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部分(第4/4 頁)
待遇,基本上沒有脫出這個範疇的人。
甚至很快還在周圍傳出來了有關丁氏牛肉拉麵的笑話,一碗麵居然賣100文錢!!!
別說你那裡面只是些肉丁,就是滿滿一碗大肉面也超不過10文錢。
而且人家那一碗麵裡面光是肉就有半碗,吃起來油光滿面,解饞的很。
畢竟市上的上好豬肉也才20文錢1斤,羊肉貴些,不過30文錢1斤,牛肉更貴點,也就35文錢1斤。米價也才40文錢1鬥,這可是足足10斤。
你這一碗牛肉拉麵居然就敢賣100文錢,即便再好吃難道還能頂的上5斤豬肉不成?
何況牛肉拉麵雖然有著牛肉的幌子,可只有幾顆肉丁,而100文錢卻差不多可以買3斤牛肉。兩廂比較一下,就知道值與不值了。
這種價位明顯是適用於真正有身份有地位還有錢的客人光臨,可是這種客人吃飯又怎麼會來臨街小店,還只吃一碗麵條。
他們只會去那些上等的酒樓雅間,好酒好菜點上一大桌子,邊吃邊樂呵。
不光是食物要精美,食材要上乘,還要酒好,名聲響,環境優雅出眾,伺候的歌姬舞姬們熱情有技藝,才算是吃飯的去處。
而這些條件丁氏牛肉拉麵店全都不具備,除非打出去了名聲在外,才有可能吸引老饕餮尋來,主動登門享用美食。
可你一個豆腐小店剛剛改出來的牛肉拉麵店,又趕上正在過年期間,怎麼可能吸引來挑剔的老饕餮們主動登門。
丁陽不是沒有想過促銷手段,或者是按照後世的廣告模式來一次精彩的亮相。
不說其他,僅僅只是搞一次免費試吃活動,持續上幾天時間,就必定可以打出名聲。若是再掛出促銷時間,規定在某個日期內來店裡吃牛肉拉麵只要10文錢,然後再慢慢漲回來。
按照他所學到的商業理論,這些小手段隨便是一個都可以開啟局面去。
可丁陽偏偏不樂意用,反而給了安馥一個反其道而行之的指令:“掛出去,明明白白告訴過往的客人,我們店裡面的牛肉拉麵賣100文錢1碗。”
安馥也不多說,由著丁陽做主,當晚就趕製好了幌子掛了出去。
本來只是私下裡流傳潘家豆腐店改成了什麼拉麵店,一碗麵要賣100文錢的笑話。
雖然有不少傳言,可是也有人不相信:拉麵是什麼沒聽說過,但賣100文錢1碗不是純屬以訛傳訛嘛!
可是等到安馥當真掛出了這樣的幌子,頓時所有人都明白這是真事兒了!
原本還在懷疑傳言的人,也頓時都不再開口,相反用一種看傻子的眼神看她們。
就連安馥這樣潑辣的性格出門,雖然表現的並沒有絲毫異樣,可回到家來卻忍不住要偷偷擰丁陽兩下出出氣。
偏偏丁陽還不肯就範,過了幾天乾脆又讓安馥掛上新幌子——每碗牛肉拉麵300文錢!
這一下越發引起了小範圍的轟動,廣告效應雖然出奇的好,但卻徹底連來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