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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第1/4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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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戀人都沒睡

作者:蔡小雀

男主角:韓德森

女主角:萬小花

內容簡介:

嘖嘖!這是哪門子的笑話啊?

身為國際知名服裝公司的新任老闆

這個伶牙俐齒的惡女除了衣著品味爛到極點

還老是用“恐怖配色法”來殘害他的視力

什麼?她竟敢說他是出於嫉妒才會批評她?!

哈哈哈!他這輩子從來沒有聽過這麼可笑的話

他可是有流行界最神奇瑰豔的魔術師之稱的耶

怎會去嫉妒一個腦袋被豬附身的“色盲”丫頭?

厚!這妮子沒品味沒氣質,心眼比針眼還要小

一言不合就動手動腳,差點把他踢成“天殘腳”……

要他化腐朽為神奇不是難事,但也要她配合才行

偏偏她老是不按牌理出牌,說話沒頭沒腦的

氣得他“熊熊”失去理智的抓起她就吻了下去

哎呀糟糕,這下子他的麻煩可大了…

正文

說起品味這傢伙 蔡小雀

基本上呢!品味這種東西是可以很主觀也可以很客觀的……嗚,先別急著扔皮蛋……

我的意思是,很多人覺得好看的品味,不見得真的好看,例如亦舒阿姨常常在書裡提到的,有款名牌服飾眾多小明星趨之若騖,可是那等亮片五彩鮮豔加蕾絲,某些人穿起來活像尖沙咀的皮條客……各位看倌,你看看!你看看!品味這種東西啊,真的是很難說哩,甲之熊掌乙之砒霜啊!

雖然我個人對亦舒阿姨的崇拜已經到達滔滔江水連綿不絕,又有如黃河氾濫一發不可收拾的地步,所以亦舒阿姨的品味是怎麼品都對我的味,因此她說的話一定都沒錯,如果有錯,一定是我眼花看錯。

想起雀子我當年的品味實在不怎麼樣(現在還是不怎麼樣),尤其是對於時尚流行穿衣打扮這回事,更是有著天才與白痴一線之間的徘徊。

怎麼說呢?

我曾經穿著尼泊爾的咖啡色手染刺繡長衫,搭配層層疊疊暈染的雪白裙子,再加上一條貝殼項煉,以及長髮飄飄,看起來就是很有味道的樣子。

但更多時候我會突然有水瓶座天外飛來一筆的“特殊創意”,比方說穿紅T恤搭綠褲子,銘黃色針織衫配黑色寬鬆長裙、黑鞋子,如果再加支掃把,就活脫脫像瘋狂的飛天女巫了。

所以看到這裡,應該覺得有點耳熟了吧?

唉,沒錯,書裡的萬小花就是偶本人某一個層面的翻版,事情就是這樣的。

所以說起品味這傢伙呀!

還真是一個最難搞定、最難擺平的東西呢!

第一章

“藝術是平民化的運動。”

坐在臺北市立美術館外頭廣場的長椅上,萬小花慎重地向長椅另一端昏昏欲的老人道。

“嗯嗯……”老人一身浪跡天涯的打扮,懷裡抱著一團鼓鼓的黑色塑膠袋,陷入昏睡的腦袋沉重得都快掉了。

“普世最高價值的藝術,就是不該被厚厚水泥牆壁阻擋住,它應該是在每一個人伸手可及的地方,讓所有男女老幼都欣賞得到……”她激動地比畫著,口沫橫飛的說著,“而不是被關在那裡——那個重重警衛,冷氣強得快冷死人,不見天日,空氣不流通,並且連穿拖鞋還不能進去的地方!”

“呼嚕……”老人已經徹底棄械投降,整張臉埋入塑膠袋上頭。

“穿拖鞋又怎麼樣?畢卡索晚年不是也常常穿著破破爛燸卻舒適的拖鞋作畫?

還有萬能神聖的耶穌基督,它腳上穿的是什麼?“她憤慨地叫道:”拖!鞋!可是有誰敢質疑它?“

老人多年來闖蕩街頭,早已練就一身泰山崩於前而面不改色的神功,不畏噪音騷擾,痛快的與周公捉對廝殺。

“還有蘇東坡穿芒鞋拿竹杖,是何等的浪漫何等的瀟灑?”萬小花氣惱地亮出穿著一雙上頭綴有大朵向日葵的黃色夾腳拖鞋的秀氣腳丫子,“憑什麼我穿拖鞋就不能進去欣賞藝術?”

老人與周公戰況激烈,恐怕一時三刻是醒不過來,自然也無法回答她這世紀大問號。

“穿拖鞋又怎樣?阿嘉莎。克莉絲蒂還是在浴缸裡寫出舉世聞名的偵探小說的

咧,不落俗套、不畏世人眼光,這才是藝術……“她再也忍不住的站起來,指著不遠處的兩名警衛,大聲吼道:”懂不懂藝術啊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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