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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吧!留得住人,留不住心有什麼用。」呂逢雨無奈的揮手,嘆說:「最好那個書呆能有良心,發現我這傻丫頭默默為他付出的一切。」
呂寧兒一陣酸楚,謝過父親,飛身離去。
這幾天,沈雪子玩累了,在房裡休息;雷震則偷閒到街上遛達,見呂寧兒匆忙離去,而呂逢雨獨自在店裡發愁,他就提了壺酒,想陪他喝酒解悶。
「唉!女大不中留哦!」雷震問起呂寧兒因何慌忙離去,呂逢雨唉嘆。
「寧兒也有二十,該找個婆家了。怎麼?呂老爹怕以後孤獨過日子?」雷震為他斟酒。
「怕啥!?無聊的時候,還有街坊陪我喝酒解悶,寧兒乖巧聽話,就算不能常回來探望我這糟老頭,還不愁沒人替我收屍。」
「那呂老爹還感嘆什麼?」
呂逢雨連喝了兩盅酒,嘆說:「我只可憐那傻丫頭,明知道不可能,還愛的死心塌地的。」
「呂老爹說的可是那位書生沈公子?」雷震感到意外,他還以為他們情投意合呢!
「可不,也不曉得寧兒這傻丫頭看上他哪一點,店裡多少青年才俊的常客,多的是託人來上門提親事,偏那丫頭就看不上眼,獨對那窮書生一往情深,咱們雖然是規規矩矩的生意人,也算不上什麼好人家:而那窮書生很有才氣,也很肯上進,所以,我也不計較他窮困潦倒,但偏偏就對咱家丫頭沒意思,我這糟老頭想幫都幫不上忙,看她這樣默默付出,有時又痛苦,我這做父親的看了……看了都跟著難過。」呂逢雨老淚和酒吞進肚裡。
「感情有時就是這麼磨人,付出未必就能得到應有的收穫回報。」雷震同情的感嘆。
「這丫頭從小就沒了娘,我總希望能給她最好的,為她找個好婆家;哪裡曉得她現在痴迷得連魂兒都沒了,全怪我這做爹的無能,一點忙都幫不上。」呂逢雨自責地道。
「感情這種事,是沒人能幫得上忙的,就像作繭自縛,除非她自己有勇氣破繭而出,不然,誰也救不了她。」雷震安慰地敬他一杯酒,問:「難道你沒想過去問問沈公子的意思嗎?」
「丫頭不許我去問。她雖然在客棧也幫了些時候,但還是很害羞。」他苦笑說:「有一回,我真想去找沈祖先談個清楚,卻沒想到那丫頭居然氣急敗壞地說不認我這個老爹!沒有她,那我還活著有什麼意義。」
雷震也跟著一笑,說:「姑娘家總是羞於主動的。」尤其是在保守封建的古代社會。他想著又問:「難道連那書生喜歡哪家姑娘都不知道嗎?」
「是丁府千金。丁府是富商,在益州有財有勢;說沈公子是書呆子,再呆也會選擇丁府千金,至少比較有希望考取功名,我們這間小客棧,只夠餬口罷了!」
「雖然我未曾見過那書生,但老爹說他有志氣、肯上進,丁府的財勢肯定不是主要因素,而且,會讓寧兒如此無怨付出的,必定是個有為青年。」方才雷震上街就想會會沈祖先,只是他今天沒出來賣畫。
「雖然功名未就,但我看得出來,將來他必定有番作為。可是,那又有何用?
它日飛黃騰達時,會記得我那個可憐的傻丫頭嗎?」呂逢雨感傷的喝杯酒,由衷的說:「你是少數幾個我看得順眼,又和我談得來的年輕人,要是你早些出現,我就要定你這個女婿了。」
雷震感激而笑,但他無法答話。
「是因為房裡的那個小丫頭?」呂逢雨探問:「她是你的……」
「可以說……應該算是我的未婚妻。」
呂逢雨有些失望,卻也欣賞的說:「她是個好姑娘,年輕、美麗、充滿朝氣,是個很討人喜歡的好姑娘。」
雷震贊同地含笑點頭,又說:「其實,若沒有雪子,我也做不了你的女婿,因為我不可能永遠留在益州郡,再說,寧兒已心有所屬,不管他們結局如何,拆散他們總是一種殘酷。」在雷震想來,愛情並非一定要有完美的結局,只要過程美麗、無悔,便也值得了。坦白說,若與沈雪子無這段註定姻緣,若他理所當然地活在這東漢年代,他會付出所有一切疼愛像呂寧兒這般的女子;在臺北現實社會里,這般無怨無悔,甘心為愛默默付出的痴情女子,畢竟太少了。
沈祖先又是如何的一名男子?竟能擄獲如此纖細、柔弱,楚楚動人的痴情女子的芳心?
第四章
這是一間僅足以遮風避雨的茅草小屋,簡陋得僅用殘破的屏風隔開兩個房間。
沈伶秀病體未愈,倚睡在床上;沈祖先專注地將宣紙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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