的事顯然更不是一年就能搞定的,不過妍兒有信心,咱總自個還囉囉嗦嗦的吧?
“嗯,我會加油……哦,我是說我會努力的。”雲錚一時口快,差點就瀟瀟灑灑地說加油了。天知道這年頭除了做菜還要加油幹嘛?
“對了妍兒,我叔叔既然不在外面留墨寶,那這三寶樓的老闆卻又是何方神聖,居然請得動他?”雲錚十分好奇地問道。
“這事我不知道,要問呀,你還是親自去問遠山大人的好。”十三公主搖了搖頭。
這麼神秘?雲錚有些驚訝,不過既然不知道,那也就算了,等幾天過年的時候自己反正是要去給叔叔拜年的,到那時候再問也不遲。
這樣一想,雲錚也就把這事放到一邊了,和十三公主對視一笑,就打算進那三寶樓裡去看看,卻忽然聽見身後一陣馬蹄聲響起,回頭一看,卻是幾個彪形大漢正朝這邊策馬狂奔而來。
…………………………分割線…………………………
嗯,雲遠山同志的戲份快要開始了。
卷一 且把風流唱少年 第109章 響馬單翱羽
四個人,四個彪形大漢,四個騎著駿馬、面相粗獷、馬背上掛著彎刀的彪形大漢。(}
雖然只是四騎,但他們踢踏而來,那股子彪悍之意卻直射雲錚心頭。
雲錚的第一戰雖然打得不怎麼樣,但上過戰場的人和沒上過戰場的人不僅氣質凜然有別,就算是眼光的敏銳也有很大的差別。
他一眼望去,甚至不用細看,就能肯定這四個人絕對不是尋常武師或者江湖人。這是一群見過血、而且經常見血的人。
只是,他們長相雖然兇惡,但眉目之間卻並不能見到多少狠毒暴戾之氣,反而面色坦然,動作豪邁,呼嘯而來。
這四個人中,領頭的那人年紀反而最輕,看起來約莫三十出頭的樣子,身材甚是高大雄壯,根據雲錚目測,其海拔跟他自己類似,兩個人站在一起高矮大概差不多,不過這人身上那一膀子發達的肌肉怎麼看都比雲錚要顯得嚇人得多。他雖然身材雄壯,但面相卻是這四個人裡面最“秀氣”的一個了至少站出去不至於嚇倒小孩子。雲錚又仔細看了看,覺得他如果剃掉那滿腮幫子的絡腮鬍,長相應該還是比較能入眼的。
這人穿著一件紫色的大氅,看上去極為華貴,不過雲錚卻總覺得這衣服穿在他身上彆扭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