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夠的確跟人很親近,但是每種狗都有不同的性格。”老闆搖了搖頭,笑道,“狗分智商和服從兩個標準的,智商就是它的理解能力和學習能力,服從就是他的聽話程度。哈士奇智商非常高,但是服從能力超級低,它是狼的亞種,是現存所有狗類裡,最接近狼性的狗,很不好養。”
“啊?”安格爾有些吃驚,“那會咬人麼?”
老闆笑了,道,“哈士奇很喜歡人,它是個矛盾體,性格很開朗,但是有時候會發呆,很親近人,但是跟即便很熟悉的人也會保持距離,傲慢不好接近。”
“嗯。”莫飛點了點頭,“所以這年頭養哈士奇的人並不太多。”
“這種狗不適合樓房裡養。”老闆道,“因為性格很好動,精力充沛,如果關在籠子裡,它會發瘋的,所以比較適合在城區養,最好是有院子可以跑得開的,還要經常帶它運動。”
安格爾看了看莫飛,問,“畫廊的地方夠它跑麼?”
莫飛想了想,點點頭,“畫廊前面那塊地也是你的吧?”
“對啊。”安格爾點頭。
“我們可以在路口裝一扇門,然後院子裡弄些草坪,應該就夠養了。”莫飛算計著,問安格爾,“你真的要養?”
“對啊!就要它。”安格爾似乎是相中了最後面的那條狗。
老闆也有些無可奈何,道,“我還是比較建議,買小狗開始養。”
“為什麼?”安格爾不解地問,“我喜歡那條。”
老闆嘆了口氣,回頭叫後面那條狗,“艾斯,過來。”
安格爾一挑眉,“艾斯?怎麼跟奧斯的名字那麼像?那我要是讓它咬奧斯,它應該會聽話的吧?”
莫飛無奈,看安格爾,“你真的想養著它咬人啊?奧斯有槍的。”
“不管,他們再惹我我就放狗咬他們。”安格爾皺皺鼻子,就見那隻名叫艾斯的狗聽到了老闆的叫聲,只是回頭看了他一眼,輕輕地晃了晃尾巴,沒動。
安格爾不解地問,“狗不是應該叫它一聲,他就屁顛顛地搖著尾巴跑過來的麼?”
“哈士奇不會。”老闆笑了笑,道,“它可能會想想,你叫它幹什麼。”
“哦……”安格爾點點頭,對那隻叫艾斯的狗招招手,道,“過來,我想買你。”
但是艾斯只是歪過頭,看著莫飛和安格爾,似乎是在打量兩人。
“真不聽話。”安格爾不滿。
莫飛走過去,蹲了下來,對那狗拍拍手,“艾斯,過來。”
狗盯著莫飛看了一會兒,輕輕地晃晃尾巴,走了過來。
走到了莫飛的身邊,艾斯聞了聞他,然後又抬頭看了看安格爾,莫飛在它背上拍了兩下,狗又晃晃尾巴。
“性格很好麼。”安格爾看老闆,“多少錢?”
老闆想了想,看莫飛,“小兄弟,你是不是很喜歡哈士奇啊?”
“嗯。”莫飛點點頭,捏了捏艾斯的耳朵。
“你們栓他麼?”老闆似乎很在意艾斯被帶回家之後的待遇。
莫飛想了想,搖搖頭,“房間應該夠大了,而且大狗既然長大了,應該不會咬東西,所以不用栓也不用籠子。”
安格爾也蹲了下來,摸摸艾斯的脖子,艾斯看了他一眼,也對他輕輕地搖了搖尾巴,安格爾眯起眼睛,揪住它的兩個耳朵,很不滿地問,“你幹嘛跟莫飛親一點?我比他不好麼?”
狗兒盯著安格爾愣了一會兒,歪過頭對他搖尾巴,伸出舌頭舔了舔他的手腕子。
“它好像還挺喜歡你們。”老闆笑了起來,道,“五百吧。”
莫飛抬眼看他,吃驚地問,“五百?”
安格爾湊過去問莫飛,“是貴還是便宜?”
莫飛盯著艾斯看了好一會兒,道,“老闆,這哈士奇是純種的。”
“它是我養大的。”老闆點點頭,“它父母都是比賽犬,絕對純種的。”
“莫飛。”安格爾拉了拉莫飛,“五百不貴呀。”
莫飛點點頭,看老闆,道,“純種哈士奇幾個月大的就要賣幾千,為什麼這狗這麼便宜?有病麼?”
老闆搖搖頭,老實道,“艾斯以前被人買走過……後來讓人打了一身傷扔了,自己跑回來的。”
莫飛一愣,就聽老闆接著說,“它回來之後就總是心事重重的樣子,不怎麼聽話也不理人……你們買回去養養,能讓它開心就好,要是不聽話也別打它,給我送回來, 我退錢給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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