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2e21天欲雨(第1/4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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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照常升起,又是忙碌的一天。
大清早宗銘就帶著李維斯走訪了那名齊冉送過紅包的同事,果不其然,齊冉當初辭職之後,是曾經要求過復職的。
“那年她女兒成績不好,所以她想停薪留職一段時間,給女兒輔導一下功課。”同事告訴宗銘和李維斯,“當時她已經是銷售部的副經理了,我們總監有意把她提成經理,所以建議她請個家教或者是給孩子報個補習班。但齊冉當時很堅持,總監最後就同意給她停薪留職,保證她回來以後仍舊是副經理的職位。”
“那她之後為什麼沒有回來復職?”宗銘問。
“因為我們總監跳槽了。”同事惋惜地說,“他移民去了國外,公司換了新總監,正好是從前那名差點被齊冉頂掉的經理。新總監人怎麼說呢,有點心胸狹窄吧,加上和上面集團公司的老總有點兒裙帶關係,就為難齊冉,讓她回門店從基層推銷重新做起。我們都覺得他這麼做不地道,以齊冉的能力做經理都綽綽有餘了,而且之前她離開的時候是有停薪留職協議的,說好保留職位。”
“她沒有申請勞動仲裁嗎?”宗銘問道。
“問題就出在協議上。”同事說,“協議只說保留職位,沒說保留原職,新總監就是抓住這一點,認為只要給她個職位就可以,不一定非要是副經理。”
“所以齊冉就離開了?”
“是的,她氣不過就直接辦理了辭職。後來我們以為她會去其他公司,結果她居然就這麼回家了,再也沒有出來工作。”
宗銘沉思片刻,問道:“她那天來給你送紅包,沒有和你聊別的嗎?她目前有沒有再出來工作的意向?”
“沒,那天我在籌備婚禮,家裡全是人,她在門口給了我紅包,說了句恭喜就走了。”同事說,“我本來想請她進來坐一會兒,她說她還有事要先走。”
從同事家裡出來,宗銘皺眉沉思,直到上車才問李維斯:“那天你送她過來,中途等了她多久?”
這一點李維斯記得很清楚:“十分鐘,她非常守時,說好十分鐘就是十分鐘。”
宗銘看了看錶,說:“從你停車的地方走到剛才那家門口,我們花了一分半,來回三分鐘,她在門口只遞了一個紅包,說了一句恭喜……那至少她還有五分鐘的時間,她會不會去了其他地方?”
李維斯算了算,也覺得有點奇怪:“難道她那晚不光見了這一個同事,還見了其他人?”
“會是誰呢?”宗銘看著車窗外鱗次櫛比的大廈,視線掃過一個又一個視窗,喃喃道,“我們得找出這個人,這個人說不定整個案子的‘眼’。”
李維斯隨著他的視線掠過窗外,不禁有點頭大,在這種居民密集的小區,找一個不知道存不存在的人,無異於大海撈針。
車子拐出輔道的時候,宗銘的手機響了,是劉隊長,說他們剛剛傳拘了一名趙毅剛失蹤案的嫌疑人。
李維斯十分意外:“找到嫌疑人了?這麼快?誰啊?”
宗銘將手機收起來,望天:“還有誰?焦磊那個棒槌!”
自打街頭打人事件之後,宗銘就對焦磊的智商表示惋惜,並送給了這位光榮的消防戰士四字評語——胸大無腦。
“他到底是怎麼混進人民解放軍的隊伍的?部隊上現在也流行招花瓶了嗎?”宗銘吐槽起來比歐米伽姑娘還要犀利。
其實李維斯倒覺得焦磊這個人不像宗銘說的那麼糟糕,不可否認他的性格是有點莽撞,但他同時嫉惡如仇,勇於擔當——當初自己和韓小豆掛在四樓高的地方,是焦磊第一個爬上雲梯把他們救下去的。
他對他的同事很照顧,有什麼難事兒第一個衝在前面,對他姐也很好,還知道幫她姐把鸚鵡照顧起來,看得出是個粗中有細,有情有義的人。
半小時後他們到達派出所,終於瞭解到了事情的全貌。
按照辦案程式,失蹤案發生以後劉隊長他們第一時間梳理了趙毅剛的社會關係,然後一一調查了和他有過齟齬的人,焦磊因為之前和他打過架,所以也在被調查之列。
然後他們就發現,就在趙毅剛失蹤那天上午,焦磊向消防大隊請了假,上午九點多離開,至下午兩點半才回來,期間沒有人知道他去過哪兒。
這個時間段正好和趙毅剛失蹤的時間對上,所以劉隊長就把焦磊給傳拘了。
審訊室裡,焦磊坐在劉隊長對面的椅子上,還有點莫名其妙:“昨天早上?昨天早上我請假去北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